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论文集「完整版」

时间:2017-09-18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钱,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寓,尤其对于创业者来说。在创业前期,钱是创业的基础---资本;在创业的中期,钱是创业的血管----流动资产;在创业后,钱则是主要目的之一-----利润。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无论是他的初创,还是他的成长,乃至成功,融资都是最重要的助力。而掌握好融资的技巧和知识,则是每一个创业的创建者和管理者所必备的生存技能。

  目录:

  风险投资 新一轮体制试验

  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纵横谈

  国内创业企业上市操作实战手册

  如何利用VCP融资

  新加坡"创业板"简介

  新兴高科技企业创业板上市利弊分析

  MBO应慎行

  PPP: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方式

  当你遭遇“现金荒”

  拒绝风险的7个错误理由

  利用企业自有资金筹资

  美国风险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

  民企提速融资是变压器

  民营企业如何敲开海外融资大门?

  破解民企融资僵局

  企业从银行融资容易了吗?

  企业海外融资有了绿色通道

  企业可持续增长率

  企业可能从哪些渠道获得融资

  企业选择融资方式要得当

  企业找钱:想清楚了再办

  融资结构与企业控制权争夺

  如何有效地为你公司进行融资

  我国企业的融资方式和条件

  下“金蛋”的“鸡”咋就没人喂

  中小企业融资难在直接渠道窄

  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何处

  中小企业的五大潜能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五大障碍

  中小企业融资莫跨“安全线”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中小企业融资需跨五大“门槛”

  中小企业找寻融资捷径

  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将拓宽

  专家建议六大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状况

  卓越家族企业的七种习惯

  风险投资 新一轮体制试验

  从各地政府出资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到众多上市公司迫不及待地加入风险投资行列,中国的风险投资发展经历了好几轮“行情”.

  “我们从三个层面上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完全跟国际接轨。”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总裁单祥双向记者解释其运作模式,“首先,我们发起或者托管的基金有自己的董事会,有一个保障股东利益的章程;其次,它要与北大招商签订委托协议,这个协议进一步约束管理公司,该干什么、能干什么、能干多少、干得怎样才行等等,都有一个详细的约定;最后,北大招商内部也要有一整套制度,确定能够将受托管理的资产增值。这三道防火墙制约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保护了投资人的利益。”

  北大招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于去年12月成立,专门发起或者受托管理创投基金。它由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招商局蛇口工业区以及21世纪科技投资公司共同组建而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一家专业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它在体制设计上对国内的风险投资模式做了一些探索。除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三道防火墙,还在股权设计上将管理层吸收进来,整个管理层持有24%的股权。这就将管理人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在风险投资激励机制问题上向前迈进了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步说明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正在进行新一轮体制试验。

  新体制如何脱胎

  目前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以公司制为主体,由政府、上市公司以及集团企业发起成立。几乎从诞生那一天起,这些风险投资机构就面临着种种的质疑:政府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所有者主体缺位,到底是听“市场”的还是听“市长”的,很难有个明确的答案;上市公司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决策上往往会受到大股东的掣肘,加上上市公司的利润压力,很难保证风险投资不会沦为上市公司炒作的一个概念;由于没有良好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能保证风险投资管理人始终保持理性的投资行为,道德风险很难避免。

  这些不同的质疑有着一个同样的背景:中国风险投资环境的不成熟。创业板迟迟没有推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不完善是一个问题;没有完备的有限合伙制法规体系,国外证明最适合风险投资的有限合伙制很难推出;由于是公司制,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只能以注册资本金来投资,这些钱总有用完的时候,后续资金也是一个问题,总不能天天忙着增资扩股;按照公司法,注册资本金应该足额到位,于是众多的风险投资机构又出现了资金闲置问题,不少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了股票市场,从孵化高科技产业的初衷走向了追求高利润回报的证券市场风险投机。

  在这种尴尬环境里生存的国内风险投资公司最先考虑的就是如何理顺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前两年由各地政府出资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将资金相对安全地委托给一些专业的投资机构去管理,尽量淡化政府在投资决策中的影响;后来的由上市公司和集团企业成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则在考虑成立类似北大招商这样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一些公司之所以这样想,一个直接的原因是后续资金的问题。

