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

时间:2020-09-22 19:09:30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

  从南京地税获悉,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民生工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下发财税【2015】96号文件《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将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优惠期延长到2017年12月31日。

  南京荟全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秦淮区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小微企业,兼营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由于开业时间不长,业务开展规模较小,增值税业务月销售额和营业税业务月营业额分别为2.4万元和2.7万元,企业财务人员金会计向秦淮地税局工作人员咨询他们企业的这种情况是否能够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秦淮地税局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

  小李看好互联网培训模式的`发展前景,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经验,开办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公司逐步走上正轨,小李高兴之余却有担忧:“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多,营业额也增长得很快,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肯定能超过10万元,如果不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来说负担实在有点重啊!”正在小李喜忧参半之际,栖霞地税局的税务干部为小李送上了一个惊喜。税务人员介绍:根据今年3月出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对于小李的公司而言,只要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即其他行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条件,就可以享受所得减半,税率为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为将进一步延长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优惠期的工作落实到位,做到真正让利于民,自2013年该政策出台以来,南京地税局本着“及时,便民”的原则做好政策的落实,在政策宣传服务过程中通过 12366、税务人员服务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相关政策的执行口径和2014年政策变化点进行宣传,以保证优惠面的全方位覆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该项优惠不需要纳税人进行专项减免税申请,而是由纳税人在申报时直接减免。据测算,南京全市营业税纳税义务人中企业享受优惠面近90%,个体工商户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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