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反收购策略

时间:2022-11-13 10:29:58 创业指导 我要投稿

公司反收购策略

  收购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对于善意收购,收购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气氛下,平稳地完成收购;但对于敌意收购,被收购的所有者及管理者,特别是高层管理者则会竭力抵御,以防止本公司被收购。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反收购策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反收购策略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在发展初期阶段,各项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关于反收购策略,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都还不成熟,在此主要介绍国际上常用的反收购策略。

  (一)事先预防策略

  事先预防策略,是指主动阻止本公司被收购的最积极的方法。最佳的预疗策略就是通过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本公司的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的笔争力。

  (二)管理层防卫策略

  目标公司拒绝收购,在很大程度七是由于管理层的原因。

  一是管理层认为,只有拒绝收购,才能提高收购价格;二是管理层认为,收购方的要约收购有意制造股价动荡,从而借机谋利;三是管理层担心,一旦被收购,管理者的身份受到不利影响,例如被降职,甚至解职。因此,管理层会采用各种策略提高收购方的收购成本,使对方望而却步。经常采用的手段主要有:

  1.金降落伞策略。是指目标公司的董事会提前作出如下决议:“一旦目标公司被收购,而且董事、高层管理者都被解职时,这些被解职者可领到巨额退休金,以提高收购成本。”

  2.银降落伞策略。是指规定目标公司一旦落入收购方手中,公司有义务向被解雇的董事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较“金降落伞策略”稍微逊色的同类向保证金(根据工龄长短支付数周至数月的工资)。

  3.积极向其股东宣传反收购的思想。目标公司的经营者以广告或信函的方式向股东们表示他们的反对意见,劝说股东们放弃接受收购方所提要约。此种策略运用的前提是该公司本来经营相当成功,而收购者的介入可能恶化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

  (三)保持公司控制权策略

  为了保持控制权,原股东可以采取增加持有股份的方法。如果发行股票,可采用一些股票发行上的技巧,即利用不同股票的性质发行。例如可以发行优先股、表决权受限制股及附有其他条件的股票。

  对于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采用母子公司相互持股的手段,即通过子公司暗中购人母公司股份,达到自己控制,避免股权旁落。 在没有遭受收购打击前,各公司还可以通过在公司章程中加入反收购条款,使将来的收购成本加大,接收难度增加。常见的反收购条款有:

  1.每年部分改选董事会成员。如每年改选1/3的董事席位,即使收购方获得多数股票,也无法立即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

  2.限制董事资格。即目标公司在董事任职资格上进行一些特殊的限制。使得公司的董事都由己方相关联的人来担任,或公司的某些决策需绝大多数股东投票通过,以增加收购方控制公司的难度。对董事资格的特殊限定应以不违背《公司法》的要求为前提。

  3.超级多数条款。即如果更改公司章程中的反收购条款时,须经过超级多数股东的同意。超级多数一般应达到股东的80%以上。

  (四)毒丸策略

  目标公司为避免被其他公司收购,采取了一些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一旦被收购,就会对本身造成严重损害的手段,以降低本身吸引力,收购方一旦收购,就好像吞食了“毒丸”一样不好处理。常见的“毒丸计划”有:

  1.“负债毒丸计划”。“负债毒丸计划”是指目标公司在收购威胁下大量增加自身负债,降低企业被收购的吸引力。例如,发行债券并约定在公司股权发生大规模转移时,债券持有人可要求立刻兑付,从而使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立即面1临巨额现金支出,降低其收购兴趣。

  2.“人员毒丸计划”。“人员毒丸计划”的基本方法则是公司的绝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订协议,在公司被以不公平的价格收购,并且这些人中有1人在收购后被降职或革职时,则全部管理人员将集体辞职。这一策略不仅保护了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使收购方慎重考虑收购后更换管理层给公司带来的巨大影响。企业的管理层阵容越强大、越精干,实施这一策略的效果将越明显。当管理层的价值对收购方无足轻重,“人员毒丸计划”也就收效甚微了。

  (五)白衣骑士策略

  当目标公司遇到敌意收购者收购时,可以寻找一个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公司,以比收购方所提要约更高的价格提出收购,这时,收购方若不以更高约价格来进行收购,则肯定不能取得成功。这种方法即使不能赶走收购方,电会使其付出较为高昂的代价。当然也有目标公司与“白衣骑士”假戏真做拘时候,这种收购一般称为“防御性收购”。从大量收购案例来看,防御性收购的最大受益者是公司经营者,而不是股东。(六)股票交易策略