  “我们想将公司的人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继续管理原来的那部分资金,另一部分人成立一个基金管理公司,发起和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用很多,1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让管理人参股公司,解决激励机制的问题。”清华创业投资公司的王军峰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这家成立于去年5月份的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两个亿人民币。从目前的投资速度来看,明年这些钱就用得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总不能天天坐在屋里打麻将吧!”王说,“但是成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还要看法律的问题,这属于私募基金的范畴,《投资基金法》尚未出台,我们很难有所动作。”

  这也是很多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正在考虑的问题。去年12月在国宾馆,《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曾经召开过一个会议。北京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深圳创新科技投资公司、上海创业投资公司等几家风险投资公司参加了会议。会议的焦点是《投资基金法》是否应该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会后各公司所提交的方案中,大家普遍认为应该将风险投资基金考虑在内,并且强调要由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体制上的症结到底在什么地方,大家都很清楚;应该怎样去做,大家也很清楚。中国本土的风险投资机构走到了一个制度创新的十字路口上,而《投资基金法》能否尽快出台无疑将决定这一创新的力度和速度。

  公司还是基金

  “我想只要做法是合理的,是不是一定要基金的名字并不重要。”单祥双说。注册在深圳的北大招商之所以能够这么快成立,主要得益于去年深圳高交会期间深圳政府推出的《深圳市创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暂行规定》。这个规定中提出可以创办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发起或者受托管理风险投资基金。

  “我们现在要发起的这个基金应该说就是私募基金。”北大招商董事长曹凤岐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第一,这是定向发行;第二,由于中国现在还没有正式的私募基金,我们是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出现的,组织一个公司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实业,而不是证券市场。实际上我们是公司制的形式,却是基金式的运作机制。”

  曹凤岐同时还是全国人大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副组长,对于私募基金有他的理解。他认为私募基金更多应该用于创业投资:“这个问题最后还没有定,我的意见是对私募基金不必管那么多,只要在监管机构有备案,内部有董事会和章程,至于向谁去筹资、怎么投资,就没必要管那么多。”

  政策层面似乎正在逐渐明朗。曹凤歧教授最近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了《投资基金法(草案)》(第六稿)对于创业投资基金的一些规定,包括要有明确的组织形式;投资人数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还有其他关于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这说明《投资基金法》出台之后,风险投资可以完全按照一种全新的方式来运作。

  曹教授觉得北大招商更重要的任务是发起基金。“在国外,要发起基金必须进行市场调查,这实际上是基金销售的问题。要有一帮人专门设计基金,针对社会上投资人的需求发行定向的基金。实际上设计基金的过程就是一个项目选择的过程。这就是说,我们是先有项目然后去寻找资金,资金的利用率肯定比现在公司制的风险投资机构要高。”曹凤岐说。

  毫无疑问,这种风险投资的模式能否成功,要看基金发起和设立的情况。这正是单祥双等人最近一直忙碌的事情,他们准备在5月份发起设立“北大招商综合基金”,规模在2到3亿元人民币。

  “基金的募集不是那么容易的,从二月份开始,我们接触过大约四十多家公司。我们曾经与一家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接触,对方的管理层对于加入这个基金比较认同,但是在股东大会上就通不过,因为很多香港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应该集中力量做好主营的传统业务,不应过多投资其他领域。”单祥双说。最后,这家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委托一家国际著名的调查公司来考察中国市场,看传统业务的市场是否已经饱和,待报告出来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参与北大招商发起的基金。“这样的话,时间就比较长,市场的机会可能就会丧失掉。”单祥双表示。

  综合还是专业

  北大招商这次发起成立基金的基础是从300多个项目中筛选出的20几个项目,主要分布在新材料、通讯、生物医药等领域。虽然一直强调做专业型的风险投资基金,但是北大招商一开始还是设立了一个“综合”基金。“这取决于目前中国的项目市场情况。由于创业板未开,积累了很多相对成熟的高科技项目。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将自己锁定在某个行业。”单祥双说。

