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国家政策

时间:2020-10-24 11:18:3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国家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话国家有什么好的政策来赞助呢?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国家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国家政策

  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国家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前应完成身份确认,持本人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身份认定,外地来芜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同时办理人事代理和落户手续,符合“两年内毕业、户口落户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如通过认 大学生创业网讯 大学生自主创业前应完成身份确认。

  持本人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身份认定,外地来芜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同时办理人事代理和落户手续,符合“两年内毕业、户口落户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如通过认定即可获得《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随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持《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创业企图书等材料,前往位于市科创中心内的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申请,如符合条件的发放《芜湖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证明》。

  自主创业大学生将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该负责人表示,优惠政策涵盖工商与税务减免、入园创业费用减免及管理与资金扶持等。符合入园条件的毕业生,持《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芜湖市大学生创业园入园证明》到市工商部门登记手续,给予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创办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最低可放宽到10000元,其余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前两年到位应不少于注册资本的70%。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毕业生在另行断定创业地点后,持《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前往市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同样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创业优惠政策。

  已完成工商登记的创业者,持《芜湖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进创业园的企业自进园之日起2年内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对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符合税收减免税政策的,依法办理税收减免手续(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一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导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入园企业自进园3年内,将免交物管费、减半交纳场地费;对科技型企业,市科技部门将在科技企图和资金上给予优先布置,简化审批手续,取得国内外专利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资助或奖励。

  管理与资金扶持方面,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为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供给2年的人事代理、户籍挂靠、组织关系接转、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如自筹资金不足,可向户籍或创业项目所在地街道、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申办贷款登记,其中个人可以申办不超过5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属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贴息。

  推选导语:

  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供给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微利项目

  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断定,,并报财政部、中国国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创业培训模式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形成一些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良你的企业)等。

  2016年青岛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实施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引领企图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32号)及《关于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发〔2013〕3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领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应条件的,补贴标准提升至1万元。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2014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遵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3.小额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和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创办小微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5万元(从事个体经营15万元)。其中,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载的,可在还清贷款后3年内申请二次小额担保贷款。首次和二次贷款期限均为2年。对上述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属于微利项目的,两次贷款均给予全额贴息。

  4.创业培训优惠:驻青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校生、本市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青创业,可享受免费的大学生创业培训。

  5.创业场地优惠: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能力的派遣期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未就业(或失业)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驻青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申请入驻青岛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和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经过评审入驻的可享受第1年100%、第2年50%、第3年30%的房租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还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6.投资基金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青岛市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的扶持。

  7.导师扶持:来青创业的大学生,可免费加入青岛市创业者协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创业培训、导师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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