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石家庄创业政策

时间:2020-08-03 09:24:1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最新石家庄创业政策

  石家庄出台了创业优惠政策,对于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这些补助或补贴该如何申领呢?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2013年10月21日出台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的相关政策:如:第二条第九款:加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扶持力度。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合伙经营(合伙人均为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此,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称,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半年以上,或有合伙人的经营1年以上。申请时需要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等,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99号(裕华东路与西大街交口西北角)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办理,具体情况可拨打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电话:0311--86063156进行咨询。

  自主创业补助或补贴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第二条第十款规定:提高一次性创业补助标准。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含网络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第二条第十一款规定:创办小微型企业给予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 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第二条第十二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对于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这些补助或补贴该如何申领呢?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对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生活补贴等如何申领有比较详细的说明,如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受理时间、受理机构等,由于内容较多,不再一一赘述,有需要者,可登陆省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或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条款。

  免费创业培训

  联系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得知,目前该局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有两项,一是免费创业培训,二是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免费的创业培训,有需要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随时报名,一年享受一次,报名电话:0311--86044459,该局将根据相关机构开班情况,适时安排培训,参加该项培训者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办理,外地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石家庄市人才市场二楼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日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了《石家庄市自主创业人员和企业享受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认定实施办法》,自主创业人员或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企业,都将享受三年优惠税收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税收优惠:每户每年最多8000元

  在石家庄市内自主创业人员及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的企业都将可以享受《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其中,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三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符合条件创业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对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人员(仅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创业个体:向创业地提出申请

  按照《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创业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经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同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由所在高校进行网上信息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证明,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对高校毕业生身份、学籍学历、是否是应届高校毕业生等信息进行核实后,向高校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数据库中将其标注为“已领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吸纳”企业: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按照《办法》,市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各县(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吸纳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申请认定时需报送下列材料: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职工花名册(附当年新招用人员《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审核备案表》)。企业与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凭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订(实际)工作时间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中,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还要提交《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监管措施:自主创业证采用实名制

  据悉,为了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办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由教育部统一样式,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其中将注明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信息,并粘贴申请人本人照片。

  同时,将严格各项凭证的审核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相关凭证,违者将依法予以惩处;对出借、转让《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收回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记录在案。 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教育部门要建立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税务机关将共同负责本地区企业吸纳政策、自主创业政策的年检工作。对年检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年检合格”印戳,税务机关继续给予企业或个人享受相关减免税收待遇。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并追缴已减免税款。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备案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税务机关对《就业失业登记证》有疑问的,可提请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予以协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限,并在时限内将协查结果通报提请协查的税务机关。

  同时,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优惠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市支持全民创业政策与本政策重复的,按最优惠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

  序号 创业帮扶政策内容

  1 将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从5万提高到10万元

  2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 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对创业帮扶基地每成功帮扶一人给予1500元的创业服务补助。 4 加大创业者职业培训力度,符合条件的未就业人员每年参加职业培训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5 鼓励校企对接,大力开展定单式培训

  6 积极拓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录用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毕业生等四类群体人员,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无息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6.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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