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再出新规

时间:2020-09-15 10:10:53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2015年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再出新规

  10月7日,记者从广西国税局12366呼叫中心了解到,本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公告,明确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有关问题。根据政策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到30万元。该新政实施后,我市将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优惠。

  据南宁市国税局统计,2014年全市年申报实际利润额在30万以下的'小微企业为48720户,其中,盈利户近5000户,减免税款约2000万元。在此,税务人员需要提醒广大纳税人,今年10月份申报期仍然按照旧政策执行,即享受减半征税的范围是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只有到2016年1月份申报期内(也就是进行2015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才会按照新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至 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微企业也纳入减半征收的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虽然不需要税务机关认定,但企业应如实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为享受税收优惠而做假,否则不仅要补缴税款,还要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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