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论文集「完整版」(2)

时间:2017-09-18 我要投稿

  2. 公司上市的不利与风险

  1) 宣传与其它营销活动的限制。各国证券法为了保护投资人利益,一般都严格限制企业在公开上市过程中的宣传与营销活动。

  2) 证券交易管制机构的报告要求。

  3) 公司管理难度增大。企业上市后,从股东大会、管理层到各项业务都要求正规化,不得违反相关法规,从而降低公司事务的处理弹性。

  4) 股东信任危机。

  5) 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须公开年报等各类期间报告,公布重大业务、人事以及法律事务,使经营活动处于公众关注之下。

  6) 证券活动的集团诉讼风险。公司上市后,会面临来自众多投资人的集团诉讼风险,如一旦公开与预期相差甚远的财务结果或重大合同的损失,往往会造成市场震动,甚至引发公司投资人对公司及其内部人的集团诉讼。

  7) 创业者丧失股份控制权的风险。当过多的股票被放到市场出售,一旦别人的持有股多于创业者的股份时,在股市上收购的股东们就回取得所有权。

  8) 诱发雇员问题风险。高科技企业需要一套面向未来的完整的员工激励持股计划。

  ) 较为昂贵的上市成本。尽管在第二板上市费用较主板市场低许多,但仍需承担入市费、年费、律师费、审计师费、财务顾问费、承销商费以及各种杂费(如印刷、申请、宣传、广告、调查等费用)和佣金。

  10) 存在更大压力。

  3. 公司准备好上市了吗?

  1) 公司是否有合格的资质。纪律严明与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强有力的内部财务控制、对未来财务结果的合理预见性、较大的目标市场、能够承受考验的良性的业务模式以及相对稳固的竞争地位。

  2) 公司上市时机与经营里程是否相配合。如果公司财务状况许可,公司可以选择在其经营取得里程碑性进展的时机开展上市工作。

  3) 公司的质量如何。即公司的管理质量、收益质量、资产负债和现金流动质量、行业质量、经营质量、报表质量。公司是否符合承销商要求和市场标准。主要是管理团队、先进技术、市场前景和财务控制等几个方面。

  4) 管理能力如何。公司管理层是否有管理能力带宽,确保在参加上市过程中不会妨碍甚至危及企业的经营活动。

  5) 公司是否准备接受严厉的监管。

  6) 公司是否准备在上市注册时满足足够标准的披露要求。

  7) 公司是否准备承担成为上市公司后一系列持续的法律责任。

  8) 公司的创业者是否愿意放弃投票控制权或对企业的控制力,承担对少数投资者及公众的法律责任。

  9) 公司是否符合第二板市场的上市标准。包括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业务记录、最低资产价值、最低收入、公众持股量以及准确、频密与及时的信息披露(年报、中报、季报)等。

  10) 公司上市是否是最佳的筹资路径。

  MBO应慎行

  日前,一个关于管理层收购为主要内容的论坛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家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目光。是的,在停止国有股在证券市场减持以后,一些致力于改革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各种措施纷纷出炉,而管理层收购即MBO正在为更多的上市公司所尝试。但是,这种形式在许多人为之“鼓掌叫好”的时候,笔者免不了要提醒一句:MBO应慎行!

  起源于美国的管理层收购是指公司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行为。但《晏子春秋?杂下》中有这样一段话:“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同样,美国的MBO要移植到中国境内恐怕“味”也不同。

  目前,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中已有一些公司正在或者已经实施了MBO,他们一般是先成立一个由公司众多经营管理人员出资组建的某一投资公司,再利用大量的银行贷款购买该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但在这个过程中,最使人感到很不“舒服”的一点就是转让价格。据悉,转让的股权价格只相当于净资产,甚至还低于净资产。但这时这个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却要数倍于转让价格。

  这正是目前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最大弊端所在。国家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担心转让价格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担心国有股减持造成股市暴跌,为此,我们不禁要问:MBO就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吗?就不会造成股市的暴跌吗?

  管理层凭什么能够以仅为市场几分之一的转让价格购得同样的股权,是管理层有更多的资金吗?从实际情况来看,管理层收购并不是全部使用自己的资金,而是大量运用杠杆的原理,从银行借贷大部分款项以取得这些股权。那么,任何一个投资者是否也可效仿管理层来行使这种收购呢?我们可以美其名曰:投资者收购。投资者收购不也可以达到国退民进或集体退百姓进的效果吗?

  是管理层有更多的管理经验吗?然而从某些上市公司多年的经营来看,并没有什么突出的管理经验让人值得骄傲。即使这些管理层确实对这家公司有更深的了解,但突出的管理人才并不局限于此。为什么要独独让这些公司的管理层来购买而不是公开竞拍或招标呢?

