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征税范围应税行为发生地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0-08-27 10:34:28 办税指南 我要投稿

营业税征税范围应税行为发生地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营业税征税范围应税行为发生地是如何规定的?】相关文章:

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2.建筑业营业税补充新规定

3.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4.装修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何书写

5.公司的经营范围应该如何确定

6.资源税征税

7.资源税的征税原则

8.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如何填写呢

9.装修类公司如何填写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