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融资风险要超前研判

时间:2020-07-29 14:55:41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我国民间融资风险要超前研判

  现在我国民间融资风险有哪些?对民间融资有哪些防范建议呢?这些风险要超前研判?

  

  民间融资基本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当前民间融资的参与主体、用途、利率水平的现状如下:

  目前,民间融资的主体多为急需资金支持的个体工商业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民间融资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亲朋好友间的临时调剂;二是熟人间的借贷融资,利率一般高于贷款利率;三是通过中间人担保融资,期限相对较短,利率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大。

  由于民间融资的利率比金融机构偏高,所以小微企业民间融资大多用于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农户和城镇居民多用于农业生产和家庭临时紧急资金需求。

  民间融资的利率多在年利率10-30%之间。借款期限大多数在1年以内,定期的很少。民间融资中个人融资多采用现金交易或将存款从银行取出进行交易,由中间人担保的方式进行融资。

  民间融资产生的原因大致有:一是居民获利的需求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有机土壤;二是一些小微企业和居民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三是一些个人创业者和居民缺乏金融知识,不会利用金融工具,对金融机构政策了解较少;四是一些金融机构贷款条件多、门槛高、时效性不强等原因为民间融资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民间融资正向银行体系渗透

  笔者认为,民间融资向银行体系渗透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是利用职务之便渗透。近年来,民间融资活动越来越多的涉及到银行体系。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自身所具有的特殊身份,骗取被害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其银行的老客户)对其本人及其集资活动的信任,同意为其提供资金。

  二是利益诱惑驱使。目前银行信贷利率与民间融资利率存在价差,这产生了巨大的利益诱惑。而一线银行工作人员容易获得资金,其在资金供需方之间实际上充当了资金掮客的角色,从中牟取利益。特别当社会上有非常旺盛的融资需求时,面对一些利益诱惑,极少数银行工作人员有铤而走险的冲动。还有的员工利用自身对借贷、转账等业务流程的熟悉和经手相关业务工作的便利,通过伪造相关文件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

  三是违规信贷资金的发放。民间融资等外部风险向银行渗透,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银行信贷寻租。银行信贷人员运用手中的信贷审批权,将资金低价转批给放**者,并从**者那里得到“利金”或“回扣”。这种方式危害较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就会迅速通过逆向传导,使银行成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同时,银行信贷寻租为**现象的滋生提供了温床,破坏了金融市场价格法则和规律,引起信贷资源的畸形配置,有悖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

  对民间融资的防范建议

  银行应以国家相关政策为指导,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打实自身发展的.基础,提高风险防范水平,避免非法集资等现象的发生。

  首先要正确引导,加强培训教育。要定期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非法融资、集资、反冼钱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通过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教育培训员工提升道德素质,引导员工自觉抵制非法行为。

  其次要加大宣传,提升法律意识。按照银监部门的相关精神,通过发放传单、设立展板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大对非法融资及集资的政策宣传,帮助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使群众能够有效地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再次要加强管控,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内部管控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切实做好轮岗、对账、柜台业务操作、大额汇划、金库、守押、自助设备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控;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排查,不仅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内工作情况,还关注和防范员工“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交际圈等,有效防止员工直接或变相参与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第四要超前研判,进行综合防治。密切关注银行案件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等外部风险相互勾连的问题,严控与保险、信托、证券、基金、财务公司等的业务合作,有效防范“影子银行”风险传染。超前研判案防形势,结合银行实际,研究确定关注重点风险。

  最后要加大投放,平衡资金供需。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间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银行应本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不断研发新的信贷产品和拓展信贷业务领域,不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有效促进辖内资金的供需平衡,减少民间融资、非法集资活动等带来的资金的风险和经济纠纷。

  民间融资风险原因分析

  (一)通过民间融资中介主体风险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

  近年来来,岳阳各种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发展迅速。据调查,目前在岳阳工商注册,带有投资、担保、融资、咨询字样的公司有630家,其中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267家,相当部分资金直接或间接源自银行体系。这些民间融资机构良莠不齐,游离于监管之外,无序经营现象较为突出,使得所涉及的银行信贷资金面临较大风险。如2012年底,某投资经管有限公司因高息借贷导致资金链断裂,共涉及民间借贷资金2177.5万元,其中,至少30%的资金间接来自银行贷款。

  (二)通过金融机构内部员工民间融资行为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

  主要表现为,利用自己在金融机构工作的特殊身份,甚至直接以金融机构的名义,获取公众的信任,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融资。2012年,辖内某金融机构两名员工以单位名义向社会公众借款数千万元。事发后,引发群众到单位聚集,致使该单位正常经营和社会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为维护社会稳定,法院判决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单位盖章借款及担保案件,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二人个人名义借款案件,单位承担40%赔偿责任。

  (三)通过信贷客户高风险投资行为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

  在一些传统行业和部分实体经济利润日趋微薄的情况下,部分信贷客户高风险投资倾向逐步增强。从辖内案例看,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一是高息转贷。获得授信的企业或个人通过委托贷款、信托理财等形式将资金高息放给缺乏资金的企业,或将资金存放给投资公司、担保、典当等中介,获取利差。目前社会上已形成依靠上述途径获利的专门群体,部分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也参与其中。二是从事高风险投资。由于传统行业利润单薄,部分企业转而从事与主业无关的高风险投资活动,如果企业还涉及民间融资,情况就更加严重。从辖内案例看,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盈利能力相对较弱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如辖内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本是银行优质客户,但该公司融入大量民间资金参与某企业股权投资,希望通过该公司上市而达到资产迅速增值的目的,但后来该企业上市失败,最终造成该龙头企业资金链断裂,其在银行贷款也成为不良。

  (四)通过信贷客户高成本融资行为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

  与上述高风险投资行为企业不同,这类企业并没有脱离主业经营,只是由于宏观资金面偏紧,在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其融资需求的情况下,只能够借助民间融资来满足其临时性资金需求,但如果宏观资金面不能马上好转,那么这些本用于短期周转的高息民间融资将成为企业背负的沉重枷锁,并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辖内某县一家油脂企业,2004年成立伊始,就涉足民间借贷,年利率主要集中在18%~24%之间,但该公司长期以来毛利率只维持在0.5%左右,如此低的毛利率显然难以长期负担高额的资金成本,最终陷入恶性循环,公司无法经营,其在银行的信贷资产形成不良。

  (五)通过恶化宏观金融环境向正规金融机构传导。

  民间融资如果在一个适当范围内良性发展,能对正规金融起到有益的补充,但如果发展过度甚至畸形发展,就会适得其反,甚至酿成系统性金融风险。近年来,岳阳民间融资发展过于迅猛,对宏观金融环境造成了一定冲击。自去年以来,银行存款增速就存在明显放缓趋势。银行为吸收存款,只能被动提高存款利率,并通过提升贷款利率转嫁给企业,从而间接提升了社会融资成本。二是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据调查显示,辖内大部分投资担保公司都存在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部分中介机构还使用“政府部门监管”、“政府保障”等用语误导公众盲目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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