  要效仿先进国家的做法,以激活公司的经营管理,但问题是中国境内的证券市场有着自己独特的形成方式和特点。国有股“生而优之”,从评估作价入股开始,国有股就以较低的成本享受了和市场投资者同样的收益,不说低于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就连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也要不如。因此,如果管理层以相当于净资产的价格获得国有股,那肯定是对市场投资者的一种变相的权益的剥夺。因为,国有股不流通,可以说,对于这部分国有股的权益,在没有出让之前,无疑是属于国家所有,但一旦出让,所有的市场投资者都应享有这部分国有股所拥有的“溢权收入”。也可以说,受让者在受让国有股的同时,还应采取比较合适的办法将这些“溢权收入”补偿给投资者,这才能体现出公平的真正含义。

  其实,除了公平问题之外,还有更大的一个困难是这部分国有股在转让之后的流通问题。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有大部分的国有股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并且形成一股独大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才有了国有股减持,也才有了MBO。

  但是,国有股不流通的问题并没有在管理层收购之后有任何变化,大量非流通股的存在仍然是一个未解决的难题。同时,国有股一股独大也可能转变为管理股一股独大,管理者在所有者和经营者集于一身的情况下,有可能更不利于市场中的中小投资者。因为,过去没有转让国有股之前,管理层的各项决策虽然得不到市场的有效监督,但国家毕竟是大股东,从而制约着管理者的行为。然而,一旦管理层取得相当的股权后,国家的监督也将失去,谁能填补这块失去的监督空白呢?

  PPP: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方式

  摘要: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人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本文对该模式的产生背景、概念特征、优势和应用实例进行了简要地介绍,并就其在中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以国家财政为基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政策。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需求与日俱增,单单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显然已远不能满足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巨大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时下的焦点问题。

  一、PPP融资方式产生的背景

  随着政府财政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地位的下降,私人企业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开始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采取了多种多样的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比如BOT方式。但是这些方式存在着诸多问题。

  1.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私人企业参与,采用招投标体制时经常会使得投标价格过高。这是由招投标双方的一些特点导致的。

  (1)参与投标的私人企业或私人企业的联合体为了保证为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提供最高的资金价值,为了给投资者和贷款者一个合理的回报,同时为了自己能够获得盈利,不得不把投标的价格定得高一些。他们不仅要考虑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在项目建设中的目标,也要考虑投资者和他们自己的利益。

  (2)参与投标的私人企业或私人企业的联合体在与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以及项目的投资者进行谈判时,磋商所需要的时间过长,参与各方花费的人力、物力都很大,准备工作很繁琐等也会导致投标的价格过高。

  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需要对投标方承担风险的能力及其从银行、政府、各类世界组织或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进行评估。在招投标过程中,双方都需要准备大量的文件,搜集信息,这个准备过程有可能持续几年。

  2.吸引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目的就是利用私人企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来更好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服务。但是,在现行的项目融资模式中这个目标没有完全达到。

  在项目的初始阶段,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基本上都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进行的并报政府审批。这个阶段基本上没有私人企业参与,而恰恰就是在这个阶段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等进行了一个基本定位。这就使得在私人企业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时,所使用的技术必须是已经经过政府审批的技术,从而对私人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行了很大的限制。假如私人企业对项目中所使用的技术进行了创新,就需要面临再次的审批过程,而通过与否还是个未知数,无形中给私人企业增加了风险。因此,私人企业在项目过程中所作的技术改进工作就仅限于对技术细节的设计和使用哪种原材料的决定。

  目前,在各类大中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中采用的融资方式,如BOT中是存在这些问题的。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项目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存在问题。

  在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中,影响项目实施的一个基础因素就是项目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在目前的组织机构中,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都是以等级的方式发生相互影响;项目的组织机构的设置是金字塔式的。

  图1示意性地描绘了这种金字塔式的项目组织机构的结构。在金字塔的顶部(a)是项目所在国的政府,是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政策的制定者。项目所在国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一个整体的政策框架、目标和实施策略,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的参与各方进行指导和约束。在金字塔的中部(b)是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机构,负责对项目所在国政府制定的指导性的政策框架进行具体的解释和运用,并把政策框架概括形成具体的目标,同时根据这些政策框架制定本机构的目标。金字塔的底部(c)是项目的私人参与者通过与项目的所在国政府的有关机构签署一个长期的协议或合同,对本机构的目标、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政策目标和项目的所在国政府的有关机构的具体目标进行协调,尽可能使项目参与各方在项目进行中达到预定的目标。

  在这个金字塔式的组织机构内部有两个层次的相互影响和作用:1)机构内部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是指同一机构内部受相同的规范指导的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2)机构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是指不同机构之间受不同的规范指导的各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

  项目的参与各方都有自己的一系列组织目标和特性,从而影响着其参与项目的目的也不同,这就决定了其在项目组织机构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不同。正是由于参与各方的不同目标导致了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

  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参与项目的目标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低层次的目标,是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标,也就是改善公用设施的服务;另一类是高层次的目标,是指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的长期目标,也就是使政府的支出体现为资金的价值。如果风险与报酬达到平衡的话,那么引进私人企业可以使短期目标得到有效的实现。

  私人企业参与者的短期目标是获得利润,长期目标是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增加市场份额。

  项目组织机构总的目标就是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提供有效、高质量的服务。

  既然项目参与各方的目标各不相同,那么如何设置组织机构才能协调各方,达到项目组织机构的总的目标呢?

