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融资渠道的选择

时间:2021-03-05 13:11:55 创业融资 我要投稿

创业融资渠道的选择

  一、创业融资渠道

  融资渠道即企业筹措资金的方向和通道,体现了资金的来源和流量。任何创业都需要最基本的启动资金,如产品定金、店面租金等。因此,对创业者来说,能否快速、高效地筹集到资金是创业成功至关重要的因素。

  1、政策基金——创业者的“免费皇粮”

  政府提供的创业基金通常被所有创业者高度关注,其优势在于利用政府资金不用担心投资方的信用问题;而且,政府的投资一般都是免费的,进而降低或免除了筹资成本。但申请创业基金有严格的申报要求;同时,政府每年的投入有限,筹资者需面对其他筹资者的竞争。

  2、亲情融资——成本最低的创业“贷款”

  个人筹集创业启动资金最常见、最简单而且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向亲友借钱。它属于负债筹资的一种方式,其优势在于一般不需要承担利息,没有财务成本,只在借钱和还钱时增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因此,这种方式筹措资金速度快、风险小、成本低。缺陷是会给亲友带来资金风险,甚至是资金损失,如果创业失败就会影响双方感情。

  3、合伙融资——创业者的“调剂师”

  寻找合伙人投资是指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单位或个人投资、合伙创业的一种筹资途径和方法。合伙创业不但可以有效筹集到资金,还可以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并且有利于对各种资源的利用和整合,尽快形成生产能力,降低创业风险。但俗话说:“生意好做,伙计难做”,合伙投资人人是老板,容易产生意见分歧,降低办事效率,也有可能因为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而产生合伙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合伙基础的稳定。

  4、风险投资——创业者的“维生素C”

  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提醒创业者的是风险投资家虽然关心创业者手中的技术,但他们更关注创业企业的盈利模式和创业者团队,因此,“等闲之辈”很难获得风险投资家的青睐,只有像张朝阳、邵易波、梁建章那样的创业“枭雄”,才有机会接近那些金光闪闪的“钱袋子”。

  5、金融机构贷款——创业者的“蓄水池”

  由于银行财力雄厚,因此在创业者中很有 “群众基础”。从目前的情况看,银行贷款有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贴现贷款等。银行贷款的优点是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融资成本低,运营良好的企业在债务到期时可以续贷。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担保)品,还要有不低于30%的自筹资金。由于要按期还本付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就有可能导致债务危机。

  提醒创业者从申请银行贷款起,就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因为申请贷款并非与银行一家打交道,而是需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中介机构等一道道“门坎”,而且手续繁琐,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

  6、股权出让融资——创业企业的“助推剂”

  股权出让融资,是指创业企业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所需要的资金。投资者以资金换取企业的股权后,便使企业股东间关系产生变化,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将要进行重新调整,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也将随之产生变化。鉴于股权出让融资的真实含义,创业企业在进行此类融资时必须慎重。在进行股权融资中应注意的是企业股权结构、企业管理权、企业发展战略、企业收益方式四个方面的变化。

  创业企业进行股权出让融资,实际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的合作者的过程,这将对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管理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吸引新投资者之前,应仔细考察新投资者是否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保持一致:企业的发展战略及长期发展目标;企业的股权稀释以及企业管理权的分散;企业的盈利方式及利润分配方式。在解决了上述问题之后,创业者还应该考虑通过融资是否能解决企业发展中所存在的如下问题:能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是否能加快企业技术的创新和产品的开发;能否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的市场份额;激励企业科技人员,稳定企业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的资金来源,保持下一步融资渠道的畅通,促进新的`融资方式的开展。对于那些想完全掌握企业控制权、完全占有企业收益、完全支配企业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创业者来说,股权出让融资并非一种适宜的融资方式。

  7、创业板上市融资——创业融资的最高阶段

  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b)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c)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d)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创业融资渠道还有多种,比如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资产典当等。选择何种融资方式,应结合投资的性质、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的成本和财务风险以及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举债能力等综合因素。

  二、创业融资优先次序

  根据国外企业融资的结构理论,企业融资一般遵循这样一个规律,即:先是内部融资,后外部融资,即先使用企业内部资金,不足时再向银行贷款;先是债权融资,后股权融资,即先发行债券,最后在发行股票融资。同时,根据融资相关实践经验,创业企业在其不同生命周期发展过程中,需要的资金量和可获得的融资渠道各不相同,一般顺序为:个人初始投资,创业合伙人投资、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商业贷款,非上市股权交易,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司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