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

时间:2022-05-22 22:53:29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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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

  引导语:自2016年至2018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唐山市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并将这一行动作为全市工会的重点项目,列为对各单位的重要评价内容。

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

  按照省总工会统一部署,为深入实施“精准帮扶”,加强“造血式”扶持,帮助全市困难职工、失业下岗所致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实现创业就业愿望,使困难职工真正解贫脱困,市总工会决定,自2016年至2018年,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并将这一行动作为全市工会的重点项目,列为对各单位的重要评价内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工会完成创业就业扶持项目70个。各县(市、区)至少完成5个,5个创业项目中要有1-2个为在档管理的困难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见附件1)。各单位要积极争取省总工会资金支持,市总工会编列200万元专项资金,各基层单位工会可酌情编列资金予以支持创业项目。

  二、实施主体

  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各县(市、区)总工会、开发区(管理区)工会、市产业工会和市直属基层单位工会。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谋划、实地考察、可行性评估、项目确定、实施运行、指导监管等各个环节。实施主体对项目全程负责,确保项目发挥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总工会负责对扶持项目进行政策业务指导、核对审核材料、提供贴息资金、发放无息借款、拨付相关款项、检查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等。

  三、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为以下三类群体中有创业就业愿望和能力的人员(统一简称受助者):

  1.已经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我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下岗人员中家庭生活困难者(一般按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掌握);

  3.具有农业户口,曾在非农产业工作一年以上、家庭月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工会会员。

  以上第2、3类人员中,已建立帮扶档案的困难职工优先考虑(对符合困难职工条件的,应尽快建立帮扶档案),有创业意向正在筹备创业和已经开始创业的困难职工优先扶持。

  四、扶持方式

  创业项目应为投资少、见效快,能帮助受助者尽快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短平快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小门店、超市、饭馆、种养植等短平快项目。创业项目包括由工会组织实施的创业项目、受助者个人运作谋划的创业项目。由工会组织实施的创业项目,应至少吸纳3名受助者就业。创业项目使用全省统一LOGO——“河北省工会‘精准帮扶’创业扶持示范项目”,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标牌。创业项目扶持方式分为以下四种:

  1.小额贷款贴息方式。由市总工会与银行协商一致,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办理小额贷款,省、市工会可提供贴息。若职工个人与银行协商一致,向工会提出申请,经市总工会审核职工个人和项目情况,也可适当考虑。每个项目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贴息不超过3年。对于确有发展前途,吸纳人数较多的项目,可提高贷款额度,但最多不超过50万元。由受助者依照贷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省总工会、市总工会提供的贴息资金不需偿还。(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贷款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3)

  2.无息借款方式。由省、市工会以无息借款的方式投放,作为项目启动及周转资金,每个项目一般在5万元以内,使用期限在3年以内,到期全额归还借款本金,由省、市工会用于支持其他受助者。协议使用资金期限可以为1-3年之间,最长3年,受助者可满3年或提前归还全部本金,也可根据收益情况提前分期还款。(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借款协议参考文本见附件4)

  3.资金入股方式。由工会组织实施或创业者联办的项目,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可由省、市工会与提供配套资金的工会、具体实施的工会以及创业人员共同持股。创业成功后(企业正常运作并稳定盈利),省、市工会可视情以转让股份的方式退出,将资金用于支持其他受助者。

  4.生产资料等物资支持方式。对于项目所需资金5000元以下的,可由实施主体提出支持生产资料项目的意向,由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省、市工会直接支付货款,提供生产资料给受助者,不需偿还。

  五、资金使用

  1.各单位研究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应坚持注重资金安全、积极稳妥的原则。

  2.对单个创业项目的扶持方式及额度,根据创业项目规模、影响、预期效果,经市总工会创业办评估后,提请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

  3.各实施主体对项目的审核、运作以及资金监管负全责。

  4.受助者申请工会无息借款的,要确定1名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作为担保人(可以用银行流水或用人单位财务部门作为证明),与受助者享有连带责任。

