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大家是否知道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季)
三月1-15日
六月1-20日
九月1-19日
十二月1-15日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最新标准:
一、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二、征收范围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
三、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四、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适用税额幅度如下:
(一)石家庄、唐山、邯郸市市区,一元五角至三十元;
(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市市区,一元二角至二十四元;
(三)县级市市区,九角至十八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六角至十二元。
设区的市市区、县级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范围,依照行政区划确定。
五、纳税地点
在应税土地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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