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铜都”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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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2016—2018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6000家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不少于18000户,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基本建成区域领先、功能完善、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城市。

“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铜政办〔2016〕12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业铜都”

  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4日

  “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创新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发展目标

  2016—2018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6000家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不少于18000户,带动就业10万人以上,基本建成区域领先、功能完善、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城市。

  二、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创业筑巢工程

  主要任务:新建一批以众创空间为代表的创业孵化基地,提升现有园区的孵化功能,为创业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创新创意成果转化。

  具体措施:

  1.鼓励兴建创业孵化园区。鼓励多元投资,兴建铜基新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等产业集聚度高的孵化园区10家以上。2016年建成市留学生创业园,当年入驻留学生创业企业10户以上。对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创业基地、省级青年创业园、市民营创业孵化基地的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配套奖励,并按照吸纳符合条件的企业户数给予3000元/户·年的创业服务补贴。制定市创业孵化基地(含众创空间)考核奖惩办法,对已认定的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万元/年的运营经费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创业孵化基地称号。(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等)

  2.继续加快建设众创空间。盘活社会资源,鼓励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仓库等,与上市公司、创投机构或专业团队合作共建众创空间,鼓励国内知名众创空间来铜设立分支机构。2016年新建成市级众创空间不少于3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不少于1家,到2018年全市建成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不少于12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二)创业领航工程

  主要任务:以铜陵市创业学院为依托,打造全链条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激发大众创业热情,提升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和素质。

  具体措施:

  3.建成全省一流的创业学院。以市创业学院为载体,深入整合人社、经信、科技、农业等部门创业培训资源,每年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不少于6000人次。重点拓展“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2016年建成网上创业学院,到2018年在线培训数占总培训数的60%以上。建立创业培训对象甄选制度,完善创业意愿识别和能力短板诊断机制,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各高校等)

  4.多渠道培养创业创新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创业创新教育改革,实现在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全覆盖。充实调整创业培训师资库,建设一支百人以上的高水平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广泛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新型创业培训活动。引进国内知名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运营团队或专家,打造创业培训的升级版,确保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团市委、各高校等)

  (三)融资畅通工程

  主要任务:拓宽创业人员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破解创业融资难题。

  具体措施:

  5.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完善“整贷直发”模式,允许还贷信用好的创业者二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未享受国家贴息政策的,由市、区创业扶持资金贴息。力争每年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以上、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人行铜陵中心支行、邮储银行铜陵分行等)

  6.扩大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逐步将市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扩大至3000万元。2016年发放青年创业贷款金额不低于青年创业引导资金的3倍,到2018年不低于5倍。加强小微企业互助引导基金安全防控,视基金运行情况,逐步增加投入,力争每年发放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扶持小微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市工商联、徽商银行铜陵分行、铜陵农商银行等)

  7.支持建立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市级众创空间、市(民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利用自有资金设立不低于300万元创业种子基金、200万元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按照20%的比例予以参股,出资额最高60万元。制定创业种子基金、创业孵化专项资金支持创业企业融资考核奖补办法,促进创业基金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等)

  8.鼓励各类投资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加快建立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并尽快形成规模。引进各类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种子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进入市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各类投资基金,可为其在市创业孵化基地中免费提供3年、1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场所,并根据其对初创型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情况,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铜陵中支、铜陵发展公司等)

  (四)创业脱贫工程

  主要任务:将创业作为精准扶贫、就业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培育、吸引和集聚一批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等创业群体,重点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实现创业富民、创业脱贫。

  具体措施:

  9.支持重点群体带头创业。每年建立5个以上省级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8个以上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5个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带动10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每年重点扶持10名大学生村官、5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在贫困地区建立产业带头人培训基地,分类、分专题培训,为贫困村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带领农户脱贫致富的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县区人民政府等)

  10.紧扣发展服务业拓展创业脱贫空间。重点支持江北地区、贫困地区依托特有的自然人文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拓展贫困劳动者创业空间。建设、完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10家以上。围绕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建设电商服务运营中心,2016年建设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五)创业助力工程

  主要任务:通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中、创业后的保障服务,调动创业者的积极性,减少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具体措施:

  11.加大创业补贴力度。扩大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将网络创业人员、创办社会组织人员,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鼓励创业的各项政策,对各类创业群体初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的.,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类创业群体在创业孵化园区外租用生产经营场地的,按规定给予房租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和医疗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强化创业失败后的保障,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其创业纳税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六)创业平台工程

  主要任务:整合各部门创业服务资源,以在线服务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广泛开展创业创新竞赛,选拔优秀创业创新项目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

  具体措施:

  12.打造创业创新服务云平台。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创建集创业创新政策发布、政策咨询、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培训报名、项目推介、融资对接、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铜陵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站及移动客户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为创业者提供在线交流等互联网服务。继续实施“千人创业扶持计划”结对帮扶活动,多形式开展创业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将创业专家志愿团扩充至200人以上。征集创业项目4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工商局等)

  13.搭建创业创新竞赛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运作”模式,支持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针对不同群体定期组织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通过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先进典型,综合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风险投资、园区孵化等对接服务,加速推动优秀项目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团市委、市妇联等)

  三、保障措施

  14.加强组织领导。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制度。各责任单位要细化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培育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闻办)

  15.强化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创业创新工作的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创业创新扶持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推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推动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创业铜都”行动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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