  二、PPP融资方式介绍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PPP代表的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的概念。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不同层次、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得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目标。

  PPP方式并不是对项目全局的改头换面,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组织机构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

  一般来说,私人企业的长期投资方有两类:(a)一些基金,只对项目进行长期投资,不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b)建筑或经营企业,既对项目进行长期投资,又参与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

  这种模式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所属机构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相互协调及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如图2所示。其中政府的公共部门与私人参与者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合作。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式不同,他们的合作始于项目的确认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双方共同对项目的整个周期负责。在项目的早期论证阶段,双方共同参与项目的确认、技术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对项目采用项目融资的可能性进行评估确认;采取有效的风险分配方案,把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的参与方来承担。

  PPP融资方案与以往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案相比,虽然并不是全局上的改变,但带来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第一,这种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可以尽早确定哪些项目可以进行项目融资,并可以在项目的初始阶段更好地解决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的风险分配。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得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可以在项目的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利用私人企业的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PPP方案尤其适用于道路建设。在道路建设中,由于在项目的早期计划阶段对于建设所采用的技术设计方案已经确定,从而使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进一步技术创新受到限制。如果采用PPP方案,可以使有意向参与项目建设的私人企业与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在项目的论证阶段共同商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从而有可能采用较新的研究成果。

  第三,在PPP方式下,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而且,PPP模式下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

  第四,通过PPP融资模式,使得项目的参与各方重新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目标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第五,在PPP融资模式下,有意向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私人企业可以尽早和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有关机构接触,可以节约投标费用,节省准备时间,从而减少最后的投标价格。

  PPP方式突破了目前的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尤其适用于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监狱、道路、铁路、医院、地铁以及学校等等,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三、PPP融资模式在国外的应用实例

  PPP融资模式虽然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但在国外已有实际应用。以南非的奈尔斯布鲁特市的水资源与卫生系统的建设为例。

  (一)奈尔斯布鲁特市情况简介

  该市的水资源与卫生系统急需进行彻底改造,否则对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业发展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这项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地政府无力解决;同时由于当地的水资源和卫生系统的设施使用费偏低,使得项目建成后的回报率可能较低。于是,该市经过多方咨询后,决定采用PPP融资模式进行该项公共设施的建设。

  (二)特许权协议简介

  在1999年4月21日,由当地议会批准与私有企业—GNUC公司签署了一项长达30年的特许权协议,由GNUC公司负责提供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工作。

  在特许权期间,没有当地议会的批准,GNUC公司不得擅自买卖固定资产;特许权期结束后,所有的固定资产全部归当地政府所有。

  关于特许权费用,由GNUC公司每年向该市交纳一定的特许权费用,这些费用是有限的,并不是按照项目回报的一定比例计算的。

  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是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以该市的观点,设定的回报率应足以促使  GNUC公司发挥它的专业优势更好地提供设施的使用。

  政府的批准在协议中体现出来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项目的组织机构的设立

  1)项目公司的成立

  GNUC公司负责成立项目公司,作为特许权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当地政府的作用

  当地政府利用特许权费用成立了一个合同执行事务所,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项目公司的建设和运作进行监督。

  3)长期投资方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长期投资方与当地政府达成一项协议,如果GNUC公司不履行对投资人的偿债义务,当地政府必须终止合同。而且,如果合同在特许权期内终止,当地政府必须承担对投资人的偿债义务。这项措施的运用,使得当地政府必须与投资人合作,合同在特许权期内终止时,努力寻找一个可替代GNUC公司的公司来承担GNUC公司在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对双方都形成了一种牵制,尽可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四、PPP融资模式在我国公共基础设施中应用

  虽然PPP融资模式在国外已有很多成功的,但在我国基本上是一个空白。

  在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公共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社会效益要高于经济效益,同时其初期建设的投资巨大,单靠运营过程中的收入难以弥补。因此,有必要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和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没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可以有效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

  PPP模式在我国的应用中,以下几点应注意:

  第一,公共基础设施—直以来都是由政府财政支持投资建设,但其越来越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经济的需要;而日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诸多如效率低下等弊病,因而政府在公共基础设施提供中的角色迫切需要改变。政府应由过去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角色,变为与私人企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进行改革,对管理制度进行创新,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监督、指导以及合作者的角色。

