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小民企融资难题

时间:2022-12-19 00:21:02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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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小民企融资难题

  目前而言,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的金融环境与此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存在着通常所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浙江中小民企融资的难题该怎么解决呢?

  融资问题成为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瓶颈

  1.融资难。人民银行杭州中支调统处的一份调研报告指出:“中小企业金融市场缺口巨大。以全国中小金融发展先行地区台州为例,截止2012年3月,台州中小企业(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达46.9%,比全国高约20个百分点。但据调查显示,台州仅有不到20%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全国而言,缺口更大”。截至2013年6月末,台州的小微企业(含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达48.6%。“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更是基本没有,并且这一现状在较长的时间内很难改变”。

  2.融资贵。据《改革内参》2013年第2期:“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2012年对浙江企业融资成本的调研显示,浙江小额贷款平均利率是20%,大型民企的融资成本在10%以上,而央企的融资成本只有5.3%,比大型民企低了将近一半。”

  据省金融办数据,2012年全省小贷公司的平均利率(名义)为19.16%。据人民银行杭州中支,2012年四个季度的民间借贷利率分别平均为25.62%、24.67%、23.96%、24.59%。这就是“80%以上得不到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课题组的调查印证了上述情况。多家民营企业向课题组诉苦,企业不仅要承担较高的贷款利率(通常是基准利率上浮20%),还要承担贷款过程中的各项隐性成本和隐性风险。如有的银行要求必须先存相当高比例的资金,然后才予贷款。有的银行以承兑汇票形式发放贷款,企业用承兑汇票贴现,又要额外增加3%的贴现。据杭州市浙江红叶园艺集团(中型民企)反映,该公司获得的贷款名义利率为6厘4,但要为银行拉存款,补差贴息3厘,再加上请客送礼,实际融资成本高于10%。

  3.“互保”危机。银行对小微民营企业的贷款有很多附加条件。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是靠租赁的土地和厂房创业的,无担保物,银行为分散风险,于是让民营企业搞“互保”。“互保”往往导致较大范围的金融风险,一旦有个别企业出现经营困难而无法偿还贷款时,就会产生连锁反应。

  融资问题的国家政策因素

  1.货币政策不对称。“不对称”是一种向央企、银行倾斜的货币政策。这样的货币政策对于银行借贷市场中的强势群体(央企、上市公司、大型民企等)来说,仍然可以得到低利率甚至负利率的贷款。而对于银行信贷市场中的弱势群体中小民营企业来说,则是十分“紧”的。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大大压缩了银行信贷,致使弱势群体大量被“挤出”,被迫转向民间借贷。最终,相当数量的中小民营企业亏损累累,甚至倒闭。

  2.资本市场不完善。现行资本市场远不是真正“市场化”的多层次、金字塔式市场。管理方针尚未脱离“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的框架;股票市场仅有顶端的主板、二板市场,缺乏广大的基础性市场,且一级市场是封闭的;债券市场则主要为国债及特大型央企服务,一般的大中型企业都难问津。

  “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三。第一,中小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极窄、机会极少。第二,由于直接融资规模偏小,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主要流向大中型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则势必处于被忽视的地位。第三,风险投资缺乏顺畅的退出渠道,难以充分发展。

  3.大银行融资比例低。从中小企业实际融资的来源看,真正从银行借贷的比例很小。虽然杭州银行等地方性银行都专门成立了小企业贷款部,甚至有的银行规定在总的借款规模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中小企业融资,但没有规定这部分资金必须贷出去。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靠银行来解决目前是有难度的。陷入“联保融”、“互保融”危机的企业一般规模比较大,如温州的中泰庄吉都不是中小企业。

  而且在利率市场化发展的背景下,高风险必定意味着高利率,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是非银行金融,本来属于“高额贷款”领域,贷款利率下降是不现实的。银行垂直管理后,地方政府很难左右银行的信贷政策与风险偏好。

  4.小银行实力弱。为当地小客户服务的小银行数量少、整体资金实力弱。众所周知,在中国目前的银行体系中,不缺少大银行,只缺少小银行。

  虽然国家出台了政策鼓励建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但是,2012年末,才开业村镇银行800家,不到县级行政区数目的一半,同时小银行的活力也参差不齐。比如,不少农信机构的运作机制尚未“市场化”,活力不足;村镇银行中也有个别机构活力甚差,难以发挥“鲶鱼效应”;一些城市商业银行规模扩大后,市场定位发生变味,逐渐脱离了小客户。

  5.邮储行活力差。邮储银行的规模巨大,营业网点超过3.8万个,名列全国银行之首,存款余额仅次于“四大银行”,列全国第五。然而,由于“体制不到位”,即资本金不足,股权结构欠合理,信贷运作机制刻板、低效,以致存贷比太低,巨额资金“放空”,给中小民营企业融资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欲消除上述“五个因素”,出路在于调整有关政策思路,并加速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比如,注重货币政策的“公平性”,努力缩小正规金融市场与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差距,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调整证券市场管理方针,尽快造就真正“市场化”的多层次、金字塔式市场;向民间金融资本开放县域小银行市场准入,允许其主发起村镇银行、社区银行,造就一批真正的“草根银行”;深化邮储银行改革,增资扩股,调整股权结构,实行总行、省行两级法人制,以增加灵活性,适应经营小额信贷的需要等等。但是,这些事情都需要中央决策,浙江省只能呼吁、建议。

