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

时间:2022-10-19 10:41:59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

  目前很多公司都是靠别人的资金以支付利息为代价来完成注册,但往往需要等公司注册后及时抽回资金返还给对方,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抽逃注册资本,遇到此种情况他们又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呢,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一些经验总结。欢迎阅读查看。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1

  一、自欺欺人式账务处理

  众多新公司注册后,紧跟着又将外借资金从基本户转出来还给了债权人,为了不让外界发现,掩人耳目,他们往往不做任何账务处理,即不按照现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同时,抽回资本转给债权人时按理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但很多企业为了不被别人发现,往往不做以上会计分录,自以为不做就不会被人发现,其实这种做法纯粹是自欺欺人,殊不知这样一来,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和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本就对不上了,而且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调节后也不相等了,如果别人用心去查账企业一点办法都没有。

  二、长期挂账式账务处理

  有些企业会计的“原则性”倒是挺强,实话实说,该怎样记账就怎样记账,就跟上面所做的会计分录一样,把钱还给别人以后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上,数十年如一日,这就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如果相关部门动真格,企业也是难逃法网。

  三、“内部消化”式账务处理

  这种做法一开始把资金抽逃出去也是挂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但它与“长期挂账式”有所不同的是,它不会让其他应收款长期挂在账上,而会通过各种方式在“内部”把它慢慢消化掉,常见方法有以下几种:

  (1)将公司股东个人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投人公司,以“抵偿”挂在其他应收款中的“债务”。其实这些固定资产可能原本就一直在公司使用,也就是说资产是真实存在的,由于手续比较麻烦,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他们并没有以实物出资,当然也就一直没有记账。抽回注册资本后,拿现有资产“抵偿债务”这种方式即解决了固定资产入账问题,也治好了抽回注册资本长期挂在其他应收款这块心病。不过需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抵债”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入账,原则上还必须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才行,否则是不能计提折旧税前扣除的;

  (2)以“小金库”的富裕冲减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有些企业成立以后为了逃避税收,常常会以多种手段和途径设立账外账等小金库,待小金库富裕之后,再以当初抽回注册资本债务人的名义偿还当时“所欠”公司债务,冲减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

  (3)对抽回注册资本挂在账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久而久之也就由大化小、由小化无了。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2

  第一

  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转”。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资产负债表》上记载的表现形式就是公司在 “资产”项下始终以 “其它应收款”方式长期挂账,以达到资产账面上的平衡,而事实上股东并未与公司发生实际的、正常的业务往来。因此对于这种财务挂账方式实质上是否属于抽逃对公司出资的行为,关键是与财务凭证记载的 “其它应收款”相对应的,是否有符合市场规则的合理、公平、公正的交易,从而来反映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正常的业务往来。若股东并没有公正、合理地向公司支付所转移资金公平的对价,则可认定为股东抽逃了对公司的出资。

  第二

  在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长期投资”记载,贷方则以“银行存款”反映股东出资的“移转”。这种财务记账形式就是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以公司对外“长期投资”的形式将其出资转到股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之中,从而实现出资的抽逃。这种“长期投资”是否真实的核定,首先在于被公司 “长期投资”的公司在形式上是否对公司的这笔 “长期投资”开具出资证明或股权证明,其次在实质上公司作为被 “长期投资”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是否因这笔“长期投资”真正、公平地享有了投资权益。

  第三

  在公司财务上不记账,即公司“银行存款”项下账面上的公司注册资金并未减少,而实际资金已被划转给股东,因此在《资产负债表》上“资产”项下“流动资产”科目中“银行存款”只是一个虚假的夸大数字。这种情况,只有核对银行对账单才能发现公司资金的实际减少。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是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偷窃”。因为股东出资后,按公司法有关程序注册成立公司,股东出资已不再是股东的财产,而是公司的独立财产,因此股东只是持有公司的股权而享有股东利益,资本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认定股东抽逃出资的关键是对股东出资资金(或相应的资产)的所有权在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移转”时,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即股东是否向公司支付了等值的资产或权益。而判断是否支付了公正合理的对价,其主要依据是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比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利润分配表、记账凭证、长期投资账册及银行对账单等。

  对于抽逃注册资金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一种行为,为了防止这类行为的方式我国规定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是不能抽回资金的。如果抽逃资金的话会被被认为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会登上我国的不公信名单上,对以后的投资会有影响。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的处理方法总结】相关文章:

公司注册资金抽回如何处理账务10-20

公司注册资金08-28

公司注册资金法规09-04

北京公司注册资金08-07

商贸公司注册资金08-15

开公司注册资金08-15

个人公司注册资金08-23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08-22

公司注册资金的要求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