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出台创业园优惠政策留人才

时间:2022-05-15 10:58:20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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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出台创业园优惠政策留人才

  江苏省吴江市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日前下发了《关于明确我市科技人员暨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的意见》,明确了吴江市科技人员暨留学人员进入创业园创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进驻企业第一年免收租金

  该意见明确了创业园优惠政策:入园企业享受所在开发区区内企业的全部优惠政策;企业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投资人首期出资额达到认缴额的20%以上即准予登记,但最低不少于3万元;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兴办科技型企业,其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5%;进驻企业可得到120平方米以内的研发办公用房,租金第一年免收,第二、三年减半收取,租金标准参照所在开发区标准厂房租金;由留学人员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兴办的高科技企业可得到80-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3年免收租金;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上市公司来创业园建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两年内无偿提供200平方米以内研发办公用房,期满后3年内租金减半收取;入园创办高科技企业的留学人员或在园内工作的留学人员,在孵化期间常住吴江的(半年以上),可为其安排公寓住房(免租金),进驻企业可免费得到宽带互联网接入,3年内免收网络费。

  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

  入园企业从营业之日起3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中地方所得部分;进驻企业从获利年度起3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得税中地方所得部分,各种规费中本市部分3年内全免,期满后3年减半收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口设备,可根据国家规定免征引进设备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创业园孵化毕业,在吴江经济开发区、临沪经济区内自行建造厂房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批租土地,并继续给予支持,企业从获利年度起3年内由财政给予科技创新奖励,每年奖励标准相当于企业当年所得税中地方所得部分。

  经留学人员或中高级科技人员本人申请,可准予其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落户吴江市(镇),暂不迁户口的,子女入托入学享受吴江市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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