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最新

时间:2020-07-29 15:01:45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转让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最新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那么有关转让的土地增值税税率表有哪些内容呢?

  最新转让土地增值税税率表

  1、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计算步骤

  (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

  (2)计算扣除项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②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③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④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

  (3)计算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扣除项目

  (4)计算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5)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按照计算出的增值率确定。

  (6)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土地增值税的减免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有关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4、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

  1、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常转让经审核可按月按季申报纳税。

  2、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之后办理纳税清算后,多退少补。

  (二)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区分“应当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①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②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③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①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③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④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2、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3、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有无帐可查或申报不可信的五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核定征收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地点: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1、纳税人是法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一致时,则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原管辖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可;如果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机构所在地或经营所在地不一致时,则应在房地产坐落地所管辖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一致时,则在居住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同时,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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