  第二,PPP模式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在美国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但该模式在我国还没有起步。中国入世后,国外的一些大型企业必然会以PPP模式更多地参与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因而政府应该认真研究PPP模式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前景,以国外的一些应用实例为基础,在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进行推广和规范。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在国家政策上给予鼓励,支持PPP模式在中国的应用。

  第三,在PPP模式下的项目融资中,参与的私人企业一般都是国际上大型的企业和财团。政府在与他们的谈判与合作中,所遵循的不仅有国内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也要遵循国际惯例。中国加入WTO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国际企业走进中国参与我国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该行动起来,在立法制度上有所突破,迅速完善我国的投资法律法规,使其适应这一形势的发展。

  第四,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参与的私人企业不仅可以是国际大型的企业和财团,同样国内的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也可以参与进来。他们应该抓住这个机遇,积极与政府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总而言之,PPP方式在我国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通过PPP方式的推行,有利于加快我国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

  当你遭遇“现金荒”

  许多企业都是这样死掉的:一方面,某些项目占压资金过多,应收帐款无法立即收回,另一方面,用于日常周转的资金不敷使用,无力偿还应付帐款,特别是对于一些必须立即支付的款项也难以承担时,一个小小的事件就可能引发出大的危机,此后,各种致命的麻烦接踵而至……

  企业出现“现金荒”时,从表面看是属于财务管理的内容,但从深层次看却是企业战略(计划)和日常经营管理的问题。而且,由于企业计划、组织、人事安排、领导和控制等管理方面的因素都可能造成“现金荒”。这样,使得“现金荒”的病症变得相当复杂。因此需要系统深入研究危机原因,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并把握好采取措施的猛烈程度,以免造成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影响企业长期的发展。

  在没有弄清症状根源的情况下,首先,企业要立即组建一支跨职能部门的团队。危机处理小组的任务是,迅速诊断出原因,而后制订应急计划,并且监督、保障和协助计划的实施。危机小组人员应当是各部门的领导层中的成员,以便确保对各部门信息的完全掌握和实施影响力。

  查出病因,猛药救急

  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通常会出现“成长病”,即过分地扩大规模和涉及过宽的经营领域,这常使得企业力不从心,许多产品线无法经营好。由于公司层次的战略调整无法短时间完成,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先从公司的业务层进行战略调整就显得很有必要,即,企业有必要审查自己的产品——市场战略。进行业务调整必须遵循的一个原则是,要做到现金的多流进,少流出,而这关键要分析各项业务的优势、市场吸引力、市场份额、成长率状况等因素。识别不同类别的业务,并对不同的业务采取不同的措施:保持那些能够提供稳定的现金流的“金牛”类业务;暂缓发展那些通常需要消耗大量现金的“明星”类业务果断放弃那些既要消耗大量现金,市场前景又不明朗的业务。

  企业出现“现金荒”时,人们会把目光集中在财务部门上,这是对的,问题是如何有效迅速地寻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采用数据分析的办法有助于问题的解决,数据分析法是通过针对具体的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准确地识别企业经营的核心盈利点,然后把它进行量化。

  (1)确定当前可利用的现金

  估计可利用的现金,应当采取保守的方法,其中包括那些能够立即变现的有价证券和现金,但是不应包括库存和不确定的应收账款,通过对现金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的存量进行确认,使企业做到“心中有数”。因为,有多少钱,才能做多少事。

  (2)确定资金的流向

  企业为了能够有效地确定资金的流向,可采取“分类账分析”法,即,先寻找所有记录现金流动的账户,并把它们按照现金支出的数额大小由大到小进行排列,然后,对现金的进出方式、进出的起始点和参与人员进行审查,以查找与财务制度不符之处。

  (3)成本收益趋势分析

  根据企业所从事的不同业务领域来计算销售百分比,并分别进行成本趋势分析。“这些趋势要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其中很多能够显示出相应成本发生变化的拐点。”(蒂蒙斯,2002)

  通过对不同业务的成本收益分析,除去不能盈利的业务,并为确定盈利所需的财务计划的制订提供基础。

  (4)设计新的财务制度

  在明确了现金的来源及其流向之后,针对当前的财务状况及业务状况,设计新的财务标准,并对现金进行预算。例如,在降低成本方面,重新规定人员、材料和其他直接成本、制造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等;在营运资金管理方面,包括对订单处理、账单编制、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付款方式、货存处理和现金的管理等作出了新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资金迅速回笼,减少资金的流出,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还包括工资以及资产的管理。

  脱困计划的制订、执行及控制

  对财务进行分析后,就要提出新的预算及规定。制定包含最坏情况的应急计划,计划的内容不仅包括新的财务预算及规定,更主要的是要把相关利益者都考虑进来,制定出与他们进行交涉、协商的计划。制定脱困计划是必须的。首先,因为债权人需要它,它把企业的脱困能力的信号传给债权人其次,自己有了很好的计划,将有利于施行脱困行动。脱困计划是短期的计划,它本身是一个总计划,在总计划内,根据不同的对象设立不同的方案,具有针对性,方案的内容要涵盖组织、人事、执行和控制。我们从交涉对象方面来阐述各个方案的执行及控制。

