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就业创业工作政策

时间:2020-08-20 09:09:03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解读国家就业创业工作政策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意见》涉及范围之广、政策体系之完整、发力之精准,力度之强大前所未有,现人社部门为您解读《意见》的四大看点。

解读国家就业创业工作政策

  看点一:就业优先

  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合作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业和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服务业。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

  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看点二:创业带动就业

  搭建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并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本和融资资本支持创业活动,筹划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并视情给予一定财政贴息。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广泛调动各类群体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离岗创业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大力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积极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

  看点三:重点群体就业

  在基层特别是镇(街道)、村(社区)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年社会保险补贴。

  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补贴政策。

  加强对困难就业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

  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

  看点四: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贴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解读国家就业创业工作政策】相关文章:

1.就业创业政策新解读

2.解读国家创业优惠政策

3.对国家鼓励创业政策的解读

4.2017年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解读

5.2017年国家最新创业政策解读

6.解读2017年国家创新创业政策

7.国家创业扶持最新政策解读2017

8.解读国家创业扶持最新政策2017

9.2017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