  中国本地的风险投资机构往往都是这样,几乎每一家风险投资公司在成立时都号称自己要投资包括IT、生物医药、通讯和新材料等在内的高科技领域,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公司能够涵盖如此多的领域,能在这些领域发现真正有价值的公司。最后的结果是大家越来越不专业,只好由着资本市场的喜好来包装公司,从风险投资变成了风险投机。去年创业板热闹的时候,一下子冒出了很多原来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高科技公司,就是这种投机心态的集中表现。

  “北大招商综合基金做起来后,我肯定要做专业基金。专业基金在机构设置、人才储备和项目选择上要比综合性基金好得多。”单祥双说。这种保证现在看来还只能算是一个一厢情愿的许诺,基金管理公司能否管理更多的资金,要看现在管理的业绩如何。北大招商这种模式能否有效地运作创业投资还要看市场的检验。如今大家都盯着《投资基金法》,希望它能尽快出台。无疑,北大招商的运作也会给风险投资界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风险投资与创业板纵横谈

  风险投资家向风险企业一掷千金所追求的是风险企业上市后数十倍乃至上百倍的 资金增值,风险企业在创业板上首次公开发行(IPO)如同鲤鱼跃龙门,标志着风险企 业的创业成功,标志着风险资金的投资成功,同时也为风险企业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 打开了广阔的空间。为了从众多的风险企业中脱颖而出,在最关键的上市阶段冲刺成 功,风险企业必须注意调动多种力量为企业上市服务,风险企业家、风险投资家、保荐 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各自作用的发挥也就构成了风险企业为争取创业板上市的基本工作。

  首先,风险企业在创业之初的运营往往颇不规范,容易导致在细节问题上不符合创 业板上市的具体规定,这就要求风险企业家尽早做出企业上市的长远规划,按照创业板 上市的有关规定对风险企业进行管理整合,使企业在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创 业板上市的要求。风险企业家除了使风险企业满足诸如企业经营期限、资本金规模、企 业管理制度等创业板上市的基本要求外,更应该集中精力提升风险企业难以量化的核心 竞争力。正是依靠风险企业家将本企业塑造成为处于高成长市场的高成长企业,风险企 业才有可能从数不胜数的符合创业板上市基本条件的企业中胜出,跃入创业板的大门。

  其次,风险投资家为风险企业顺利上市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风险企业的创业板 上市本质上属于风险企业的资本运营。风险企业家为风险企业制定的技术开发、市场定 位等企业战略属于风险企业的业务经营,业务经营的高成长性或未来可能具有的高成长 性是风险企业成功资本运营的基础。风险投资家通过对风险企业的资产重组为风险企业 剥离非主营业务或行业内并购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凭借在资本市场 的关系网络为风险企业扫除一些意想不到的上市障碍。因此,对于部分优秀但缺乏强大 资本运营服务的风险企业而言,可以适时引入某些权威风险投资机构的二期风险投资, 重点并不在于融资,而主要是借助他们强大的资本运营服务,则往往能够后发而先至, 在创业板市场捷足先登。

  另一个发挥关键作用的是风险企业的保荐人。由于投资者很难判断在创业板上市的 风险企业投资价值,而保荐人通过对企业信息披露、上市规范运作的监督和负保荐责任 能够保证风险企业符合上市要求。因此确立保荐人对风险企业价值的信心是风险企业成 功上市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风险企业慎重选择保荐人和确保双方在企业价值观上的认 同。

  在风险企业迈向创业板的过程中,证监会、交易所、市场中介机构也将发挥各自的 作用。而风险企业家、风险投资家、保荐人将是决定风险企业关键一跳的最重要力量。

  国内创业企业上市操作实战手册

  国内创业板历经一年半的反复讨论及准备,已经是妇孺皆知、呼之欲出了。而在国内创业板领域跃跃欲试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潜力企业也分出了几个层次,有通过双高认证占优势者,有股改完成等待者,有增资转股忙碌者,也有卧薪尝胆培养壮大者。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国内创业板是他们在新经济环境下对技术水平、盈利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的全新角逐。在创业板上市的漫长跑道上,除了企业的天生素质,谁制定了更佳的操作方案,谁请了更适合的中介机构(注意不是最好的),谁具有更得力的助手,那么,谁就可能成为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跑将。而本文要意于提醒创业企业的,便是在这漫长跑道上有可能遇到的荆棘,有可能跑的弯路,还有,向创业企业透露个人观点的实战操作秘籍。

