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审批全部取消

时间:2022-04-08 09:19:22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我国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审批全部取消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国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审批全部取消,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国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审批全部取消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明确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取消审批,一律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并编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从备案时间、备案资料、留存备查资料等方面规范了备案的操作要点。企业根据目录自行判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自行享受优惠,并履行备案手续。年度终了汇算清缴结束后,税务机关根据备案资料等进行审核,实施后续管理。

  《办法》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事项,以及税法授权国务院和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优惠事项。包括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

  “《办法》的核心内容是统一了优惠事项的管理方式,将所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按优惠方式进行拆分归并,归纳为55项,统一采取备案管理,各地不得改变管理方式,不得擅自变相审批。”上述负责人表示。

  《办法》还放宽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的享受时限,除少数必须在年度终了后方能准确计算优惠数额的,以及必须根据优惠资格享受减免税的事项外,其他大多数优惠事项在年内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在提交备案的时限上,《办法》明确,除定期减免税可以一次性备案、有效期内连续享受优惠外,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均在年度终了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办法为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提供了一份可操作的说明书,企业根据目录自行判断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自行享受优惠,并履行备案手续,税务机关实施后续管理。

  企业所得税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我国企业所得税55项优惠审批全部取消】相关文章:

2017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1-10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08-05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08-21

关于落实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读09-28

企业所得税税率08-21

企业所得税201708-17

企业所得税法08-08

企业所得税季报07-31

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08-04

2017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