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公布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时间:2020-09-14 10:59:34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许昌公布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为大学毕业生创业减免费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对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凭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证明,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方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内为其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补贴,也可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筹集建立“大学毕业生创业基金”。

许昌公布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对愿意到我市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管理部门在场地、入驻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按照有关政策减免一定费用。

3.对灵活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可将户口和档案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由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为其提供人事关系接轨、户籍和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缴纳等人事代理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

4.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

5.加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为到基层创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经职业培训后实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所在的培训机构(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6.指导市属大中专院校面向社会和就业市场,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把创业理念引入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就业基地建设,将学生实习基地、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高职教育要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注重学生的技能培养和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积极推进“双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培训工作。

7.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大学毕业生创业的典型事例,指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确立新型就业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意识,树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激励他们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

8.对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及时跟踪、登记造册,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创业状况,在政策服务上为他们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