  1.与贷款人交涉

  企业必须要了解,贷款人是否愿意把问题解决好。事实上,很多贷款人都不会采取极端措施,因为破产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结果。所以,有必要对贷款人的实力、心理和态度进行必要的事前了解,在交涉过程中派出那些善于沟通的谈判人员,积极地寻找利益共同点,争取延迟还款。因此,首先,企业应在专家的帮助下,通过对问题的诊断分析,制定一个涵盖最好和最坏的脱困计划,用脱困计划向贷款方表明其有能力进行支付。其次,企业应为贷款人提供必要的抵押品或担保。再次,采取“无赖”策略,以破产作为砝码向贷款人施压,但是采用这一招要选好对象,一般小银行或低利润的银行贷款人,其承受损失的能力是有限的,而对于有实力的银行贷款人来说,反而会弄巧成拙。

  2.与购销债权人交涉

  如何稳住购销债权人,并且从购销债权人处获得进一步的赊销,将是企业在无法获得贷款情况下,为了维持下去,必须要做的非常关键的一步。与购销债权人交涉,首先要“知彼”,要了解对方的真实心理和侃价能力,并在此基础上,制订脱困方案。与对待贷款人的措施一样,企业也应当对购销债权人提供脱困计划,但是,由于对象的变化,计划的内容应做相应地调整。提供脱困计划是为让购销债权人明白,如果购销债权人允许企业继续经营,那么购销债权人将会获得比破产更为有利的结果。其次,交涉的主攻方向是主要的供应商,因为主要的供应商已提供赊销的货物使得其遭受“套牢”的威胁更大,从而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也更大。稳住大供应商是企业首当要做的事情,对于大供应商千万不能得罪,对其所做出承诺要能够兑现。良好的沟通是建立在双方相互信赖的基础上。企业进行沟通要掌握一定的技巧,但是诚实是上策,说实话通常是最好的。因为,购销债权人与贷款人一样,一般都不希望企业破产。只要企业能够提供必要信息让购销债权人相信,他们能获得高于破产的收益,困难企业甚至可能获得进一步的赊销或者延缓偿还货款。

  3.与企业债务人的关系

  陷于现金困难的企业可以考虑与其债务人协商或交涉,如,要求提前还款,催收货款,必要时候从债务人处获得充抵物进行抵押、变卖。总之,企业尽可能回笼资金,哪怕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条件,如折扣等。此外,与债务人积极对话,寻求共渡危机的办法,可以争取债务人担保或者提供其它帮助。

  4.企业内部人员的协商

  企业内部人员的协商涉及了企业内部人员的利益分配问题。例如,减少工资,降低福利待遇等。企业通过与企业内部员工的协商,减少资金用于人员的开销以及解雇人员,这在困难时期常常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尤其是当裁员是最有效的一种办法时,会出现一大批员工暂时性或永久性地失去工作,但是,企业要知道,减员会导致企业内部缺乏安全感,从而,企业面对的不仅是现金的问题,可能更多的是人事问题和企业的安全问题(人心不稳造成的内部无效率)。因此,企业在减少工资,降低福利待遇以及解雇员工时,应当声明这些行为是企业的暂时性措施,并作出补偿性的承诺。

  另外,调动企业员工的资金也是一些企业内部协商经常使用的做法。例如,在员工内部进行集资,事实上,这对于小企业来说,常常是有效的,而对于大企业来说,往往是杯水车薪,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有利于发挥员工的能动性和工作的积极性。

  5.资产的处理

  当企业面临现金危机,而又不可能获取银行贷款时,唯一能够变现的就是现有资产。企业的资产可以用于抵押贷款、拍卖或直接用作充抵债务,流动债权可以用来贴现,存货可以用来贱卖。这里有个哪种措施优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把握以下的原则处理流动资产优先,而其中又以对非存货的处理优先考虑,除非企业不再经营此种产品,对存货的处理应当以原材料和半成品为优先,接下来是资产的抵押贷款,最后是固定资产的拍卖和贱卖。

  治病除根,稳步走出现金泥潭

  由于陷入“现金荒”,企业很容易产生短视行为,通常会破坏企业核心业务的发展。例如,对急需现金支持的明星类业务采取停止发展的策略,这必将影响企业核心业务的长远发展。另外,把存货(完工)折扣销售,对企业在摆脱危机之后稳定价格不利,也将影响企业长期的发展,因此,通常将原材料或半成品进行贱卖是比较妥善的。特别地,为了提高当前的现金流,寻求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或帮助不应当是企业的中心任务,最多只能是暂时性的主要任务。企业的中心任务应当是努力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经营业务的发展来增加企业的现金流,通过管理能力的提高来有效地运作资金,并为企业长远的发展提供保障,否则,企业将可能总是周期性地陷入“现金荒”之中。

