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时间:2020-08-04 16:48:41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茂名市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茂名启动"千人创业带动万人就业"工程,扶持政策出台。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政策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茂名市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申领对象: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从事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符合国家、省有关条件的本省城乡劳动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登记注册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贷款额度: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2、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领对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条件: 成功创业(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资助标准: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3、租金补贴

  申领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条件: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初创企业是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补贴标准:每年最高4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申领对象:初创企业(初创企业指在我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申领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5、创业孵化补贴

  申领对象: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为创业人员提供1年以上创业孵化服务(含创业项目、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的创业孵化基地。

  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承担政府补贴孵化服务的,应与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协议应明确孵化基地软硬标准、提供服务内容、责任义务等内容)。签订协议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期限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并孵化成功的(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

  补贴标准:按实际孵化成功(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户数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

【茂名市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相关文章:

1.2017苏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

2.揭阳出台多项优惠政策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3.扶持青年创业就业政策

4.就业创业政策新解读

5.创业就业扶持政策指南

6.以创业带动就业之帮助大学生找创业好项目

7.宁波就业创业政策再升级

8.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方案模板

9.2017年辽阳就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