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12 09:33:0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简称“两创”)工作,确保完成“两创”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国家五部委“两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区域经济、产业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推动,强化创新能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结合柳州“实业兴市,开放强柳”发展战略,以创建国家“两创”示范为契机,调动全市各方力量、融合社会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优势明显的小微企业区域发展环境,探索总结具备体系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为西部传统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和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做出示范。

  二、总体思路

  依托柳州良好的产业基础,实现一、二、三产业全面联运,以“创业促发展、创新促转型”为主线,以“工业拉动、商业聚集、科技促进、服务帮扶、互联网助推”为路径,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政策集成”“融资扶助”“环境优化”五大工程,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加速柳州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建设成为国家标杆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示范城市,为将柳州打造成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目标提供强大支撑。

  三、示范目标

  (一)“两创”示范目标。

  就业目标:到2018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三年累计增长30%。

  创业目标:到2018年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60%。

  创新目标:1. 到2018年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效额增长93%。

  2. 到2018年小微企业拥有极权专利增长78%。

  (二)“两创”示范目标年度计划分解表

  四、工作内容

  2016-2018年期间,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集聚发展、机制创新”的原则,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等五大工程,推动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

  在巩固提升现有创业创新基地的基础上,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高新区为示范先导,以产业园区、商贸集聚区、大型企业、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电商平台等为依托,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础,按照创业创新生态集聚区、创业创新基础、创业创新空间等类别,着力打造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1.重点打造10类小微企业创新生态集聚区。

  发挥园中园、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圈等优势,重点打造汽车小微企业集聚区、智能制造小微企业集聚区、互联网小微企业集聚区、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集聚区等5类小微企业基地;同时打造众创空间集聚区、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孵化集聚区、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城市综合体产业集聚区。

  2.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示范价值大的创业创新基地。

  (1)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产业创业创新基地。

  结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充分发挥柳州市汽车、机械等优势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依据国家新型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汽车零部件、机构等制造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围绕优势产业建设智能制造、创意生产等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园区以及现代物流、3D应用、协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电网智能制造产业园区

  (2)建设一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发挥区域性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零部件销售、小微企业创新、优势资源开发、“互联网+”服务业开发、网络创业、专业市场等方向,建设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地方食品、农产品加工、特色建材等一批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3)建设一批县域资源小微企业创业基地。

  充分发挥柳州市县域资源优势,依托各县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区、乡镇闲置场所建设一批特色产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结合精准扶贫,制定专项政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贫困农民创业脱贫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市工信委,各县、区亿民政府,柳州高新区、柳江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

  (4)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战略,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科技产业园、农业示范区等载体为依托,支持鼓励各高新区、各县区及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加快产业发展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创新项目、小微企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孵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培育一批国家、自治区及柳州高昌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促进小微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的转型升级。

  (5)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留学生创业和青年创业基地。

  以柳州市各院校、科研机构和柳东职教园等教育基地为依托,面向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青年群体,建设大学生和青年创业基础,促进青年群体创业创新

  3.建设提升一批创业创新众创空间。

  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仓储设施等资源进行融合改造升级以及新建标准厂房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提供免费或廉租场地。鼓励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客咖啡、创业大学、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鼓励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创客孵化器及加速器管理团队、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成效好的众创空间。

  (二)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充分融合现有服务资源、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着力构建以服务体系为依托、以平台网络为支撑、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使之成为城市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好融合社会资源,扩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带动社会服务资源更好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1.全面实施“3个1”建设计划。

  (1)建设一个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

  通过建立使命工作机制,整合柳州市现有政府建设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服务机构资源,利用现有场所改造建设包括小微企业服务大厅、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展示大厅、小微企业技术援助中心、小微企业维权中心、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训中心、小微企业安全宣教中心、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区、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区等的小微企业服务聚焦的综合性物理空间,同时培育和吸引社会优秀中介机构创办与进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技术、设计研发、法律、财务指导、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逐步形成集服务与培育服务型小微企业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化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2)建设一个“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平台网络。

  以柳州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为基础,建设“柳创汇”创业创新云服务平台,统筹建设和整合区域内分散的硬件、软件和数据资源以工业、农业、商贸、科技四大领域为依托,汇集全市创业全新基地、技术、服务、人才、信息、市场等资源,架构集信息网站门户、管理决策门户、公共服务门户、移动门户于一体,内容汇聚、服务集成、信息在线互动等功能为支持的“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平台,并通过拓展小微企业聚焦区触屏服务系统应用,逐步形成联系市、县(区)政府,基础,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线上政务、线上服务、线上维权的“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3)建设一个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积极推动城区、县以及工业园区以上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载体建设区域性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制定鼓励政策,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通过建立协同服务机制、服务测评办法等在全市范围内加建立健全以政府公共服务、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服务和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为一体的覆盖全市的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三级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

