南沙公司注册

时间:2020-08-10 16:34:14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南沙公司注册

  南沙注册公司需要什么资料?费用是多少?有哪些好的政策呢?

南沙公司注册

  

  1. 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

  申办人提供公司名称2-10个, 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据工商规定:字数应在60个内)。

  例:番禺 南沙(地区名)+某某(企业名)+贸易(行业名)+有限公司(类型)。

  备注:行业名要规范。

  由各行政区工商局统一提交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名工商查名科注册官进行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并发放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登记专用章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3. 审 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4.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 验 资

  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6. 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7. 代 码 证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8. 税务登记证

  办理税务应提供的材料:

  经营场所租房协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投资办事常见问题解答

  1、问: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的范围是什么?

  答: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共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海港区块15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一,龙穴岛作业区13平方公里,东至虎门水道,南至南沙港三期南延线,西至龙穴南水道,北至南沙港一期北延线(其中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和物流区面积5.7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二,沙仔岛作业区2平方公里。明珠湾起步区区块9平方公里,东至环市大道,南至下横沥水道,西至灵山岛灵新大道及横沥凤凰大道,北至京珠高速,不包括蕉门河水道和上横沥水道水域。南沙枢纽区块10平方公里,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深茂通道,西至灵新大道,北至三镇大道。庆盛枢纽区块8平方公里,东至小虎沥水道,南至广深港客运专线,西至京珠高速,北至沙湾水道。南沙湾区块5平方公里,东至虎门水道,南至蕉门水道,西至黄山鲁山界,北至虎门大桥,不包括大角山山体。蕉门河中心区区块3平方公里,东至金隆路,南至双山大道,西至凤凰大道,北至私言滘。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10平方公里,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万顷沙十一涌,西至灵新公路,北至万顷沙八涌(其中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面积1.36平方公里)。

  2、问:什么是外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答:依据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有关规定,负面清单列明了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负面清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划分为15个门类、50个条目、122项特别管理措施,其中特别管理措施包括具体行业措施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水平措施。负面清单中未列出的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审慎、政府采购、补贴、特殊手续和税收相关的特别管理措施,按照现行规定执行。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投资涉及国家安全的,须按照《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进行安全审查。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3、问:自贸试验区实行备案管理的范围是什么?

  答: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企业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4、问:自贸试验区备案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相应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部分规定。

  5、问: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类型?

  答: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6、问:自贸试验区内外商投资管理实行备案制与现有审批制有什么不同?

  答:在审批制管理模式下,在外资准入阶段,商务主管部门首先对其投资主体资格、投资领域行业、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拟设立公司的合同章程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认可,是一种事前管理的模式。

  在试验区备案制管理模式下,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在外资准入阶段,商务主管部门只对其投资主体资格、投资领域行业等基本信息进行备案,投资管理由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7、问:什么是境外投资?

  答: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8、问:哪里可以查阅国家对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规定?

  答:可以查阅商务部2014年9月6日发布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9、问:自贸试验区企业是否可以到区外再投资或开展业务?

  答:可以到区外正常开展业务。

  10、问: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管理与区外有何不同?

  答:目前没有不同。

  11、问:对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

  12、问:自贸试验区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相同。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同样执行广州市商事登记改革的相关制度法规,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行认缴登记制后,工商部门登记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不登记公司实收资本。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3、问:自贸试验区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与区外相同么?

  答:相同。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同样执行广州市商事登记改革的相关制度法规,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14、问:什么是“一照一码”?

  答:“一照一码”是指自贸区内新设立企业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南沙自贸区“一照一码”是在前期“三证合一、一照三号”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进一步减轻了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的人力物力消耗和往返时间成本,使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所需提供和出示的证明材料大大减少。

  15、问:自贸试验区营业执照样式与区外有什么不同?

  答: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可获颁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而区外企业暂未实施该项改革。

  16、问:什么叫分公司?分公司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答: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拥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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