  1.股票回购。目标公司若就自己的股份,以比收购要约价还要高的出价来回购时,则收购方就不得不提高价格,因而增加其收购难度。但是对假装收购、实际进行股票套利的进攻者来讲,目标公司的溢价回购股票,正好实现了它赚取炒作股票的资本利润。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人称收购方的收购为“绿色勒索”。

  2.管理层收购。即目标公司管理层利用杠杆收购这一金融工具,通过负债融资,以少量资金投入收购自己经营的公司。管理层收购是杠杆收购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杠杆收购是利用借债所融资本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出资人结构、相应的控制权格局以及公司资产结构的金融工具。

  公司收购注意事项

  并购是一种企业发展壮大的快速有效的方式,公司的重组并购非常重要,一些业绩较好的公司,以并购为契机可以快速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在收购公司之前,从法律层面上,有一些需要准备的工作,供参考。

  一、前期准备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为了保证并购交易安全,一般会委托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事组成项目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而目标公司为了促成并购项目成功,一般需向并购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披露公司的资产、经营、财务、债权债务、组织机构以及劳动人事等信息,如果遇到恶意并购或者目标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就会对另一方造成较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在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建议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收购方为上市公司,应特别注意对方的保密及信息披露支持义务),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况下保障了并购双方的利益。

  二、尽职调查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在尽职调查阶段,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提供的材料或者以合法途径调查得到的信息进行法律评估,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收购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收购决策。

  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主要涉及以下内容(可以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

  2、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及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工商登记材料及相关主管机关的批件。

  3、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4、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东名册和持股情况。

  5、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规章制度。

  8、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他人签订收购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存在诸如设置担保、诉讼保全等在内的限制转让的情况。

  10、对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二)根据不同的收购类型,提请注意事项

  不同侧重点的注意事项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因此,在收购中要将各方面的注意事项综合起来考虑。

  1、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部分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目标企业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该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公司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样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目标企业是有限公司,收购方应该注意要求转让方提供其他股东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所持股权或者已经履行法定通知程序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方可收购,否则的话,即使收购方与转让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也有可能因为他人的反对而导致转让协议无法生效。

  2、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控股权,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财产以及债务情况。

  如果收购目标是企业法人,自身及负担在其财产之上的债权债务不因出资人的改变而发生转移,收购方收购到的如果是空有其表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将会面临巨大风险。在实施收购前收购方应该注意目标企业的财产情况,尤其在债务方面,除了在转让时已经存在的债务外,还必须注意目标企业是否还存在或有负债,比如对外提供了保证或者有可能在今后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除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查询、了解之外,收购方还可以要求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列明所有的债务情况,并要求转让方承担所列范围之外的有关债务。

  3、如果是收购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收购方应该特别注意充分了解该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存在权利瑕疵的特定资产将有可能导致收购协议无效、收购方无法取得该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存在过户障碍或者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等问题。所以,收购方需要注意拟收购的特定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在无法确定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让转让方在转让协议中对财产无权利瑕疵作出承诺和保证。

  4、收购方应该注意争取在收购意向书中为己方设置保障条款。

  鉴于收购活动中,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为使收购方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收购方应该在收购意向书中设定保障性条款,比如排他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及费用分摊条款等等,这些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与第三人再行协商出让或者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排除转让方拒绝收购的可能等。

  (三)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尽职调查的注意事项

  公司的设立及历次增资、股权转让等事项涉及到股权的有效性和确定性,因此,在收购股权时,必须审核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确保收购标的的合法性。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四)企业并购中的主要风险

  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资本交易,还涉及到并购的法律与政策环境社会背景公司的文化等诸多因素,因此,并购风险也涉及到各方面在风险预测方面,企业并购中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类:

  1、报表风险

  在并购过程中,并购双方首先要确定目标企业的并购价格,其主要依据便是目标企业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方面但目标企业有可能为了获取更多利益,故意隐瞒损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对很多影响价格的信息不作充分准确的披露,这会直接影响到并购价格的合理性,从而使并购后的企业面临着潜在的风险。

  2、评估风险

  对于并购,由于涉及到目标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移,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对标的物进行评估但是评估实践中存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问题,以及外部因素的干扰问题。

  3、合同风险

  目标公司对于与其有关的合同有可能管理不严,或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而使买方无法全面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具体情况,这些合同将直接影响到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

