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维护税属于

时间:2020-07-29 16:46:18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城市建设维护税属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我国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个税种。

  城市建设维护税属于

  城市建设维护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于1985年2月8日发布,并与同年1月1日起实施的。

  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团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对外资企业恢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征税范围

  城建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作为标准。

  计税依据、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之和。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罚时,应同时对其偷逃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二)税率

  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例。实行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实行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具体为:

  1.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在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征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收代扣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期间地缴纳“三税”的,城建税按经营地适用税率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城建税的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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