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2020-08-02 11:18:41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2016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小微企业税收有哪些优惠政策?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详细解析,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的确定

  1.小微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企业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如何区分?

  答:工业企业包括三个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三个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都属于其他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专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同时是否还能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同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加计扣除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加速折旧优惠、减计收入优惠等“税基式优惠”以及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税额式优惠”。

  5.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能否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答: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6.小型微利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能否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答:小型微利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小型微利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8.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如何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答: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9.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如何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答: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10.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如何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答: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11.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时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怎样处理?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小型微型企业营业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12.小型微型企业营业税等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对按月纳税的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营业税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从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建设事业费;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建设事业费。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纳税人经营项目中包括营业税免税项目,“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是否包括免税项目营业额?

  答:包括。纳税人当月同时取得营业税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应合并营业额来判定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如一诊所2015年4月取得免税诊疗收入2万元、房租收入1.1万元,月营业额合计超过3万元,按规定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应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其中,房租收入1.1万元按5%计算缴纳营业税,诊疗收入2万元做免税申报。

  14.纳税人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是否按扣除3万元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答: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免征营业税;对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纳税人,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1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和营业税营业额均不超过3万元(合计超过3万元),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

  答: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同等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6.个人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营业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答:个人(包括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营业税等税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凡是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个人或单位,均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17.个人从事房屋租赁,月营业额未达3万元,是否享受营业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答:个人出租房屋的营业额以按月纳税为标准,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等税费。

  18.某个体定期定额户2015年3月,月核定营业额2.5万元,纳税人实际营业额3.5万元,能否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定期定额户当月营业额若超过定额,应以其实际营业额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该定期定额户实际营业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营业税等税费。

  小微企业优惠办理方式

  19.小微企业优惠如何办理?

  答:小微企业优惠实行自动备案,申报即享受,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不需经税务机关核准就可以直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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