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税务登记证副本

时间:2022-12-18 20:24:31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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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税务登记证副本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

事项内容
对税务登记证副本增发的办理 
法律依据
本事项法律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要求不予公开,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
12366-2
条  件

  纳税人需要增发税务登记证副本

申请材料

  1、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纳税人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明资料;3、未更换国地税税务登记证为一本的纳税人,请先到各区局登记窗口打印《纳税人基础信息比对确认表》(该表格网上不能下载,需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到登记窗口打印)。纳税人领取上述表格后按规定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或企业)公章。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须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申请受理机关
主管区地税局
程  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时  限
即办
收  费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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