  5.受助者申请小额贷款贴息扶持的,按银行贷款条件执行。

  六、推进步骤

  (一)2016年全面实施

  主要任务:扎实做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及具体项目的部署谋划,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按步骤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1.安排部署,摸底排查。按照市总工会二十二届二次全委会要求,各单位于4月初完成工作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抽调业务骨干,落实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进行细致的摸底调查(调查表见附件6),主要掌握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农民工的基本信息,有无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有何种专业、特长,有何工种的工作经验等。通过精准调查,全面掌握具有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人员的情况,建立受助者档案,帮助谋划创业项目。

  2.申报审核第一批项目。各单位负责项目的主审把关。要按照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对象、条件、方式等要求,在充分调研与论证基础上,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定本地符合条件的项目,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审核选定的项目报送至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审核后报省总工会。申报审核材料包括项目名称、所在地址、经营内容、项目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审核确定扶持项目。2016年5月,省总工会创业办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和资金申请进行审核、备案,对项目进行抽样考察,确定第一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并向市总工会统一拨付首批扶持资金。市总工会与各单位签订资金支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拨付扶持资金。全市确定第一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力争16个以上。

  4.组织对标学习。市总工会将适时组织各单位到创业就业扶持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对标学习,借鉴经验,提升工作质量。

  5.督导落实扶持项目。2016年6月,市总工会组成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项目及早启动,落实到位。

  6.申报审核确定第二批项目。2016年7月至8月,各单位在推进第一批项目实施的同时,按照首批项目要求继续积极推进项目的谋划和上报,于7月底前将审核把关的第二批项目报送至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创业办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后,报省总工会审核,8月底前确定第二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全市确定第二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力争达到30个以上。

  7.申报审核确定第三批项目。2016年10至11月,各单位在推进前期项目落实的同时,于10月底前将第三批项目报送至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创业办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省总工会审批,11月中旬确定第三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全市确定第三批创业就业扶持项目力争达到24个以上。

  8.召开总结推进会。2016年11月,市总工会选择在工作进展较快、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召开总结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任务。

  (二)2017年深入推进

  主要任务:深入做好2016年度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实施和审查评估,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总工会继续审核、支持新项目。

  (三)2018年总结成果

  主要任务:继续深入做好2016、2017年度创业就业扶持项目的实施和审查评估,积极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继续筛选、支持新项目。对借款期满的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有序回收资金(回收资金可用于支持新项目)。总结三年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实施创业就业扶持工作深入发展。

  七、项目申报及运作

  1.创业就业项目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各单位只要有切实可行、符合要求的项目均可自愿申报。

  2.各单位在充分调研与论证基础上,确定受助者拟实施的创业就业项目,上报市总工会进行初审把关。经初审合格后,由市总工会以市为单位统一向省总工会进行申报。

  3.向市总工会进行申报,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括《唐山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名称、所在地址、经营内容、项目规模、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本情况。

  4.市总工会创业办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经研究论证符合要求报省总工会批准的,确定为市总工会进行扶持的项目。

  5.市总工会与各单位签订资金支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拨付扶持资金。

  6.创业就业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运作与实施,确保项目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实施主体每季度须向市总工会报告一次项目的运行实施情况。

  八、保障措施

  1.合力抓重。市总工会抽调人员成立了创业办(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5),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干力量专门抓,形成合力抓重的工作格局。

  2.重点评价。市总工会把实施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列为对各单位重点工作评价内容。对照目标任务(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创业办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和督导,年终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作为县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创优和工会系统评优、评先中的加分项,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保障资金安全。各单位工会要增强风险意识,专项资金要用好用活用安全,并作出风险应对处置预案,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进行妥善处理。所在单位对项目的实施负有监管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在中间环节截留或滞留。市总工会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跟踪服务,资金使用到期后,进行绩效评估。

  4.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借助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会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创业成功、帮扶扶持的典型,充分展示创业就业项目成效,营造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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