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担保能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吗

时间:2017-06-04 我要投稿

全国首家政府出资的省市级再担保公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日前正式成立。在全球经济共同面临危机和挑战的大背景下,北京希望通过此举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帮助众多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贷款担保规模与放大倍数明显偏小

  北京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北京市中小企业总数近30万户,占北京市企业总数的99%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市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80%以上,创造的应税收入占到全市企业应税收入总额的55%以上。

  同全世界所有中小企业一样,北京的中小企业也面临融资困难、核心竞争力不强、整体素质较低、信息渠道不畅、信用体系不健全、服务体系不健全、资源环境制约等一系列束缚发展的问题。其中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北京的中小企业在信贷融资方面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小企业贷款所占比例低。截至2007年底,北京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19%,但小企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1.2%。

  二是贷款担保规模偏小。截至2007年底,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内资担保机构约400余家,其中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为主的担保机构有65家,担保资金总额166亿元,在保余额达430亿元,累计为超过3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1363亿元的贷款担保,平均放大倍数仅为2.6倍。相对于北京市30万户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规模与放大倍数明显偏小,受到较大限制,与中小企业的发展极不相称。

  而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方面,注册在北京的80家创业投资机构2007年仅能对100多家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由于利益驱动和风险考虑,创业投资机构目前注重对成熟期企业的投资,很少投资于创业期中小企业。

  财政为其建立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

  再担保是对担保机构所承担的风险的担保,是“担保的担保”。担保机构在承担担保责任的同时,将已承保的部分担保风险再次担保,以分散和转移已担保的风险。同时,将已经收取的部分担保费让渡给再担保机构,由再担保机构承担这部分风险。如果发生代偿,则由再担保机构按照与担保机构约定的方式和比例予以赔付。

  近年来,北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担保机构,每年形成了400多亿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市场,为缓解北京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然而,随着担保行业的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如骨干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已达极限,企业发展受阻;一般商业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动力不足;行业整体放大倍数较低,缺乏提高放大倍数的杠杆机制;行业规范程度不高,银行信任度较低等等。

  而新成立的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资本金为15亿元,首期注资5亿元。为保证再担保公司在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保持可持续发展,北京市财政将为其建立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再担保公司将按照“政策性导向,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原则开展再担保业务,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政策效能的同时,有效控制风险。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爱庆表示,再担保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发挥骨干担保机构的业务拓展能力,迅速扩大担保规模。预计经过3年左右的运作,北京市担保机构的平均放大倍数有望从目前的2.6倍增加到5至8倍,在保余额可望翻一番,由400余亿元达到1000亿元。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在成立当天分别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签订了共同行动计划,重点为文化创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再担保服务。同时,再担保公司与在京六家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共同推动中小企业担保贷款规模的扩大;与北京市三家重点担保机构签订再担保合作协议,为担保机构提供分险增信服务;与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再担保协议”,为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提供再担保支持。

  据北京市发改委主任张工透露,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府还可能根据担保机构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扩大资本金规模,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以扩大中小企业担保规模。

  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

  “成立再担保公司仅仅是为解决成长期中小企业融资难所做的努力。”北京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处长郭俊峰说,“北京市已经构建起中小企业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为分别处于创业、成长、成熟期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融资服务。”

  为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难题,北京市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世界表明,创业投资在支持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中发挥着其他金融制度无可比拟的作用,是强化创新能力、孵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业者和创新企业家的有效手段。美国、英国、以色列等大多数创业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均采取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创业企业发展的模式。

  2007年以来,北京市创造性地提出了实施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试点的总体方案。由北京市政府建立引导基金,通过参股的方式与社会资金主体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导向的创业期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据了解,北京市创业引导基金试点期间规模为3亿元,最低限度将引导社会资金约7-10亿元,投资于创业期高新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发改委还将依托北京中小企业网搭建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服务平台,一方面推出政府建立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现创业期中小企业与引导基金的对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股权融资;另一方面展示介绍各种产业投资基金和推介中小企业,方便企业与投资基金对接,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通过服务平台实现未上市的改制企业与风险投资的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北京市还搭建了上市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成熟期中小企业上市融资难题。郭俊峰说,北京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引导专业中介机构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上市培育服务。2007年,北京市有333家中小企业申请成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21家中小企业上市申请获批,筹资额超过380亿元。

  郭俊峰表示,北京市将充分利用创业板即将推出的有利时机,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支持力度,做到“培训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在今年实现20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加培训,100家以上中小企业进行改制,40家以上中小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20家以上中小企业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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