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股份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的申请材料

时间:2020-08-23 12:33:56 公司注册 我要投稿

内资股份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的申请材料

  1、原股份有限公司或新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内资股份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的申请材料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在申请书中填写);

  4、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5、有限公司章程(原件1份);

  6、有限公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属新的股东须核对原件);

  7、载明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原件1份);

  8、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须核对原件);

  9、原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内资有限公司变股份公司登记的申请材料

  1、原有限公司或新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在申请书中填写);

  4、原有限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5、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及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提交)(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原件1份);

  7、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报告中需要体现原有限公司净资产状况,折合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不得高于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8、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属新的发起人须核对原件);

  9、载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董事5—19人;监事3人以上,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10、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和身份证明;

  11、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内资股份公司变有限公司登记的申请材料】相关文章:

1.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在哪

2.广州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3.注册内资公司的方法

4.注册义乌内资公司

5.深圳内资公司的注册流程

6.股份公司章程的范本

7.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

8.成都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9.深圳内资企业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