  有的银行规定在总的借款规模中划出一定比例专门用于中小企业融资,但没有规定这部分资金必须贷出去

  改善浙江中小民营企业融资状况的建议

  1.利用好有利于融资的积极因素。浙江省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较高。2012年末,浙江省农信+城商行+村行的贷款市场份额为23.3%,而全国仅19.7%。并且浙江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占GDP比重较高,2012年为172%,而全国仅130%。

  浙江省法人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与活力均相对较好。如农信机构,2011年户均贷款为43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27%,资产利润率达1.70%。城商行中,更有国内小额信贷最为优秀的台州银行、泰隆银行,民泰银行也不错。浙商银行、杭州银行的规模虽然较大,但通过设置专营支行,小额贷款也放得很红火。村镇银行、小贷公司也发展得较好,2012年末全省有村镇银行50家,占全国的1/16,但贷款余额占全国的1/7,单家平均贷款余额是全国的2.3倍,并且涌现出一些优秀的“品牌”,如“联合村镇银行”、“银座村镇银行”等等;2012年末全省有小贷公司277家,是全国的4%,但是贷款余额则为全国的12%。

  浙江省邮储银行的存贷比也远高于全国,2012年末为39%,而全国还不到20%。其次网络金融走在全国前列。

  承认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为解决杠杆率问题及有效监管扫清道路,进而发展成为与银行“联姻”的金融公司

  “电商金融”等金融创新成果明显。阿里巴巴小贷公司利用电商数据和网络平台发放小额信用贷款,2013年5月末为止,贷款余额已超过53亿元。虽然它是面向全国客户的,但是浙江客户毕竟最多。还有一些金融创新,如德清的“P2C”,台州市农村自发的合作金融组织,一些地方的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等等。

  2.营造良好融资环境。第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中小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应当着力于营造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市场环境建设,并通过优化中小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中小企业的融资能按公司法的规定规范封闭运行,使公司的有限责任真正发挥防火墙的作用,从而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增强中小企业融资的还款履约能力,从根本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制约瓶颈问题。

  第二,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贷款标准,分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根据产业政策导向,确定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的标准,使政策性贷款成为引导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向,带动商业信贷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将中小企业分为服务型、科技型、电子商务型、出口型和生产型,分类解决融资难题。如,结合政策性银行的信贷政策如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又如,制定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地方性贷款政策,并通过地方金融体系实现中小企业的对接。服务型中小企业,以提供劳务为特点,轻资产,缺乏担保物,但营业收入达标且业务相对稳定,其开拓新业务或新市场所需要的经营性资金,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给予一定额度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开放民营投资,建立多层次立体式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地方金融市场已经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应当继续发挥地方金融市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同时,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地方金融市场的建设力度,在保障地方国有投资适度控股的基础上,加大地方金融市场对民间资本开放力度,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的总规模,构建多层次立体式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中小企业对资金的共同需求。

  3.提升浙江省银行体系服务能力。第一,促进农信机构进一步市场化。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农信机构尚未实现经营机制转换。为此,应当要求省联社在努力抓好“人头”的同时,切实推动、督促经营机制的“市场化”,吸引优秀民营企业参股入股。在农信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农商行时,可以考虑由已有的优秀农商行充当战略大股东。

  第二,加速发展村镇银行。村镇银行的作用不仅是金融服务“三农”与中小企业,而且还要发挥“鲶鱼效应”。因此,既要数量,更要质量。浙江省首先要尽快实现县域的“全覆盖”;个别村行活力极差(如莲都建信等),则应增设一家(省内已有先例,慈溪、宁海各有两家)。

  第三,支持城商行发展。比如,对于台州银行、泰隆银行,应加大支持力度,让它们成为某些城商行、农商行的战略大股东,使“银座模式”、“泰隆模式”迅速在更广阔的地域“开花”。

  第四,促进小贷公司发展。当前主要有两点:一是发展“资产转让”,承认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解决杠杆率问题。二是“回归”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出台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自然人充当主发起人,并降低资本金门槛。

  4.加快、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自身缺乏融资所需要的物权抵押,是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缺乏合格的抵押物,使中小企业的贷款成为没有还款保障的纯信用贷款,即使由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担保,由于中小企业无法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使担保公司的风险敞口扩大。2008年以来全省的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大多处于停滞状态,可以说明中小企业的信用贷款的风险是很大的。

  第一,要“因地制宜”的发展担保公司,目标是让那些“第一还款来源”良好但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贷款。比如,温州目前急需发展一批会员制的,由财政、会员企业共建的担保公司。

  第二,加快权利融资市场的建设步伐,提升中小企业融资保障能力。权利市场的建设包括股权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配套的评估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自我保障问题。如生产型企业可以用土地或厂房抵押贷款,但也需要解决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转让的融资难题;而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资产,知识产权贷款不仅可以解决企业的经营性资金,也可以加大科研的投入力度,更为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融资安全撤回提供市场环境。

  5.建好金融试验区。对于丽水、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果与经验应注重在全省的推广、借鉴。

  温州,首先要支持、促进民间金融资本发展壮大,突破“玻璃门”。民间借贷“阳光化”不能停留在“登记中心”上,而是应当让它们先组建“小贷公司”,然后走向“村镇银行、社区银行”。其次,根据温州发展的实际需要,将市区的瓯海、鹿城、龙湾等三家农信机构合并组建“温州发展银行”。这样的改组,国内已有先例,苏州银行就是由吴江农商行改组的。再次,要建设好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小贷公司及各类准金融机构进行规范、有效的监管。

  丽水,除了要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银行卡助农取款工程”等三大亮点并发展“保险服务社会民生”和农村担保体系外,也应当探索对小贷公司及其他准金融机构设立有效监管的问题,并争取“升格”为国家级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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