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鼓励下乡创业

时间:2020-11-07 18:10:35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武汉出台“20条”鼓励下乡创业

  昨日,武汉市政府在江夏小朱湾召开现场会,启动“市民下乡、村民进城”活动,出台20条激励措施,从加大补贴、减免税费等方面支持市民下乡创业、休闲养生。

武汉出台“20条”鼓励下乡创业

  农房出租:每户最高奖8万

  按照20条鼓励措施,对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民自愿出租的空闲农房,国土规划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合规性审查;

  对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迁村腾地,实行村庄集并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空闲农房、协议期在五年以上、村湾农户总数30户以上、利用空闲农房户数占农户总数30%以上、符合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按每户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以租赁、合作方式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发展农家乐、协议期在三年以上,取得工商执照和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达到《湖北省农家乐星级划分与评定》二星级以上标准的经营户,给予当地农村居民开办农家乐的同等待遇,按二星级2万元、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4万元、五星级5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市民下乡:也享优惠补贴

  按照20条鼓励措施,“市民下乡”也有优惠补贴。比如对租赁空闲农房组建乡村休闲游合作社发展休闲农业的,给予村民同等待遇。对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参与农家乐经营户10户以上的乡村休闲游合作社,给予10万元/社一次性奖励;对“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优先安排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参加农业创业培训的,培训时间15天或120学时,人均补助0.3万元。

  “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创业创新的,享受农业科技示范户待遇,科技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5万元以内(含5万元),核心示范户可享受贴息额度为贷款30万元(含 30万元),按国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鼓励“市民下乡”租赁空闲农房兴建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经验收达标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政策背景:16%农房是空的

  武汉市农委主任谭本忠介绍,截至2016年底,武汉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达到98.22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8.7%;初步统计长期空闲农房约11.6万套,占农房总数的15.8%。市政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主体不同,鼓励能人、企业家、知识分子、城镇居民等四类人下乡,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

  据介绍,政府将利用农村综合产权信息平台、农业政务网等平台,对符合租赁、合作条件的农村空闲农房,免费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对以租赁、合作方式签订利用农村空闲农房协议的,免收服务费。同时,放宽租赁空闲农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对“市民下乡”租赁农村空闲农房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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