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出台《鼓励创业扩大就业暂行办法》 四类人员创业可获3万

时间:2020-09-13 17:13:11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北京海淀出台《鼓励创业扩大就业暂行办法》 四类人员创业可获3万

本月起,海淀区户籍未就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复员(转业)军人在辖区内自主或合伙创办小企业,并吸纳辖区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未就业复员(转业)军人和大学毕业生达到10人以上、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可获一次性创业奖励3万元。

北京海淀出台《鼓励创业扩大就业暂行办法》 四类人员创业可获3万

记者从海淀区劳动保障局获悉,为鼓励辖区城乡劳动力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海淀区日前出台了包括上述创业奖励政策在内的《鼓励创业扩大就业暂行办法》,并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除对辖区创业人员给予奖励外,《办法》规定:对在海淀区缴纳社会保险且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当年招用女35—40周岁、男45—50周岁的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海淀区将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5年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对招用辖区失业登记的随军家属,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海淀区将在合同期限内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及工资性岗位补贴。

此外,海淀区每年还将从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较多的企业中评选出“海淀区促进就业贡献突出单位”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