  本文每次连载均向创业企业发布一个“提醒”和一个“操作秘籍”

  提醒1:“应当考虑”和“应当关注”的不同

  在《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某些法定条件时,有“应当考虑”的因素,还有“应当关注”的因素。就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通常的理解,“应当考虑”的因素是指企业应完全避免的情况,也就是“不可以”;而“应当关注”的因素是指企业应注意的情况,也就是“最好怎样”、“最好不怎样”。

  操作秘籍1:增资的现金比例过高怎么办

  从现有的咨询文件上看,我们认为现金出资比例不宜过高。但较早进行创业板上市准备的企业现大多已改制完成,而有很多完成改制的企业在增资的过程中,大多采用现金增资的形式,有的增资现金甚至超过了公司原有净资产(涉及到管理层变化的问题,以后再讲)。如果是这样的企业,或是想获得大量现金的企业,那么,我个人认为这并不构成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的实质障碍。

  在发审委判断拟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会“关注”“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或短期投资”。这种规定是因为现金出资比例过高,一方面会使投资者对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定性产生疑问,另一方面也使投资者对企业下一步的增长潜力产生怀疑。但这种考虑不是上市障碍的实质,真正关键的是发审委会“考虑”“发起人的出资金额对营业记录可比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拿来的现金与企业的业务发展不配比,用不掉留在帐面上或全部投资于股票、房产等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话,那么,企业便遇到了上市的实质性障碍。因此,企业拿来多少现金不是关键,关键是如何使用这些现金,把你的现金投入到主营业务中,投入到与主营业务或核心技术相关的有发展潜力的高科技项目中,并最好获得相应配比的利润,那这种现金就是企业发展所必须的了,也就不成为上市的实际障碍。

  国内创业板历经一年半的反复讨论及准备,已经是妇孺皆知、呼之欲出了。而在国内创业板领域跃跃欲试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潜力企业也分出了几个层次,有通过双高认证占优势者,有股改完成等待者,有增资转股忙碌者,也有卧薪尝胆培养壮大者。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国内创业板是他们在新经济环境下对技术水平、盈利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的全新角逐。在创业板上市的漫长跑道上,除了企业的天生素质,谁制定了更佳的操作方案,谁请了更适合的中介机构(注意不是最好的),谁具有更得力的助手,那么,谁就可能成为占有天时、地利、人和的跑将。而本文要意于提醒创业企业的,便是在这漫长跑道上有可能遇到的荆棘,有可能跑的弯路,还有,向创业企业透露个人观点的实战操作秘籍。

  本文每次连载均向创业企业发布一个“提醒”和一个“操作秘籍”

  提醒2:设立股份公司不要资产评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公司的方式有募集设立和发起设立两种,并且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但这种方式实质上是发起设立的特殊形式。

  按照《创业板市场规则咨询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于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来说,如为非公司制企业(例如厂、部分科研院所)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绝大部分创业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要根据经审计的原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按照1:1的折股比例进行折股,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原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原股权比例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并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五个以上)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深圳注册的股份公司,发起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在改制时,企业需要聘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对企业进行报表审计。企业不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的结果只能作为增资的计价依据,而不可以作为调帐依据。

  操作秘籍2:巧妙安排高管持股

  这是个敏感的话题,无论根据国内现有的关于主板市场的有关法规,还是根据创业板咨询文件,以内部职工股方式安排员工持股是万万不行的。而对于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来说,人是企业之本,给核心高管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一定数量的股份是对人才的最好激励。

  从创业板相关文件的精神来看,创业板是允许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持股的,而在上市后实行认股权和股票期权等激励形式也是大势所趋。但目前为部分员工安排股份,本人认为可行的操作办法是:(1)如果自然人的人数不多(原则上不超过50人,多为十人以下),建议由自然人直接持股,即由自然人直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但自然人的股份必须通过合法形式取得,比如说1块钱股权转让、根据某些有效法律文件奖励或赠与、以技术入股等。(2)如果需要持股的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众多,也可设立专门的公司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份,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内部作出一定的持股安排。(3)以某种形式留置一部分股权,待法定条件允许或有关股权激励文件出台后,再对一般职工作出持股安排。

