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最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一览
河北最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呢?具体优惠政策是什么?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创业有13处。可以预见的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我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双引擎”之一,在今年将更加凸显。
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中,正在绿色崛起的河北,如何抢抓机遇,如何改善创业环境成为当务之急。
对此,记者先后走访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石家庄市人社局,并整理出2015年最全的就业创业政策。无论你是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还是军人、农民,或者失业人员,在这份资料中,你缺的`恐怕只是创业方向和行动。
分类 |
自主创业(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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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 |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3年。 |
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一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即9600元,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缴纳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缴纳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
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中央财政75%贴息、地方财政25%贴息。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4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 |
按其实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期限不限过3年。 |
适用对象及条件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高校毕业生 |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有《高效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人经营的。 具体包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
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原专业退役军人、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完全失去土地和就地转移创业的农民从事个人经营、网络创业以及创办小微企业。 |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设计企业失业人员,初次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 |
申请主体 |
个人 |
个人 |
个人 |
个人 |
政策时限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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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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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创业补助 |
场地租金补贴 |
创业实训补贴 |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最高不超过实际缴费额的2/3,期限不超过2年。 |
一次性给予每人5000元 |
100平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年,100平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 |
每人每月30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
具体标准有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财政直管(市)确定,期限不超过3年。 |
适用对象及条件 |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已创业的小微企业主参加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 |
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 |
申请主体 |
高校毕业生 |
高校毕业生 |
个人 |
创业实训基地 |
创业项目 |
政策时限 |
审批期限截止2015年底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长期 |
分类 |
企业吸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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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
个体经营税收优惠 |
个人小额担保贷款 |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及期限 |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即5200元。 |
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给予50%贴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25%) |
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 |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适用对象及条件 |
商贸企业、服务性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社部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1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 |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中小微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申请主体 |
企业 |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 |
中小微企业 |
中小微企业 |
政策时限 |
长期 |
长期 |
截至2015年底 |
截至2015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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