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说明标准

时间:2020-08-31 18:02:17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一般纳税人认定说明标准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 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

  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 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 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 12 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帐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 4 或

  5 险、8 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 张 A4 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 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

  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 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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