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时间:2022-04-28 05:23:42 创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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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省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包括:到农村基层就业,政府拟代还学费;到基层就业,考研总成绩拟加20分 有基层工作经验,公务员录取照顾等

辽宁省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省将通过提供求职补助、见习补贴、免费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我省将通过实行助学贷款和学费代还、考研加分、考公务员优惠等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辽宁省2009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再次被给予高度关注。

    今年,我省预计有高校毕业生22.9万人,毕业生人数再创历史新高。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在毕业生总量持续攀升、就业岗位供给相对减少的双重压力下,2009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继沈阳市人事部门日前公布十条促进大学就业的政策之后,在昨日的教育年度会议上,包括《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在内的8份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文件(征求意见稿)也于昨日公之于众。

 

    辽宁省教育厅厅长魏小鹏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2009年教育惠民的首要任务作以介绍。

    概括地说,我省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主要围绕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贫困生就业实行兜底儿安置这三个主要方面而进行。

 

    除了各项直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辽宁省副省长鲁昕强调,从今年起,省政府已经决定,实施就业率低专业招生计划递减工程,五年内招生计划递减为零,使高校培养人才方向真正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字串7

    实现贫困生“零待业”

    3000万资金援助困难家庭毕业生

    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省财政设立3000万援助资金,通过建立全省贫困生台账,发放求职补助,组织贫困生参加见习并发放见习补贴,对有培训愿望的贫困生组织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并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对贫困生就业实施援助。 字串6

    在高校内买200个公益性岗位 专门安置贫困生

    政府将花钱在全省高校购买200个公益性岗位,岗位工资为1.5万元/年(含五险),用于安置贫困生,主要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采集,就业工作推荐等相关服务工作。

 


    高校内设1000个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

 


    辽宁省教育厅拟在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设置1000个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充实就业服务队伍力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解决就业工作部门人员不足等问题。

 

    按照征求意见稿,每所学校拟设置2个岗位,主要从事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就业市场开发、招聘会筹备、毕业生心理辅导、就业工作管理等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的工作。公共服务岗位工作年限为一年,工资标准为1.5万/人年(含五险一金)。

 

    按照征求意见稿,公共服务岗位的申报条件必须是符合被纳入2009年辽宁省贫困生台账的毕业生。

 


    鼓励到基层就业

 

    1万个基层岗位每月薪酬不低千元

    今年全省将开发1万个高校毕业生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基层管理岗位主要包括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卫生防疫、质量检验、综合治理、调查分析等领域,基层服务岗位主要包括维护权益、调解纠纷、医疗卫生、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社会文化、妇幼保健等领域。

 

    征求意见稿中说,上述岗位将由各级财政共同购买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将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补贴,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字串6

    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 政府拟代还学费

 


    按照征求意见稿,对到县属乡镇、村工作,且服务期限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将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到基层就业 考研总成绩拟加20分

 

    按照征求意见稿,对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享受总分加20分政策,其中外语加5分、专业课加5分、政治理论课加10分。

 


    有基层工作经验公务员录取照顾

 

    辽宁省人事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辽宁省将提高各级机关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省级机关达到80%以上、市级机关达到50%以上、县(区)乡机关达到30%以上,以后还将逐年提高。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还将单独拿出乡镇机关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用于招录“三个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鼓励自主创业

 

    在校大学生创业将享受同等待遇 字串5

    一直以来,辽宁省都采取多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对高校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则没有出台过优惠政策予以鼓励。

    在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对在校大学生申请自主创业的,将由省教育厅发放《自主创业证》,并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招收“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在职研究生

 


    按照征求意见稿,从2009年起,辽宁省将用5年时间,依托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实力雄厚的高校,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招收“就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在职研究生,学制2-3年,每年每班招收20人,预计培养专业硕士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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