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时间:2020-08-21 13:18:00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2017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为何没有使用土地仍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下面一起来看看!

  首先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上述条例有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这个具体的单位税额各地存在差异,小编建议大家最好咨询下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其次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要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之后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还需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最后是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上述条例亦有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此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按下列办法确定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纳税 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单位适用税额

  月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由几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其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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