  4、资产风险

  企业并购的标的是资产,而资产所有权归属也就成为交易的核心在并购过程中,如果过分依赖报表的帐面信息,而对资产的数量资产在法律上是否存在,以及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有效却不作进一步分析,则可能会使得并购后企业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从而影响企业的有效运作。

  5、负债风险

  对于并购来说,并购行为完成后,并购后的企业要承担目标企业的原有债务,由于有负债和未来负债,主观操作空间较大,加上有些未来之债并没有反映在公司帐目上,因此,这些债务问题对于并购来说是一个必须认真对待的风险。

  6、财务风险

  企业并购往往都是通过杠杆收购方式进行,这种并购方式必然使得收购者负债率较高,一旦市场变动导致企业并购实际效果达不到预期效果,将使企业自身陷入财务危机。

  7、诉讼风险

  很多请况下,诉讼的结果事先难以预测,如卖方没有全面披露正在进行或潜在的诉讼以及诉讼对象的个体情况,那么诉讼的结果很可能就会改变诸如应收帐款等目标公司的资产数额。

  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

  第一、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第二、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第三、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第四、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8、客户风险

  兼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利用目标公司原有客户节省新建企业开发市场的投资,因此,目标公司原客户的范围及其继续保留的可能性,将会影响到目标公司的预期盈利。

  9、雇员风险

  目标公司的富余职工负担是否过重在岗职工的熟练程度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以及并购后关系雇员是否会离开等都是影响预期生产技术的重要因素。

  10、保密风险

  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及目标公司的信息是减少风险的一个主要手段,但因此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风险,那就是一方提供的信息被对方滥用可能会使该方在交易中陷入被动,或者交易失败后买方掌握了几乎所有目标公司的信息,诸如配方流程营销网络等技术和商业秘密,就会对目标公司以及卖方产生致命的威胁。

  11、经营风险

  公司并购之目的在于并购方希望并购完成后能产生协同效应,但由于未来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如整个行业的变化市场的变化企业管理条件的改变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突发事件等等,这些都有可能使得企业并购后的经营无法实现既定的目标,从而产生经营风险。

  12、整合风险

  不同企业之间,存在不同的企业文化差异。如并购完成后,并购企业不能对被并购企业的企业文化加以整合,使被并购企业融入到并购企业的文化之中,那么,并购企业的决策就不可能在被并购企业中得以有效贯彻,也就无法实现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和规模经营效益。

  13、信誉风险

  企业的商誉也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目标公司在市场中及对有关金融机构的信誉程度有无存在信誉危机的风险,是反映目标公司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兼并一个信誉不佳的公司,往往会使并购方多出不少负担。

  三、签署协议及手续事项

  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在达成转让协议后,收购方应该尽快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有限公司的股东发生变更的,应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不动产等特定资产所有权变动的,也需要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才可以取得物权。在收购谈判中,收购方应该尽量争取在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方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过程中承担的义务,避免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之后故意拖延办理手续的时间,或者是藏匿部分办理手续所需要的文件。

  公司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

  一、公司并购的定义

  公司并购,亦称兼并收购,是指一家或数家公司重新组合的手段,是公司资产重组的重要形式。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的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票或资产以获得对该公司(目标公司)本身或其资产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二、公司并购的类型

  1、横向并购

  横向并购,指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公司之间的并购。横向并购有利于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形成生产的进一步集中。

  2、垂直并购

  垂直并购指处于产业链上下游或者具有纵向协作关系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垂直并购的优点除了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的基本特性外,主要是可以使生产过程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约资源和能源。

  3、复合并购

  复合并购,指同一行业横向并购与垂直型并购相结合的公司并购,或不同行业的公司之间的并购。复合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组合,有利于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4、现金收购

  现金收购,指以现金作为并购目标公司的支付方式。

  5、换股收购

  换股收购,指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的股票或资产。换股收购的结果是收购方取得了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者全部股票/资产,从而成了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一些原股东也成了收购方的新股东。这种方式避免了收购所需要的巨大现金压力,但股票换股比率的确定比较困难,特别是已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瞬时变动,确定股票换股价格和比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

  6、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又称举债收购或融资收购,是指收购方以目标公司资产及未来收益作抵押进行融资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大规模融资借款对目标公司进行收购。

  7、承担债务式兼并

  承担债务式兼并,这是面临破产企业得以债务重组的一种兼并方式。在被兼并企业资不抵债时,兼并企业并不需要用资金,而只是承担企业债务即可。被兼并企业债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债权人的同意,可以停息、免息,有的可以用国家呆帐准备金核销,同时,偿还被兼并企业债务可以推迟3~5年等。

