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金融特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时间:2020-09-27 12:11:58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洛阳:金融特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引导语:近日,洛阳市财政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了《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洛阳市采取金融特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一是争取银行授信支持。

  以示范性空间(集聚区、工业园等)为依托,整合进驻示范性空间的小微企业,整体向银行申请授信支持。洛阳市已与建行洛阳分行、浦发银行洛阳分行等6家银行签署授信意向协议,提供授信支持总额1080亿元。

  地方财政配套8000万元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撬动银行贷款200亿元,为3000家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拓展典当、租赁贷款范围,每年按照典当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对典当公司进行奖补。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申办融资租赁公司,对申办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在设备采购、生产线建设等方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是扩大还贷周转资金规模。

  未来3年,市财政继续注资,在原1.4亿元的基础上,每年新增5000万元,并争取省配套资金4500万元,使还贷周转金规模达到3.35亿元,力争年累计周转额在65亿元以上。

  建立担保联合体和小微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补贴1亿元,撬动银行贷款90亿元,为1600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探索建立企业有限互保机制,通过财政资金支持2500万元,引导企业认缴出资建立企业应急互助周转金,用于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成本。

  三是鼓励融资模式创新。

  设立引导资金,通过发展众筹模式、发展众扶平台等方式,鼓励融资模式创新,帮助100家小微企业融资10亿元。3年内,筛选一批适合股权众筹的项目,采取财政引导基金领投,其他投资人跟投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在项目成熟退出时,领投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可让渡至跟投人。

  通过财政资金和公益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通过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途径,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拟构建十个众扶平台,筹集众扶资金2亿元。市工商局与工行洛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帮助企业做好股权、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融资服务。

  不断加大协调和服务力度,设立小微企业上市帮扶资金,对上市、挂牌成功、上市再融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加强与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等股权市场的合作,建设多层次、跨区域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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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日,财政部网站公示了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入围名单,我市成为河南省唯一入围的城市。

  此次入围意味着我市再添一张高含金量的“城市名片”。未来3年,我市将获中央财政给予的6亿元奖补资金,也将进一步撬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投入。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是根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从2015年起开展的,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示范城市奖励支持,由示范城市统筹使用。

  目前,我市拥有小微企业25.7万余户。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启动后,我市迅速启动申报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常勇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12万字的富有创造性的实施方案。

  鲍常勇在国家五部门于5月13日组织的2016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现场评审会竞争性评审答辩中,陈述了我市“重微共振”的`示范主题。经过现场评审,我市从全国19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

  “重微共振”工程,是指依托重要的工业基地、重大科研成果、厚重历史文化,着力打通政产学研融合通道、军民企地对接转化通道、市场化运作通道和人才成长通道,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动形成以大带小、以小促大、集群发展的共振效应。

  未来3年,我市将按照“突出特色、以点带面、全域拓展、全市覆盖”原则,实施“636行动计划”,推动“重微共振”工程。

  第一个“6”是指:建设6类共60个创业创新空间,即发挥和利用我市重大科研平台、重大科技成果、重型大型企业、重要节点城市、重要文化资源的优势,积极配合国家重大战略举措,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工业园、商贸物流电商区、文化创意产业园、乡村创业创新基地。

  “3”是指:建设3类共30个公共服务平台,即面向重要需求、依托重大企业机构、针对重点领域,着力建设专业服务、生产要素服务、会议会展赛事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

  第二个“6”是指:从6个层面优化小微“双创”环境,分别是建立广覆盖的普惠性财政奖补、融资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强有力的特惠性财政奖补、融资支持政策体系,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服务和信息互联互通支撑体系。

  “重微共振”工程的目标是:到2018年年底,实现就业目标、创业目标、创新目标的“三大突破”,小微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2015年增加10个百分点,实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能力、对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的“两大提升”。同时,通过“重微共振”工程,努力建设国家大工匠师承基地、国家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示范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国家丝绸之路服务贸易基地、国家商德文化教育基地和国家乡村创业创新示范区等7个国家级特色功能区,实现全市经济规模明显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成为中原地区最具吸引力的创业洼地、最具竞争力的创新高地和最具活力的国家创业创新示范地,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共生共荣的良好局面。

  在强化资金支持方面,我市将在中央财政6亿元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按1:8比例配套48亿元,共同推动示范工作的开展,通过普惠性、特惠性奖补和融资支持方式,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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