  2.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

  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存在的实际困难,在示范期间重点依托大型企业、工业园区、高校、职校、专业机构、商贸网络等资源,逐步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1)培育一批先进制造技术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机器人应用服务平台、3D打印技术服务平台、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平台、两化融合服务平台、节能技术服务平台。

  (2)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专利技术孵化服务平台、产学研校企合作平台、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科技决策情报支撑服务平台

  (3)培育一批人才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人才引进与培训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导师工作平台、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创业后续服务平台。

  (4)培育一批商贸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城市物流配送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5)培育一批特色社会化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辅导平台、汽车零部件检测平台、小微企业法律维权平台、服务外包平台、综合检验检测平台。

  3.打造一批标准化服务产品

  根据柳州市的发展现状,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统筹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引导,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等第三方社会服务,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创新券”等形式,示范期间重点推进为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大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智能产权保护、技术服务、研发设计、会展服务和重点展会参与等十二项服务,并加强对服务的标准化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构建政府支持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的格局,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公益性服务。

  (三)实施小微企业政策集成工程。

  针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空间环境、公共服务环境、政策环境、体制机制环境等方面实施“政策集成”系统工程。

  1.整合调整原有政策和新出口政策。

  目前柳州市已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涉及对创业创新空间的扶持、公共服务、融资措施、机制创新等方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产业特色,针对“两创”等方面需求,完善和新出台若干政策,整合完善成为一个支持“两创”政策体系。

  2.出台市级基地、空间扶持政策。

  出台对基地、空间的扶持政策措施,对我市已建成基地、空间进行分类评级,对符合“两创”示范标准的给予补助。开展公共服务机构小微企业服务成效评议,构建“两创”公共服务工作结交评价标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研究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和市、县(区)配套比例。

  柳州市在三年示范期内计划投入42亿元(中央6亿元+地方配套36亿元),市财政通过争取自治区专项补助、整合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种企业扶持资金、政府直属公司资金,筹措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300亿元以上。

  (四)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扶助工程。

  聚焦现有各类投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健全天使投资、信贷、担保、债券、租赁、保险、股权投资等多元化融资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

  1.建立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1)新设立柳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柳州市政府新增加投入资金6亿元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从2016年到2018年,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增加母基金到10亿元,通过发起或配合发起设立,参与各类股权投资子基金等方式,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投资基金的总规模达5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

  (2)新设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

  通过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各园区搭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动作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基金总规模首期为1亿元,其中市场筹集3亿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

  (3)设立信贷风险缓释基金。

  由政府、担保公司、经办银行出资,设立专项贷款的代偿风险池。将风险补偿基金和贴息资金存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规模通过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进行放大。按照“1+N”模式,设立市区级再代偿资金池和多个职能部门代偿资金池,专门用于对归口扶持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予以先行代偿。(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委)

  (4)设立汽车产业子基金。

  通过对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设立广西汽车产业供给侧子基金,柳州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也参与设立汽车产业子基金,规模为100亿元,首期规模20亿元。子基金投资方向为新能源汽车、汽车关键零部件等研发与生产型公司,平等汽车进口贸易相关的汽车供应链金融、汽车消费金融、汽车后服务等服务型公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

  (5)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规模。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的投入,发挥资金倍增效应,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构建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建立信用社区、信用市场、信用园区、信用村屯等,降低创新创业贷款担保门槛。鼓励工会、妇联、团委及其他具有动员和组织不同群体创业就业职能的党、政、群组织作为推荐平台,与经办银行合作,开展企业担保贷款业务。

  2.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1)加大贷款利息和担保费补贴力度。

  一是加大融资补贴力度。实施柳州市小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帮助企业降低融资酿成。鼓励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为小微企业担保的'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二是继续探索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补贴。三是引导银行机构创新融资产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小微企业在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抵押融资、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等方面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市工信委)

  (2)加大对新型金融组织的政策扶持。

  鼓励和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并争取自治区、国家级担保风险补偿,提高新型金融组织积极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3)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规模。

  加大对市中小担保公司的资本金投入,计划在三年内通过政府主导和市场化动作增资扩股,达到注册资本金7.5亿元,提升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能力达到65亿元。由市财政安排融资担保补偿金,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市担保公司)