  1.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

  良好有效的管理体制不仅有利于降低管理费用和提高经济效率,而且又能起到防范危机的作用。在短期内,为了确保新的财务措施得以实施,企业应当重新对资源和人事进行组织和安排,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控制。从长远来看,企业有必要建立相应的财务预警指标,并成立专门的管理审计部门通过阶段性的内部审查来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与利益相关者建立信任关系

  企业与贷款人、供应商、销售商、顾客及内部员工间是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应当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信任关系,这有利于企业在陷入现金危机时,获得资金融通,债务延期,赊销货物,延期交货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和员工的积极支持,从而顺利地度过难关。

  拒绝风险的7个错误理由

  不设立企业风险投资,这被众多企业家视为共识,但我们却要对之进行反驳。

  经济可以潮起潮落,但企业必须不断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应付来自竞争对手的新压力。因此,即便是在困难的时候,企业也应该奉行有节制的、低风险的方法论,即所谓的“企业风险投资”。

  企业风险投资包含两个相关的方面:首先是企业风险资本基金。企业向创业企业投资,不是为了获得财政上的回报,而是利用投资获得能胜过竞争对手的技术;其次是内部的风险投资,企业用诸如专利或配送网络之类的所有权作为新企业的基础。

  尽管有很多成功案例,但还是有很多企业错失机会。原因在于许多企业不能克服他们在企业风险投资方面的错误假设。下面则是在企业家中颇有市场的不设立企业风险投资的常见理由,而我们则要对之提起反驳。

  冒险只适合于激进的变革对很多经理而言,“企业风险投资”总令人想起把企业带到一个勇敢的新世界中。事实上,风险投资是以像互联网这样的分裂性技术及很难取得成功的革新为基础的,因为它们需要改变企业的每个方面。

  当然有时候企业需要尝试全新的理念。但事实上,在更多的时候,企业也应当追求范围较广、野心不大而成功可能性较大的风险投资。这些风险投资活动以企业现有力量为基础,而不是力图发展新的力量;致力于满足消费者现存的需求;提高现有市场的收益率。

  伊斯特曼化学公司(Eastman Chemical Co.)以这种方式使自己的冒险计划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增强其持久的力量——通过海陆空运输的能力,通过对一家在线化学交易商和一家运输管理软件企业的投资,伊斯特曼在后勤方面采纳了新的理念。伊斯特曼还与其他在线交易商和后勤网站建立了合伙和联合风险投资关系。

  风险投资不适合成熟的、传统行业企业成熟的、传统行业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拒绝风险投资,因为他们认为这仅仅适合于技术企业,这类企业把重点放在迅速的变革上面。这些主管的不幸之处在于,技术在每个行业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而且其重要性还会继续增加,这迫使每个人变革得更快。在福特创建装配线的时候,有多少企业以没有考虑到个人技能为理由抵制这一降低成本的技术呢?

  企业风险投资不适合传统企业吗?沃尔玛(Wal-Mart Stores Inc.)有100万雇员、2500多家分店、每周100多万客户,然而,这家零售商建立了一个电子商务网站(Walmart.com)作为风险投资企业。一旦这一风险投资企业发现了消费者的需求,就会改变自己的商业模式,并雇用合适的人才。沃尔玛购买了这家企业的股票并将之纳入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中。

  企业风险投资只适合高技术企业吗?2000年,通用食品公司(General Mills Inc.)投资于一家在线市场调查企业MarketTools Inc.,使其处理公司75%的在线消费者调查,通过风险投资,通用食品在调查方面的花费减少了45%。

  风险投资只适合于那些致力于新的和不成熟的市场的企业吗?美国UPS公司在新的运输技术上大力投资,提升其核心业务。递送服务也得到了风险投资,目的是开发软件,以便让UPS更有效地整合其联系消费者和合伙人的信息系统,并帮助每个人更好地管理他们的供应链。

  应该说,只有一类企业不适合于风险投资,那就是不打算成长和更新的企业。

  价值很难衡量很多华尔街分析师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计划并不放在眼里。当计划成功时,就被合理地解释为一种一次性事件。主管们也把重点放在企业股票价格的最大化上,以迎合华尔街的预期。

  可是,华尔街强调季度财务结果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因为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经常要对外部的企业下比较大的赌注,也就很难迅速使这样的投资产生短期财务效应。过分在意华尔街的要求忽视了企业风险投资创造战略价值的意义。

  安捷伦科技公司(Agilent Technologies)在2001年进行风险投资时说安捷伦将每年投资1000万美元。“我们追求我们认为能带来战略利益的技术,而不是短期的财务收入,”安捷伦的风险投资管理主任解释说。

