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问答

时间:2020-08-07 17:04:35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内江市大学生2016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宣传问答

  近年来,国家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各地政府也出台相关措施,各位大学生创业者有了解哪些创业优惠政策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内江市大学生2016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宣传问答,供大家阅读了解。

内江市大学生2016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宣传问答

  1、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1)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2)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4)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和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哪些服务?

  答:(1)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可申请创业培训补贴。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

  3、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怎么申请创业补贴?

  答: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4、创业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部门对项目的评估意见等。经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给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再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支付给高校毕业生

  5、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答: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6、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答: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可按规定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有创业意愿的,可以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服务等扶持政策。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已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并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得到就业援助,并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7、面对求职困难,高校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答:(1)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2)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3)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4)主动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

  (5)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6)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7)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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