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业政策:身无分文可开公司

时间:2020-10-20 18:41:19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合肥创业政策:身无分文可开公司

    未来3年内,合肥将逐步降低创业门槛,每年将新增上万个体工商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昨天出炉,从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其中透露,今后,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将实行“零首付”。

合肥创业政策:身无分文可开公司

    最新目标――

    3年增加3万“小老板”

    今后,合肥将以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为创业就业工作重点,发展各类微型企业和创业实体,推进各种形式创业。未来3年内,全市每年新增个体工商户10000户以上,私营企业8000户以上,非正规就业组织1000个以上,带动就业12.5万人以上。针对上述创建目标,从今年起,合肥市政府将把创业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据了解,目前,合肥个体工商户注册数及从业人数逐年增长,今年上半年,合肥市新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共计18015户,新增注册资金达10.57亿元,比2008年同期分别增长了45.2%和42.9%,累计达106951户。

    创业门槛――

    允许“无形资产”出资

    放宽创业领域,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进入,并平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放宽注册冠名,依法申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冠市名不受注册资本限制,冠“安徽”省名由市工商局直接联网申报核准。放宽预备期营业执照适用范围,凡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而暂不能提交审批文件、证件的,工商机关可在该经营范围后标明“筹备”字样,颁发筹备期营业执照。

    实行大学生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明确非货币资产注册比例,允许投资人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创办中小企业,无形资产出资额最多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创业场所――

    自家住所内也可创业

    允许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以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但不得在居民聚集区从事旅馆、餐饮、娱乐、五金修配加工等产生噪声、污染、扰民和危险性行业。

    对从事翻译服务、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网络技术、软件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企业,允许在指定场地集中登记,凭县、区(开发区)政府或管委会出具的场地证明作为登记注册经营场地证明。

    创业扶持――

    3年内设1亿元资金

    3年内,合肥将在全市建立1亿元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其中市本级5000万元,县区参照安排,配套使用,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创业资金支持。

    此外,还将逐步提高创业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银行单独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步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组建创业投资公司、典当公司等多种方式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合银发〔2008〕306号文件规定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完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持续补充机制,增强担保基金代偿能力,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