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时间:2020-08-17 17:50:51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也日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民营企业在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引言

  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中国经济的火车头作用对稳定世界经济、摆脱对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做出了巨大贡献。这其中,我国的民营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也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截至2011年底,我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已超过900多万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这显示我国的民营企业处于快速发展之中。

  然而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根据中国银监会2011年的测算,中国银行系统投放的贷款主要投放给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调查结果显示, 我国大型国有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为100%,而同期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贷款覆盖率仅为22.2%,而主要面向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贷款方式为传统的房屋地产抵押。

  为了解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笔者对多家民营企业进行了实地探访并对广东的佛山、新会、花都等地的民营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并结合登门面谈、电话调查等方式对这三地的多家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达到以点带面,为我国的民营企业融资提供研究参考和依据。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原因

  (一)我国民营企业特点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

  本次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260份,收到有效问卷190份,具体统计结果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年销售规模为2 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企业为116家,占调查样本的61.05%, 年销售额为2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为74家,占调查样本的38.95%,调查结果基本符合三地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体的特征。根据三地工商局的注册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共有注册民营企业747 577家。根据南方日报2009年的调查显示,广东全省48%的民营企业为年销售额1 500万元以下企业,基本接近本次抽样的以2 000万元为中小民营企业线的样本范畴。从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的民营企业还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其数量占到了民营企业总数的60%以上,以广东省为代表的沿海经济带更是如此。因此,研究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分析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情况。

  (二)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突出

  我国的民营企业获得银行外源融资的比例相对较小,这在客观上降低了民营企业对银行等外源资金的依赖性,使得企业产权明晰,便于进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有利于企业对市场作出快速灵活的决策和反应。但是长期缺乏银行等外源资金的支持,制肘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从表2可以看出,调查样本中,41家民营企业获得了银行贷款,占比21.58%;149家民营企业没有获得有效的银行贷款,占比78.42%。说明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不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根据麦克米伦缺陷理论(Macmillan Gap),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贷款方总是拥有比资金提供方更多的信息。而资金提供方由于信息获得的不完全,所以总是无法按贷款方的要求提供足够的资金。结合我国的民营企业主体为中小型企业的特点,本文推断,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难与企业规模有一定的关联性。为了对这一推断进行验证,笔者电话采访了几位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负责人。章经理是佛山一家灯饰厂的财务负责人,他告诉我们“根据我的经验,毫无疑问的是,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不能简单的通过财务报表看出,为了经营的需要,这些报表都经过了适当的必要修饰”。从笔者电话采访的几家被调查民营企业财务负责人的总体情况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财务报表虚列生产成本、人为冲减利润以规避税收已成为一个行业潜规则。例如,我们调查的一家民营企业在实际生产中以农业用电为实际企业用电,而在财务报表中则是以工业用电价格体现实际的企业生产成本,在申请银行融资时由于生产成本过高而利润过低没有获得银行的贷款。但是企业又不愿意为了获得银行贷款而将实际情况体现在财务报表中,因为这样将会造成企业的实际利润进一步降低。于是就形成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拥有信息而不愿意提供,银行由于缺乏信息而不敢贷款,从而导致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融资。

  Banerjee认为,在信贷市场中资金提供者主要需要避免发生逆向选择问题(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从银行的角度看,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贷款风险度过高,而且企业由于融资规模小,期限短,银行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较小。如果企业无法提供足够的信息将贷款风险降低到银行可以接受的临界点,那么即使企业愿意付出较高的利息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也不会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从国外的经验看,以英国和美国为例,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多是以银行和政府为主导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评定体系来评定。但这是建立在国外良好的商业系统、规则建设和完善的商业道德基础之上的。而在我国,民营企业内部管理随意性大、收入瞒报漏报、规避税收已经形成行业规则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单方面垄断部分经营信息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这也是导致我国民营企业比较少获得或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源融资的关键因素。

  (三)银行融资方式过于单一 从表3可以看出,民营企业银行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依次为缺乏抵押物、无担保公司和贷款审批时间过久三项,占比分别为34.23%、29.53%和26.17%。在电话采访中发现,实际情况比调查问卷体现的更为复杂,这三者并非独立,而是呈现相辅相成的关系。当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贷款方式为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而抵押贷款的主要抵押物为企业的土地、房产等高价值标的物。但是银行审核这些贷款的方式过于简单。

  首先是抵押物。以抵押土地贷款为例,很多银行规定贷款额为抵押物价值的70%,于是土地的实际价值就成为贷款关键,有过类似贷款经历的章经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经过评估,土地的价值只能以购买时交易的价格做为实际价格”,但是土地的价格在经过近几年的猛涨以后,以历史成本计算企业无疑是吃亏的,所以企业一般不愿意采取这种融资方式。如果让资产评估公司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从开始到形成报告,再到银行贷款程序,至少需要2-3个月时间,且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评估费用。