  在进行自然人持股安排的同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必须充分披露,创业板咨询文件对股权信托关系也要求披露。(2)尽量不安排一般职工股,只对企业核心人员做股权安排。(3)此秘籍只对民营企业适用,国有股权的企业要防范国有资产的流失。

  如何利用VCP融资

  VentureCapital又称风险资本,是指把资金投向蕴藏着失败危险的高科技项目及其产品开发领域,以期在促进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过程中获得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风险资本一般是以投资基金的形式运作,以设立公司等组织形式来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是一种既承担高风险又谋求高回报的资本形态。

  VCP是风险资本的一种形式。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家首先以一种主动的方式自行筹集很小数量的风险资本设立公司,然后在VSE利用VCP这种方式交易从而达到筹集大量风险资本的目的。企业家从以前的努力推广本身产品坐等风险投资的光临,转变为主动出击,采用VCP方式为自己筹到可以自由支配的市场资金,从而可以积极的拓展自己的事业,掌握自己的发展前途,大大降低了目前资本运营市场上风险投资给企业带来的巨大风险。

  1、怎样建立一个VCP

  管理层组成一个公司,投入最低10万加币的种子资本;找到一个VSE会员保荐人;公司进行VCP的首次公开发售,筹集20万至50万加币的资本;公司利用所拥有的30—70万加币用以确认和评估满足在交易所完全上市的商业机会。

  2、最低要求

  最初须由会员保荐;董事和领导层认购最低10万种子资本,每股售价不得低于0.1加币;VCP的首次公开发售每股不得低于0.15加币;实质性交易须在上市后18个月内完成;会员保荐人承担实质性交易的保荐;实质性交易须经VSE及股东批准。

  3、条件

  上市时,VCP公司不得有实际资产或业务或预先已决定的购并协议或交易资产及业务;公司董事必须有在上市公司中成功的记录。管理层的档案记录将被认为是公司的资产;随时须满足VSE的监管标准;VCP管理层至多同时在三个VCP中任职。

  4、VCP的目标及对象

  VCP是一项有别于IPO之前私募种子资本标准程序的创新。VCP使合格的管理层及企业家能够为将来的投资机会,如并购和建立工厂,筹集早期资本;VCP是无不良经营记录的合格人士为其商业计划筹资的全新方式。VCP计划及其中的个人背景将被严格审查,因此此计划只适用于特定的申请人;VCP是为急需实施一项兼并计划的公司财务主管或正在寻找快捷、便宜的方式建立新公司的企业家而设计的;VCP同时是种子资本投资者寻求退路的一种途径。

  5、VCP的优点

  在VSE融资的一个创新品种;在完全上市之前拓展发展机会的灵活选择;VCP是在温哥华上市的快捷方式;与普通上市公司不同,VCP无业务可经营,它的资产只是它的专家董事;专家管理层+VCP融资+交易项目=上市风险公司。

  6、VCP的特点

  成功交易阶段需一年以上的会员作为保荐人;VCP申请及成功交易的披露文件由VSE审核;VCP能筹集到大量资金,通常情况下公司不能通过传统的种子资本筹得相同数目的资金;对涉及的并购企业地点及产权属地没有限制;使公司首脑能迅速行动抓住商业机会;VSE市场部和公司理财部提供全面支持低成本、高效及快捷的上市过程;VSE设计有掌握控制权的机制,不用出让大量股份给风险资本家。

  7、VCP融资程序

  管理层认购种子资本,组成VCP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向VSE申请上市;18个月内完成实质性交易,完全上市。

  8、掌握控制权

  温哥华交易所规定,公司创立者可以被允许以低于公开发售的价格,发行种子基金。这样的种子基金有两种:

  一是以不低于每股0.10加币的价格向公司的核心人员发行的股票。这些股票必须由一家温哥华市所在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信托公司代管,这些股票也可以称作“干股”,因为它是根据其公司的业绩而向其持有者发行的。

