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再迎发展良机

时间:2021-03-14 14:09:09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中小微企业再迎发展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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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中小微企业发展困境,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热点。国家已密集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帮助中小企业脱困、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省政府于6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细化支持政策,全省中小微企业再迎发展良机。

6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政府研究室主任曹炯芳、省经信委主任谢超英、省中小企业局局长黄东红,共同解读《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等。

6个方面力挺中小微企业

据谢超英介绍,目前我省中小微企业已达18万多家,成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人民富裕的重要力量。但是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竞争弱势群体的总体特征并没有改变。尤其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影响,我省中小微企业面临出口订单下滑、利率汇率提高、经营成本攀升、资源要素制约加剧、税费负担偏重、融资更加困难等诸多问题,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特别需要政府的关怀与扶持。

省政府出台的《意见》,从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转型发展、公共服务、全民创业、优化环境6个大方面,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财税支持: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完善融资激励、加大政府采购;

金融支持:包括扩大信贷投入、推进信贷创新、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加强担保体系建设、规范金融服务、激活民间资金、发挥保险作用、优化金融服务环境;

支持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包括实施“百千万”成长工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

完善公共服务:包括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企业开发适用人力资源;

推动全民创业:是指鼓励各类群体创业、支持创业基地建设、统筹解决用地需求;

优化发展环境:包括减轻企业负担、改善通关服务、建立运行监测体系、营造发展氛围等。

硬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

据谢超英介绍,为切实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意见》明确了一些规定性的措施。

一是加大中小微企业上市支持力度。省金融证券办每年发布一批拟上市企业名单,鼓励这些成长性好、高科技、高成长性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省政府对拟上市的企业还有一定的资金扶持。

二是引导民间资本,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中小微企业。引导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加强对初创型小微企业的投资。

三是推动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和集合信托计划。目前,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华夏银行长沙分行、渤海银行长沙分行相继开展了集合票据的发行工作。

四是鼓励市州政府、人民银行市州分支机构等有关部门通过区域集优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是要求有关部门要储备和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发行私募债券。

为激励银行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意见》也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要求:

一是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激励机制,要求从2013年起适当增加省级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考核奖励资金,鼓励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增速,增量要求高于上年的平均水平。

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小微型企业的专业部门。进一步完善小微型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的效率,建立免责机制。鼓励银行为中小微企业贷款营造适当宽松的政策环境

四是细化小微型企业服务政策,将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适当放宽至5%,这也是政策层面的利好。

五是充分发挥再贴现资金作用,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目前,全省各市州至少有一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30%以上的县市区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共为12870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480个亿,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谢超英介绍,为进一步推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将加强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主要有4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

第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推动建立银行风险分担机制。

第三,积极发展以湖南担保有限公司为龙头的再担保服务网。

第四,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开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引导其规范发展。

政府采购30%份额面向中小微企业

黄东红介绍,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意见》从5个方面制定了措施。

其中最重要的是,完善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制度。文件中提到,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要安排预算总额30%以上的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另外,要帮助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的力度,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品牌附加值。组织省内产需对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关系。借助会展平台,推介小型微型企业,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新营销和商业模式,提升市场开拓能力。

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中小微企业的创立、成长有一个过程。尤其是创立之初,需要更多的呵护和支持。这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大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当好中小企业的孵化器。

黄东红说,《意见》明确提出,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按照成功孵化的企业个数,对创业基地给予补贴。进入创业基地的小微企业,降低或减免厂房租金;创业基地开展日常管理、孵化服务的运营性费用给予一定补贴。到“十二五”末,全省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要达到1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