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时间:2020-08-15 13:56:5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重庆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如今在重庆做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呢?重庆做创业最新的创业政策是什么?

重庆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1、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1年内可以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4、自谋职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和人事档案暂存就读学校2年或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管2年,存管期间免收档案管理费;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重庆为创新创业送出九大政策红包

  资金支持

  对市场认可并经专业评定的市级新产品,连续两年按新产品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市级重大新产品,补助时间延长至三年。

  对符合高端协同创新机构认定条件的,财政稳定支持的经费最高可达其运营费用的1/3。

  创新保险

  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采购及风险补偿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约方式约定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

  对约定采购的创新产品及服务研制失败的,给予生产服务提供商相关保险费用补贴。

  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与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之间合理分配。其中,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应不低于净收入的50%,做出主要贡献人员所获得的份额应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创新补助

  对设立独立法人的高端研发机构,依据单位及其员工的税收贡献额给予连续三年研发补助。

  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中心产生的研发支出,纳入企业研发准备金管理,可享受与研发经费国内支出同等的财政奖励补助。

  教育经费

  每年从高校财政教育经费中安排8%—10%,重点支持应用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围绕国家“双一流”目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内外机构整合资源,努力创建国家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市级财政对创建成功的给予国家扶持经费1∶0.5—1的配套经费支持。

  人才福利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发放年薪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依据在渝五年内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给予财政补助。

  鼓励“双肩挑”人员离岗转化科技成果、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

  政府服务

  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限,合理有效地配置和利用好科研经费。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金融支持

  放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科技保险等金融创新业务。

  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设立科技创新板,专门提供科技型企业挂牌展示、融资路演和资本课堂等服务,支持实施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转让,提供退出渠道。

  知识产权

  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救助和行业自律,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提高专利审批效率,力争使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发明专利能在一年内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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