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时间:2022-11-02 11:38:29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2022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2022年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增加,大学生创业成为了越来越多大学生的选 择,国家也出台了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2022年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政策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2022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1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国家对大学生创业新政策2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

  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此外,部分城市还对创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等!

  大学生创业补贴办理

  因为各地地方存在差异,在补贴及办理上也会存在部分差异

  (一)申请条件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化解产能过剩的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返乡创业农民工;

  7、网络商户;

  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二)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

  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

  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

  (三)申请流程

  1、创业者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四)补贴标准

  1、创业实体由大学生法人申请补贴1万元,本人申请,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补贴。

  2、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业生帮扶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离校前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补助400元。

  免费师范毕业生项目: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学生免费攻读师范类专业,为四川省艰苦地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培养教师。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优秀免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考核招聘。落实降低门槛的政策措施,可放宽开考比例和专业限制,设置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地户籍大学生。公务员公招考试中,特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用。

  鼓励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离校后

  高校毕业生去艰苦地区工资高定1-2档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当年新招用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艰苦地区工资高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00元。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可分年度向就读高校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

  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实体有补贴吸纳就业有补贴

  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省级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前期孵化补助: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前期孵化,可享受5—20万元的补助。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税费减免:2016年12月31日前,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前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大学生,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综合扶持政策

  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取消户籍限制:农村户籍、异地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居住证(暂住证),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学分管理:高校将就业创业课程列入必修课或必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设立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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