  研发部门以较低的成本和风险做同样的事情一些企业把风险投资看作是对他们已经预算过的战略措施的复制,主要是指研究与开发。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企业风险投资与研发不是任选一个的关系,它们是互补的。

  企业作为投资者可以引进比研发能做到的更多战略性新技术。同时,某一投资的失败所造成的损害要比一个大的内部项目的失败所造成的损害要小。伊斯塔曼化学公司的首席投资官和全球客户服务副总裁Roger Mowen说,如果某一风险投资失败了,不会比以同样的方式取消一个内部项目更能打击企业士气,“我会更容易地脱身并进行下一个项目,”他说。

  只有在牛市时候才可进行在经济低迷时期,反对风险投资的成本理论颇有声势。“但不能只在经济好转的时候做,”伊斯塔曼化学企业的Mowen说。“数年之内必须连续不断,否则就不会有开始点。”事实上在20世纪末的经济疲软时期,IBM、微软和英特尔都增加了它们的研发开支。很多企业风险投资的主管认为,经济低迷时期是投资的最佳时机,因为估价合理。

  经济衰退也可以使公司取得对忙于缩减的竞争对手的优势。20世纪80年代,比利时影剧院受到电视和录像的打击后,厂商纷纷缩减或转行。然而,Bert Claeys却努力思考是什么让人们远离影剧院,如果消费者想要的是家庭般的舒适,那么影剧院是可以提供的。结果一种叫做Kinepolis的影院的出现,座位更好、更宽敞,并配备大屏幕和先进的音响与视频系统。在运营的第一年,Kinepolis在布鲁塞尔的流行电影市场上增长了40%,在新增加的观众中,有50%是受这种影院的吸引。

  我们试过企业风险投资,但无效有时候经理们说,他们曾经试过,但没有用,以此来拒绝风险投资。

  别忘了,只有1/10的投资可能成功;2/10的投资会提供普通回报;其余的都失败了。这意味着企业初次风险投资的失败率为70%。

  进行风险投资的惟一途径是建立一种投资搭配组合。如果进行广泛投资,那就不是在冒更大的风险,而是在管理风险。对很多危险的理念进行小额投资,可以产生某种稳定的、可观的回报,即便个人投资不会如此。在大多数投资不赢利的时候,胜出者会大大抵消失败所造成的最小损失。在创业方面,硅谷的确教给大企业很多东西。

  新的风险投资失败率太高,对我们而言不可行对某些企业而言,最大的挑战不在于害怕失败,而在于他们对失败的定义。爱迪生制造出第一个能用的电灯泡的时候,他强调的是在此之前已经进行了200多次失败。“您对这些错误的感想如何?”一位记者问他,“那不是错误,”他回答说。“每次失败都告诉我一些我可以在下次的尝试中可以借鉴的东西。”

  这正是一家企业在试图引进新颖东西时所需要的态度。风险提供了实验的机会,不需要冒灾难性失败的学习机会,以及在整个组织中应用知识的机会。

  利用企业自有资金筹资

  企业内部自有资金是企业最为稳妥也最有保障的筹资来源。由于它是企业内部自己掌握的资金,因而使用起来最灵活,也最具优越性。利用自有资金这条渠道筹措资金,其最大的好处就是资金可以完全由自己安排支配,而且企业的筹资成本最低,除了少得存款利息外,投资时不需支付利息,因此投资代价较低。

  企业内部自有资金,是指所有权属于企业、但没有被占用或没有被经济合理地占用的那部分资金。因此,利用企业内部自有资金筹资就不仅包括企业的闲置资金,专用基金,也包括企业内部需要从效益低的占用向效益高的占用转移的那部分资金。通常,可用内部资金又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企业留利。企业留利是指上缴税利以后留归企业自己支配的纯收入。留利的多少取决于国家的税收制度和规定的利润留成比例。企业内部筹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其资金来源应该是由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资本增值后新提供的,也即通常所说的企业利润。利润资本化即为企业内部筹资的实质。

  (2)折旧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是企业内部一项主要的资金来源。折旧基金原则上是用来保证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投资支出的资金,但其中一部分也可用作扩大再生产之需。

  (3)企业闲置资产的变卖。变卖企业闲置资产,作为一种企业内部筹资的方式,就是指将企业的某一部门或部分资产清算变卖以筹措所需资金的办法。出售企业闲置或沉淀资产,并不意味着企业失势或经营不力,它是一个企业资源优化重组的过程,通过变卖多余的或低效的资产,企业可以筹集到必要的资金,以从事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可以改变经营结构与方向,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企业资本经营的效益。

