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内容

时间:2020-11-09 13:41:34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内容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范本,共分三个方面内容,具体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内容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表》

  (一)“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栏,是指依照《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中所列的各项明细收入,经鉴证后确定的收入总金额。

  本栏目设置与表内逻辑关系:“转让房地产收人总额”栏=转让土地收入+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收入栏数额。

  本栏目设置与附列表对应关系:与《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中“确定收入数”的合计数据相同。

  (二)“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栏,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规定,在鉴证后所确定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项目的总金额。

  本栏目设置与表内逻辑关系:“扣除项目总金额”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20%扣除数的合计数据填写。

  本表栏目设置与附列资料表对应关系:与《扣除项目汇总表》中“本次扣除金额”的合计数相同。其中: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栏,与《扣除项目汇总表》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项目中“本次扣除金额”的数值相同。该数值来源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中“本次扣除金额”的.合计数。

  2.“房地产开发成本”栏设置与表内逻辑关系:“房地产开发成本”栏=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之和填写。

  本表栏目设置与附列资料表对应关系:与《扣除项目汇总表》中“房地产开发成本”项目中“本次扣除金额”的数值相同。

  3.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各栏,与《扣除项目汇总表》中相应项目中“本次扣除金额”的数值相同。该数值分别来源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前期工程费鉴证表》、《建筑安装工程费鉴证表》、《基础设施费鉴证表》、《开发间接费用鉴证表》,各相应表中“本次扣除金额”的合计数及《公共配套设施费鉴证表》,“本次分配扣除金额”的合计数。

  二、根据以上《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表》与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及与附件有关系的口径应一致的原则,对其他以下项目栏审核的方法依此类推。在此明确“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栏,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关于允许其他扣除项目金额的有关政策规定,因此,此栏是无须填写的。

  三、对审计报告各表中的“有效凭证金额”栏,是指企业财务实际发生的数据,应如实填写。对于“本次扣除金额”是指在清税时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对于“本次未扣除金额”栏,是指销售商品房面积未达到100%或按政策规定不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应注意两点:

  (一)已销售面积与总开发建筑面积进行对比,未销售面积是否属于公建面积允许分摊;

  (二)对除公建面积允许分摊成本外,对于其他不允许扣除的留用面积,包括自用面积,销售面积达85%以外的面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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