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时间:2022-05-30 21:29:30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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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杭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无偿资助

8.1申报对象和条件
8.1.1杭州市企业(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属企业),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并对项目进行单独财务会计核算。
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市、临安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符合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金融服务、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产业要求的均可申报。
8.1.2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担,并已签订技术合同,且企业出资部分已落实,在申报时已发生的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额的20%以上。
8.2重点、优先支持项目
8.2.1与杭州市政府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科院所属研究院所、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浙江大学、中国美院、江南大学等)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我市重点支持建设的杭州师范大学与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8.2.2经我局认定的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开展科技合作的项目;
8.2.3在杭州工业创意设计大赛获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的项目;
8.2.4近年来参加市科技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活动的企业和项目,并在科技交流洽谈展会活动中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签约的企业和项目
8.3资助金额:单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8.4申报时间:每年一次,具体以书面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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