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怎能不懂融资

时间:2020-09-09 20:24:45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创业怎能不懂融资

  创业怎能不懂融资呢?一篇融资干货送给你。

  如何在多家投资人中确定一家?

  如果多家投资人都对你的项目感兴趣,在进行选择的时候,如果估值区别很大(30%-40%),那就别犹豫选择估值高的一家。但一定小心估值高的投资人撤资可能也非常快。

  推荐还是选择对你最有帮助的投资人,资金固然重要,帮助企业成长和其他资源补给更为重要,比如帮助企业招聘、下一轮融资、PR等。

  如何保证投资回报?

  1、保持股份比例的权利:可以给自己留5%的股份自由处置,保证创始人个人生活。

  2、董事席位:控制在11人以内;要保持创始人占半数;半路进入的风投可以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董事会;

  3、锁定创始人:这很重要。

  融资中的milestone及重点

  1、term sheet

  一级重要:估值、出让股份、资金(其他的条款都可以谈,有空间);

  二级重要:控制权:卖公司的控制权(拖带售股权Drag-along、优先清算权)、公司运营的控制权(创始人股份是否集中,风头股份是否过半、董事会席位)、对赌条款;

  三级重要:其他

  2、bridge loan(过桥贷款)

  期限:4—6个月的贷款期限;1—3个月的还款期限;创始人提供个人担保

  3、TransactionDocuments(正式文件)需要注意的要点:

  内容基本会和termsheet的内容一致,但是会比较细化,由于某些原因会和termsheet有出入;

  4、RSA(restrictedshare agreement):主要关注里面约定的因为哪些事情创始人可以被开除,股份被收回;

  创业伙伴在融资阶段退出了?

  在创业前期就要跟伙伴协商好这些问题。如果融资后出现这个问题,可以先跟投资方商量,比如由董事会决议,选择放回期权池。

  美元与人民币的选择

  其实美元和人民币的区别在于资本市场的选择不同啦,拿人民币意味着走人民币风投市场以及境内上市或者并购退出,拿美元不出意外则是走美元风投市场和境外二级市场。就我的看法,目前境外尤其是美国对科技股份的估值水平高于国内,境外TMT中概股较为集中,参考标本比较多,容易定价,另外,通过并购退出的,在境外完成交易会比境内方便,且税负交易成本较低。人民币市场目前发展不错,但是有些配套措施不完善,包括境内的法律、税收、交易流程等不确定性较高,有待观察。

  目前,专业的风险投资还是以美元居多,风投还是愿意让企业拿美元,不过美元前期的手续会比较麻烦一些,咳咳,小伙伴要做好准备。

  天使拿了美元以后,还是可以拿人民币的,但需要和天使投资人商量他的利益如何体现和保护的问题。如果天使阶段就完成了海外新浪架构的搭建,则需要一些手续拆掉美元架构。但是最好不要美元和人民币多次的.交替混搭,会造成以后上市或者并购退出的麻烦,美元投资方和人民币投资方之间的利益也不好协调,增加创始人的沟通和维护负担,浪费精力。

  什么时候做期权池比较好?做多少合适?

  当你第一次准备启动融资时,就需要预留期权池了。通常建议在投资完成后,预留15%左右的期权给到未来的管理团队。比如主创团队目前是100%的股份,希望融资500万出让15%,团队还要预留15%期权给未来的管理层,因此投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应为主创团队70%,投资方15%,期权池15%。在境内,期权通常会代持在CEO身上,如果要搭建VIE架构,通常期权在境外是按股权比例分别代持在几位主创身上。

  期权的作用是用于给到未来的管理团队,因为企业在成长的过程中需要引进高手,团队成长了,企业才会有成长。一般来说,创业早期很难给到高手们高薪,因此在引进人才时,会通过较低的薪水+期权的激励方式,引进人才。因此,在创业早期,作为一个成熟的CEO,预留期权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融资的时候,主流的投资机构也会要求主创团队留出足够期权给到未来的高管。

  需要说明的是,期权不是用于给投资方的,创始人们不用担心。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是用于发给团队,而不会发给投资方。

  小心条款“盲区”

  第一当然是清算条款,虽然对于初创者最不喜欢“清算”俩字。清算条款中,特别是人民币基金投资时,为了方便直接先行拿回投资并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会约定创始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支付责任,此时,创始人需要对承担支付的条款格外留意,即支付优先清算的金额一定是以创始人从公司清算时取得的资金为限。还有就是,关于清算的优先倍数问题。投资者往往以利息的形式表达,创始人没有太多感觉,不知道这个意味着多少钱。当然也有简单的办法,比如去掉复利,哈,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第二是warrants条款。即约定投资人有权以一定期限内,低于某个价格或者固定的价格,再行认购公司多少股份。创始人需要考虑到自己未来公司发展的情况,在公司不行的时候,这个条款绝对解决不了资金的问题。其实这个条款对投资方很有利,对创始人和公司的利益不大,如果投资方强行要加,建议不要固定价格,而是以最新一轮的估值打一个折扣。当然,能不给就不给。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特别是早期融资,对于选择什么样性质的投资者有很大的不同。对于财务投资者,他们的目的一般是获得经济回报,对于战略投资者,则目的具有双重性,条款的侧重更在于未来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在此强烈建议,在和战略投资者谈判时,需要考虑公司的成长,及自己的退出问题,在此情况下,创始人需要将优先认购权去掉,即公司还有向外部融资的机会。

  通过借钱和合伙筹集资金的,该如何平衡?

  凭借经验,早期自然人投资人如果不参与运营,股份比例最好不好超过整体股份的20%,否则会对后期投资人造成不良影响。后期的机构投资人往往投资的是创始团队,即真正在业务一线上打拼的创始团队,只有创始团队有足够多的股份,他们才有动力将企业做到上市并做强。就你问的问题,原则是入股筹资的比例早期最好控制在20%以下,如果能借到钱(公司借钱,而不是创业人自己),利息在公司能承受的范围即可。可以考虑可转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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