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商抱怨手机电视标准多管制政策复杂的创业问题

时间:2020-12-09 09:23:05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设备商抱怨手机电视标准多管制政策复杂的创业问题

  新浪科技讯 7月31日下午,在"2007年手机多媒体应用大会"上,上海贝尔阿尔卡特高级副总裁吴斌在演讲中指出,手机电视这些年一直没有非常大的发展,主要因为有三大困惑,包括标准过多、管制政策和频率规划复杂、现有商业模式需要融合.

设备商抱怨手机电视标准多管制政策复杂的创业问题

  手机电视标准过多

  手机电视,从用户角度就是通过手机或通过PDA看到的是电视的内容;从技术角度说起来,手机电视是通过手机把电视的节目放在手机上的方式.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从事手机电视研发多年. 该公司高级副总裁吴斌称,手机电视是一种基于广播的业务,有三个不同的技术解决方案,标准很多.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是基于3G的解决方案,但是,仅在欧洲、北美、日本和中国,基于3G的业务是不一样的,比如在欧洲适用MDMS,在日本叫BCMCS.

  另外两种基于广播业务的技术,一个是地面广播,比如一个电视台在地面往整个北京城做发射,发射不到的地方会用补点器去增强信号.

  还有一种方式是卫星的广播方式,比如全国发一颗卫星,在中国可能需要三颗卫星覆盖,分别东部、西部和中部,卫星信号下来之后可能信号还不是很强,需要做地面的补点器,特别卫星信号下来以后再房间内的覆盖比较差的.

  所以,手机电视实际上有基于移动网络的技术、地面广播的技术、卫星广播的技术;而在全世界各地可以分为几个大洲不同的流派,欧洲有欧洲的标准,日本有日本的标准,韩国有韩国的标准,中国有中国的标准.

  同时,中国的'标准本身又非常多,有基于3G网络运营商积极看,基于MBMS标准,有基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有这么多种标准,关键在于用哪种技术最后才能胜出.

  管制政策和频率规划复杂

  吴斌指出,第二个困惑是管制政策的问题.

  他说,本身信产部是负责电信和增值服务的管制机构,广电总局是负责广播电视和传输网络的管理机构,另外有国家无线频率规划委员会,负责频率资源的审批.

  目前的问题是,1999年广电总局发布75号文,禁止两大行业渗透,电视行业不允许经营广播业务,广电网络不得经营VoIP这样的电信业务. 同时,2004年10月份广电总局颁布互联网信息网络传播视频节目管理办法,对视频的节目、网络传输又有一个管理的方法.

  另外,在无线电频谱的规划,手机电视可以用700M的频段,但这个频段被模拟的电视信号占着,我们国家在2015年变成全部数字化,这频道会空出来,2015年之前可能不能用这个频段,另外,手机电视既有基于非常接近3G的信号,可以发射卫星用的,也有基于1.5G的,还有更加高的频段,所以频率规划目前在进行当中,也非常复杂.

  商业模式需要融合

  吴斌表示,第三个困惑来自商业模式.

  目前,商业模式有三种比较大的归类,第一类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单独运营,第二种广电运营商单独运营,第三种是移动和广电运营商合作运营的模式.

  关于模式一、模式二的问题,其实不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合理的是广电和电信合作的模式,因为移动运营商有客户资源,运用大型网络的能力,有网络的经营和计费的能力,有做室内覆盖的能力,广电有内容管理权力,也有内容加密,节目制作等,广电也拥有专有广播网络的建设权,如果把两者结合起来是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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