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时间:2020-10-20 20:49:41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有关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的资料,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一些,欢迎大家阅读与了解。

开具《外管证》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问题】

  我公司是一建筑单位,在南昌中标了一个工程,想问一下,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需要报送什么资料,多久能办好?

  【解答】

  要求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1)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2)外出经营项目立项、工程承包合同书、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

  (3)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外管证》的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税服务厅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导税服务。引导纳税人到相关的服务区域或窗口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辅导纳税人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纳税人办税咨询。

  (二)全程服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三)限时服务。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并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提醒服务。及时提醒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或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工作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推行以下服务:

  (一)网上办税。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通过网络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税、报税认证、文书申请等涉税事项。

  (二)联合办税。各级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应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联合办理有关涉税事项。

  (三)同城通办。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实现纳税人不受地域限制,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

  《外管证》业务优化操作说明(电子税务局)

  江苏国税已组织开发电子税务局《外管证》模块,在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前,实现《外管证》线上开具、经营地税务机关直接报验登记功能;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后,开发《外管证》缴销等功能,通过与金税三期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外出经营线上一体化管理”模式。

  1.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现《外管证》的线上开具、报验登记与缴销一体化办理。将《外管证》的线上申请和报验流程合并,实现简化流程,全程线上流转办理。纳税人线上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直接去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和代开的发票业务。

  在电子税务局实现《外管证》在线缴销功能。《外管证》到期前10天向纳税人发送缴销提醒,纳税人可在线完成“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及《外管证》的缴销。金三上线后将完成相关功能的开发。

  2.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实现《外管证》的线上开具。纳税人线上申请,经税务机关确认后,自行下载打印《外管证》。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外管证》的缴销,仍按原方式办理。

  3.外省纳税人来我省经营的,仍需持《外管证》至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

  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操作说明

  一、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的应用>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外经证开具

  二、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1、登陆电子税务局(http://etax。jsgs.gov.cn),在“我的应用”中点击“添加/删除应用”,将“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添加到我的应用。

  2、进入“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开具”模块,填写基本信息。

  (1)确定外出经营地为“省内”或“省外”。选“省内”的,需勾选“外出经营地行政区划”并确认“经营地税务机关”后,录入“外出经营地地址”;选“省外”的,直接录入“外出经营地地址”。

  (2)根据外出经营实际情况勾选并填写“经营方式、计税方式、申请人、有效期等信息”。

  注:若该项目已开具过《外管证》,则需填写“原外经证编号”。

  3、根据勾选的经营方式,会自动带出“劳务信息”或者“货物信息”模块,纳税人录入“劳务或货物名称、地点、有效期和合同金额”等信息。

  4、点击保存,并提交。

  5、在消息中心模块中查看税务端反馈的信息,并在该模块中下载打印外经证。

  6、经营地税务机关在完成报验登记后,会推送反馈信息到“消息中心”,纳税人可在“消息中心”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