  其次是担保贷款费用过高。根据章经理的推荐,我们电话采访了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刘经理,刘经理告诉我们,“担保企业一般都要收取10%到20%的担保费用为担保风险金,另外由于一些银行对担保贷款采取押二放八的政策,所以实际取得的银行贷款最多不会超过申请数额的70%”。这就造成了企业实际取得的贷款利息非常高。所以刘经理表示,即便是短期贷款他们都不愿意从银行获得融资,而采用其他的短期融资方式。

  最后是审批时间过长。从事灯饰生产的章经理和从事建材行业的刘经理都表示,他们出现资金困难一般是在生产或销售旺季的3-6个月时间内,所以企业融资的需求也一般不会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的融资带来的利息费用支出就会成为企业不必要的负担。而银行多采用以年为时间长度的贷款审批时间跨度,而且等待审批时间过于漫长,加上人事的费用打点导致融资成本高,所以从效益的方面考虑,还不如放弃从银行获得融资的打算。

  (四) 我国民营企业主要以民间融资方式为主

  民间信贷融资是指由民间自发形成的、非系统性的、分散的一对一之间发生的借贷融资关系。

  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以企业负责人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为主,其比例高达调查总数的82.55%,8.72%的民营企业选择了同行借贷。电话采访发现,在出现100万元以下的融资需求的时候,民营企业负责人都倾向于向亲戚朋友借款,即使是以部分企业产权作为交换也在所不惜;在出现较为大宗的融资需求的时候,多为向朋友或同行拆借,但支付的利息比银行高出一倍到两倍。章经理和刘经理都这样表示,“表面上看利息支出是增加了,并且比银行的利息高,但是如果把获得银行贷款的各种打点费用和时间成本算上的话,成本相对还是较为低廉的”。

  陈海谊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表明,我国民营企业的初始资金90%以上由企业主本人、创业团队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在研究中,笔者也发现我国民营企业在融资的选择上多倾向于内源融资,其次才是外源融资。因为在融资的时候,融资资金的提供者需要对资金的使用者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了解,作为企业负责人的亲戚无疑是对企业实际情况比较了解的群体,而外源融资的资金提供方需要对企业的状况有一个了解过程,时间成本和费用相对较高。我国的民营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并且企业经营情况复杂,所以在小规模融资需求的时候,民营企业多倾向于寻找熟悉自己情况的亲戚朋友为首选融资对象。但是这类融资方式主要依靠的是借贷款人之间的熟悉了解程度和企业负责人的个人社会关系网,并且很少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在某些极端的时候,甚至只是一个电话的“口头约定”。以朋友和同行之间的民间借贷方式虽然是一种非正式的金融交易方式,但是具有明显的节约融资信息成本和防范企业经营信息外泄的风险的优势。这样的借贷融资方式对个人信用有很强的依赖性,同时也具有很高的风险性。

  在电话调查中笔者意外发现,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借贷关系中除了比较明显的行业间的借贷、典当等传统民间金融机构融资外,还兴起了商会借贷这一新型融资方式。例如我们之前提到过的章经理和刘经理,虽然企业在广东,但他们是温州商会和浙江商会成员,他们均表示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都从所属商会中获得了资金支持。而且在经过一到两位商会成员的推荐以后,也可以从其他商会较为便利地获得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通常具有数额较小、贷款期限较短、时间要求较急等特点,这是以银行为代表的国有大型金融融资机构难以满足的需求。而各种商会以其传统地缘、血缘等关系为纽带,节约了信息调查的成本和获得必要信息的费用,使得借贷的背景调查指向更为直接和有效,从而保证了金融契约的有效签订和执行。这些新型民间融资机构的兴起,有效填补了传统国有金融机构的融资空白。

  三、针对我国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建议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的融资在当前呈现出多种方式、多种途径。银行、民间资本、亲朋借贷等融资方式都开始在企业的融资选择中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银行贷款由于受限于种种因素,难以满足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银行已不再是或是未能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而民间借贷的非金融机构融资方式正在逐步填补这部分的市场空白。民营企业通过民间融资行为可以快速的筹措到必要的资金,在合理的时间范畴内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我国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民间融资行为在经过初期的无序状态后,已经逐步向有序的方向发展。相比以往的口头协定等的随意性,通过订立相对规范的借贷合约、明晰借贷权责关系、进行备案和以商会等非传统金融机构为纽带分散借贷风险正在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新趋势。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逐步放开金融市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完善金融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重点之一。各种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各地城市发展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建立以及贷款利率的放开,进一步加大了金融创新和改革的力度。在各方的努力下,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必然朝着更多元化和便捷化的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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