  (4)企业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包括即将到期的分期收款销售的应收账款、可于下一经营周期中收回的货款、对附属公司销售的应收货款等。应收账款是企业的债权,属于企业内部资金。利用应收账款筹资是指利用企业应收账款作为抵押获取银行贷款,或者将其让售出去以取得企业所需资金。利用应收账款筹资是一种短期资金的筹集方式,一般不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长期的不良影响。但是,利用企业应收账款筹资,企业应把握好适宜的时机,在选择时机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企业有一项或几项可靠的应收账款欲让售;2、短期的贷款利率过高,而储蓄存款利息又相对较低;3、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但由于其他原因难以取得贷款;4、企业经营缺少资金,且急需生产经营周转资本;5、企业想维持与拖欠应收账款企业之间的客户合作关系。

  (5)需要从效益低的占用向效益高的占用转移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在实际生活中较难界定,其中既包括亏损严重或利润低下的产品生产投资,也包括投资效益低的证券、房地产等经营资本等。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现状,在与同行业标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内部投资报酬率不高的资产实行转移重组,使低效资本占用向高效资本占用流动,以重新焕发资本的生机和活力。

  但是利用企业内部自有资金进行筹资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筹资数额会受到企业自身实力的制约,一般来说企业内部的自有资金数量都较有限,即使是实力相对雄厚的大公司、大企业,由于其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因而仅靠自身筹资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尤其是在企业创业初期,太多地依赖企业自有资金常常是最不现实的,因为绝大多数企业都不具备如此坚实的资金供应能力。

  美国风险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美国风险投资企业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有限合伙公司。这是风险投资企业的最主要形式。资金主要来自于机构投资者、大公司和富有个人,以私募形式征集。在这种制度下,风险投资家是基本合伙人,其余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负责提供风险投资所需要的主要资金,但不负责具体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基本合伙人通常是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管理人员,统管投资公司的业务,同时也对公司投入一定量的资金。

  ②公开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少数风险投资公司得以在证券市场上市,通过公开的资本市场向社会投资者募集风险投资基金。这种基金为封闭型,可以上市自由转让,风险投资基金与一般共同基金的重要区别在于,风险投资公司要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并在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共同基金则一般不参与企业管理,在公司中的股份持有额一般不得超过5%。

  ③大公司的风险投资公司。大公司发展到相当规模后,往往以独立实体、分支机构或部门的形式建立风险投资机构。这些机构在大公司的资金支持下寻找具有发展前景的新技术。大公司建立风险投资机构,有助于他们建立技术窗口,有的将风险投资机构发展为其下属的子公司

  民企提速融资是变压器

  2002年7月1日,《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历经一年零五个月讨论、修改后,终于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获通过,该法的颁布,使中小企业的发展再度为万众瞩目。

  据统计,中国有超过800万家的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其工业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的60%、43%和60%左右,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我国GDP的50.5%,解决就业占我国城镇总就业量的75%以上。然而,对贡献率如此之大的中小企业,直接决定其持久竞争力的人才和融资,依然是我们今天拾之颇重的话题。

  中国的中小民营企业经过艰苦创业发展到今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它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成为劳动就业的广阔市场,成为市场交易品的主要提供者,如果现在还不用心支持中小民营企业,于国情、于民情似乎都有悖逆。日前,在全国工商联召开的“民间投资环境与发展战略论坛”上,国家计委、国家开发银行、全国工商联的专家及优秀民营企业的代表提出:我国如果再要忽视民营经济,我们国家的经济结构就将走向日益不合理的警戒线,中国经济的发展就将遇到很大的“瓶颈”。所以,上至中央政府,下至地方各级机构都逐渐将民营企业的发展提高到日益重要的位置,为此,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许多部委近些年专门成立中小企业司;2001年底,国家计委颁布实施《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2002年7月1日正式颁布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这一方面说明国家将民营企业提高到空前重视程度;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中小民营企业急需借助政策的力量,获取人才、市场准入尤其是资金方面的支持,何以如此?

  融资利市下民企有“四结”

  虽然,以“半壁江山”来形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也毫不为过,但现实中,似有许多人对中小民营企业抱成见不放,一说是中小的,一说是民营的,就认为它是不入主流经济的、是管理不善的,它就是产品没有市场定型的,它的发展前途是以投机为特征的……这些类似微词为定性的观念,是导致民企融资难的首要原因。事实已多次证明,企业规模的大小不能成为企业是否优秀的决定因素,反之,有的企业发展得再好也大不了,如“金川保健啤酒”、“王致和臭豆腐”、“伊利鲜奶”,这些企业因其特殊的地域性质和市场环境,决定其只有小才能向精品发展。所有制也不是决定企业优秀与否的关键,撇开2900家国有改革试点企业不说,其余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客观地说,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的业绩好,而且潜力大,既然如此,我们绩优的、有潜力的民营企业为什么却屡为融资棘手呢?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得不归结为人的认识问题,有诸多迹象都表明,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偏见,一日不改,其难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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