  二是以不低于每股0.15加币的价格向主要人员和其他人发行股票,这些股票被认作是“种子股票”。通过发行干股,公司创建人在公司发展的最初阶段就能有一定的控制权。温哥华交易所规定,干股最高可以发行75万张。

  新加坡"创业板"简介

  日前,中国光彩集团和新加坡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在京举行"中国民营企业在新加坡上市报告会",引起了与会民营企业家的极大兴趣。据了解,目前中国内地企业欲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有这样几种选择:香港创业板、美国NASDAQ、新加坡SESDAQ(新加坡股票自动报价系统)等。

  一、上市费用相对较低

  新加坡大华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陈长发认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到海外或地区上市,就比较优势而言,到新加坡上市则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因为:

  (1)新加坡的入市门槛很低,而且与中国的文化背景有相同之处。新加坡SESDAQ股市免除了利润和营业记录等要求,更加适合中国公司来新加坡上市,也就是说外国公司在新加坡自动报价股市申请上市更容易,对利润指标没有硬性规定,关键是公司的素质和发展潜能。由于文化背景相同,也易于沟通。如一些企业去美国上市不成功,主要原因是美国社会对中国企业缺乏了解,从而影响了中国企业的上市交易。有的企业在美国上市时成交量也不错,但由于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很多,再加上地理、文化的差异,一段时间后,企业的股票有的就成为被人遗忘的股票;如果股票没有交易量,企业就很难再发展下去。而新加坡对中国企业则是很欢迎。

  (2)与香港股市相比,新加坡的市盈率要高,因此在新加坡能筹集更多的资金。

  (3)近两年,新加坡为了加强本国的竞争力,采取了对到新加坡上市的海外公司视同本国上市企业一样,一视同仁。过去海外公司到新加坡上市,新加坡交易所要求其三年的利润累计达到1500万新币,而新加坡本地企业上市则要求达到750万新币,海外公司较新加坡企业的要求是翻番的。

  (4)新加坡实行新的上市准则,鼓励更多的高科技企业去新加坡上市筹集资金。

  (5)新加坡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费用相对较低的一个地方。

  因此,中国的民营企业可以选择到新加坡上市。

  新加坡有如此好的融资环境,那么中国的民营企业都能如愿以偿吗?新加坡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王新认为,不可能。不可能所有的民营企业都能去新加坡上市,只可能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从海外市场本身来看,市场的接受程度也是有限的。如新加坡去年的上市企业也只有51家。

  二、制度有异准则不同

  中国的民营企业去海外上市是趋势,但上市成功的只能是最优秀的民营企业。

  制约优秀民营企业上市的因素主要有 :(1)国家制度有差异。(2)具体的管理制度不同。如会计制度、准则不同。新加坡企业上市很容易,因为上市时其会计准则不会发生变更;而中国的民营企业要上市时,会计报表要按国际准则转化,这就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企业的管理体制也要转化;总之企业如果要想上市,就必须对上市规则进行详细、认真地研究。

  新兴高科技企业创业板上市利弊分析

  1. 公司上市的利益

  1) 现金。公司上市最重要的利益是获得资金。

  2) 内部人股的变现。公司上市后(或者是类似并购等一类变现事件),管理层与员工们能够将所持股票出售而获得较为巨大的收益。

  3) 投资人的变现。对于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和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人,IPO是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中的最好的一种。(但第二板市场往往对重要股东都有半年至二年不等的售股限制期)。

  4) 增加资产活动,扩展经营规模。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流动性,有助于公司用来收购其他业务。

  5) 增加资产净值。

  6) 开通未来在公开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通道,增加借贷能力。一家完成首次公开上市的公司只要具有较高业绩和发展潜力,很容易再度在证券市场上筹措源源不断的资金,并易获得银行的信任。

  7) 强化公司的素质、现有的稳定性以及竞争地位。对于高新企业,公开上市加强了顾客、供应商、贷款人以及投资者公司的信心,提升公司的素质、稳定性和竞争地位。

  8) 提高公司声誉。

创业融资论文集「完整版」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