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新增三项就业创业补贴项目
引导语:《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对于10项就业创业项目可以补贴,快一起来看看吧。
济宁市新增三项就业创业补贴项目,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近日,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出台《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10项就业创业补贴的享受人员范围、补贴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新增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和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三项项目。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求职找工作、企业招聘、自主创业均可享受政府补贴。
据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对象为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刑期不足两年的)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在补贴标准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分别按照初级最高800元/人,中级、高级最高12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最高1600元/人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在培训期内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生活费补贴。上述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10项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
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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