  8、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

  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这是我国收购上市公司的主导方式。我国的上市公司股权被分割成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流通股,一般而言国家股和法人股占公司股权的大部分,且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收购方不可能通过收购社会流通股的方式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协议受让国家股和法人股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9、并购重组“包装上市”

  并购重组“包装上市”,即通过兼并收购、控股若干企业,并将这些企业重组,将其部分资产分离,组建一家资产优良公司上市。通过该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筹集资金,改善资产状况,扩充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

  10、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即通过收购上市公司(壳公司),然后增资配股方式筹集资金,再以反向兼并的方式注入收购企业自身的有关业务及资产,最终收购公司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在买壳上市交易中,收购公司并不是看上目标公司的有形资产和业务发展前景,而是看上目标公司的资本融资渠道。

  11、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自己或相关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该上市公司,以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

  公司收购的程序

  要收购另一家公司需要怎么样的程序以后才是合法的呢?法律对于公司收购有什么特殊的规定吗?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有限公司收购基本程序

  1、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 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 由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组成工作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如涉及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的,律师应当提示委托人,根据收购项目开展的实际需要工作小组成员中可以有债权人代表。

  4、 在资产收购或债权收购中,可以由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 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 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内部关于收购事宜的审批程序。

  7、 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 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登记、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涉及债权收购的,依法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并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

  7股权收购中的律师实务律师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中的作用,可概括为“一个设计、二个审查、三个参与”。

  (一)设计转让方式

  股权收购作为一种新的资产转让方式,企业决策若难以搞清,在股权收购的概念上模糊不清,这就需要我们律师认真分析股权收购双方的企业现状,出让主体和转让意图,帮助企业决策者作出正确的选择。

  如:合资公司外方股东退出时的方案设计:股权收购还是清算?

  管理层收购时的股东设置:持股公司进行收购还是个人直接进行收购?

  (二)审查目标公司主体资格

  在进行股权收购时,对股权所投入的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的法律意义,在于准确地确认:

  目标公司的设立、存续、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等;

  目标公司的性质是什么,比如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无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特种行业(行业准入限制或者外资准入限制)等等;

  股权的合法性和股权的所有权人,即谁合法拥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谁具有法定主体资格进行转让。比如出现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一致的问题、注册资本真实投入问题。

  (三)审查有关文件和财产

  1、审查有关文件

  审查有关文件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审查有关文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认有关文件的真实性,以便在今后的合同履行中不出现问题。

  审查法律法规对股权收购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审查目标公司章程对股权收购(股权转让)的限制、程序性规定等;

  审查被收购方(股权出让方)的公司章程,其中关于议事权限等的规定。

  2、审查有关财产

  (1)对有形资产的审查,产权、纠纷、抵押、查封等。

  (2)对无形资产的审查。同上。

  (3)对目标公司全部债权债务进行审查,包括:到期的债权有哪些,到期的债务有那些,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有无追偿的可能;然后编制债权债务清单,对有纠纷的债权债务个案,应分析案情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可以借助于会计师的工作基础。

  (4)审查目标公司的其他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5)对外发表公告通知债权人,防止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或有债务导致受让方在受让后承担不必要的债务。[1]

  (四)参与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有时是必需的,比如国有企业股权收购时。

  股权收购的交易价格十分重要,选择好的资产评估机构事关重大,律师参与转让公司的资产评估时,要严格把握四个标准:

  1、评估机构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也就是转让主体的资产由该评估机构评估是否合法。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有关实施细则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有省级以上政府颁发的许可证,才有资格从事评估事物,对集体企业和三资企业同样必须遵守这一规定。

  2、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能力。股权收购过程中,涉及的企业资产既有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也有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又因公司的经营性质不同,资产类型又有所不同,因此律师应了解评估机构是否有适合评估股权收购公司资产的专家设备,尤其是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必须要有具备无形资产知识的专家参与。

  3、资产评估机构的社会信誉。作为收购方的代理律师,应尽量主张由收购方聘请评估机构。

  4、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方法。评估采用的方法不同,产生的结果往往截然不同。目前常采用的评估方法有四种:清算价格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指选择市场近期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物或价格标准,相互比较,据以确定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是按资产全部新价值的现行和重置成本,减去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扣额和无形损耗后确认被评估资产的现行价值。

  股份收购合同

  公司股东不想干了,想把持有的股份卖给别人,那么股份收购合同怎么写呢?小编整理了一个股份收购合同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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