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出台啦!

时间:2020-09-21 17:08:36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出台啦!

  引导语:为进一步完善嘉兴市创业扶持政策体系,近日,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市财政局和嘉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快来看看吧!

  嘉兴市级创业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本创业贷款是指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办银行发放的、由市财政出资设立的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担保,并由市财政予以贴息,用于鼓励创业及吸纳就业的贷款。

  创业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担保的'贷款。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的财政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

  申请对象

  (一)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嘉兴创业的劳动年龄段内的本市户籍初创人员(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创业人员可不限户籍);

  (二)登记注册6个月以上3年以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经营者。

  (三)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员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申请条件(一)招用“重点人群”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以上);

  (二)与上述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贷款程序

  (一)资格审查

  可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创业贷款资格审查申请。市人力社保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工作。

  (二)贷款办理借款人凭市人力社保部门审定的《嘉兴市级创业贷款申请表》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向经办银行提出创业贷款申请,经办银行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放贷决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抵(质)押、担保等手续。

  (三)担保审核

  1.担保申请。“重点人群”可向嘉兴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或嘉兴市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申请一类创业贷款担保,同时提交相关材料。担保机构在受理担保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担保条件的申请人签署审核意见。

  贷款贴息规则

  (一)对“重点人群”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借款人按贷款实际发放利率给予50%贴息,予以贴息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

  (二)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小微企业按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三)创业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展期不贴息。创业贷款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的,不给予贴息。

  (四)贷款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借款人在还清贷款本息的次月5日前,向市人力社保部门申请贷款贴息,并递交相关资料。市人力社保部门每季度审核一次市本级范围内的创业贷款贴息申请,并在季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及贴息资金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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