  3.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1)设立中小工业企业应用周转资金。

  对在柳州市辖区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因资金短缺短期无力办理还贷、续贷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资金短期转贷支持,缓解我市部门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2)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惠企贷”工程。

  在柳州市原有中小企业“惠企贷”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风险保证金和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配套资金的额度,同时将可申请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目标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市的创业全新小微企业,以政府资金和担保公司来撬动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融资扶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3)完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通过政策引导,建立由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合作适当分担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分析机制。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特色创新各类保险产品和业务,进一步拓宽保险营销渠道,根据不同企业的风险等级设置浮动费率。(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担保公司)

  (4)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加强小微企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统筹、行业引导、企业自愿参与,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建立信息服务中心等,积极推动我市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2016-2018年期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委托专业机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对获得信用级别高的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推荐给予信息贷款支持。(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柳州中心支行、市工信委、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五)创业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工作,深入推进“全城能、就近办”服务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探索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限制,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建立市场准入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行网上审批“一网式”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试点,创新企业登记信息摄像头方式,稳步推进各行业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减少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性成本(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审批局)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政策的宝剑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为小微企业办税效率。(牵头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我市自行设定的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和认定事项,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和清单。切实落实国家、自治区降低行政事业性等项目收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4.建立贸易使得化机制。

  大力推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帮助企业简化程序,降低成本、加快验放;积极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落实“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保税仓储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加快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和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建设,为我市外贸企业搭建好简易、方便、高效的对外开放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保税区。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和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连锁化率;引导小微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力争在2015年基础上,注册商标每年增长20%。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

  出台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修订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成果转化转移机构建设,加快建设技术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立多层次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6.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息采集体系。

  完善原有的各类古刹数据共享,加强原有各平台之间小微企业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依托柳州市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各平台协同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分行业、高标准开展对经营成长性、服务特色性、管理规范性以及技术与模式创新性好的小微企业认定工作,开展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可优先获得“两创”专项资金,“服务补贴券”、“创新券”等多种方式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科技局)

  7.破除人才流动体制性障碍。

  出台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鼓励大学生休学创业,引导大学生留柳创业就业。进一步疏通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柳创新创业的渠道,建立科技人员正常出国学术交流制度,鼓励学术研讨自由往来。探索成立“人力资本发展实验区”,加快吸引集聚一批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搭建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优化人才配置、促进成果转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财政扶持

  按照“中面财政给予一般地级示范城市奖励6亿元的支持”力度,2016-2018年柳州市通过融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和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统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础城市示范地方配套资金36亿元,共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一)财政资金扶持方向

  1.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方向。

  按照国家五部委提出的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要求,国家奖励的6亿元资金主任以多种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等方向。

  2.地方财政资金扶持方向。

  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基础上,再迎娶自治区补助资金,配合案卷的地方财政资金,适当放松使用范围限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基础建设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建设工程。

  (二)财政资金使用范围。

  按照上述财政资金扶持方向,“两创”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各创新创业基地、服务平台、金融扶助、环境优化等建设。

  (三)财政资金管理。

  由市财政局牵头,全同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制定《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优化资金分配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资金申报程序,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工作步骤

  从2016年到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系统、有序的开展示范工作。

  (一)启动期(2016年)

  按照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要求,迅速启动示范工作的开展,以五大工程为抓手,以第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快速启动示范工作。

  (二)铺开期(2017年)

  按照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原则,加快五大工程建设,推动示范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全区域、全行业小微企业发展,建成一批重点基地和示范平台,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推进期(2018年)

  按照扩展载体、强化平台的原则,深入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推动小微企业从集聚向集群方向的发展转变,提高小微企业集群发展的共振效应,重点基地和重点平台效用显著,四大综合指标全面完成,“两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路径显现,达到示范工作的预期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工信委、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委、工商局、人社局、金融办、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农业局、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工信委、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信委主任为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两创”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计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成立政策工作组、公共服务工作组、创业工作组、创新工作组、就业工作组、商事工作组、商务工作组和宣传工作组等8个专项工作组,负责落实、督促各县区根据分配的目标任务组织各项实施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建立督查机制。

  建立考核机制。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并通过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县(区)作为目标责任主体,确保各项指标落实。明确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使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完善有序的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示范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统计监测。

  根据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并对各类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终端等地方宣传媒体和传播渠道,加大相关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宣传力度。积极学习外地“两创”示范工作的经验、做法等,加强经济交流,确保“两创”示范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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