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部门出台政策联手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时间:2020-09-15 17:31:30 创业资讯 我要投稿

17部门出台政策联手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明确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原则、重点、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等。《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从短期看,专项整治的目标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长远看,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根据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各分领域整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协同配合,讲求方法策略,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牢牢守住底线,维护社会稳定。

  重点整治领域和整治要求

  整治领域

  P2P网络借贷

  不得设立资金池

  《方案》

  ·应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

  ·落实信息中介性质

  ·不得设立资金池

  ·不得发放贷款

  ·不得非法集资

  ·不得自融自保

  解读

  近年来,易租宝、泛亚所等一起起事件后,让互联网金融还来不及展现其普惠性一面,就过早背上了并不光彩的名声。P2P行业监管趋严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进行专项整治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

  股权众筹

  不得发布虚假标的

  不得自筹

  ·不得发布虚假标的

  ·不得自筹

  ·不得“明股实债”或变相乱集资

  ·不得进行虚假陈述和误导性宣传

  2014年12月《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此后股权众筹并无正式政策出台,监管落后,此番国办的通知或已经点出将来重点的监管方向。

  房地产金融

  严禁首付贷和规范

  众筹买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

  ·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在楼市收紧调控的大背景下,严禁众筹买房和首付贷这类暗箱操作给楼市加杠杆的行为。

  互联网企业

  跨界从事金融业务

  应取得资质

  ·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

  央行等17部委发布《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整治重点包括: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各类互联网企业;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

  第三方支付

  不得无证经营

  ·人民银行或商业银行不向非银行支付机构备付金账户计付利息

  ·开展支付业务的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从已发生的风险事件与案件特征上看,无证经营支付业务主要涉及:一是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二是无证经营网络支付业务;三是无证经营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三大类。

  1.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未经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由金融管理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认定和查处

  严格准入管理

  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以下字样——

  ·交易所

  ·交易中心

  ·金融

  ·资产管理

  ·理财

  ·基金

  ·基金管理

  ·投资管理

  ·财富管理

  ·股权投资基金

  ·网贷

  ·网络借贷

  ·P2P

  ·股权众筹

  ·互联网保险

  ·支付

  ……

  整治措施

  2.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应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

  强化资金监测

  3.

  ·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通过网上巡查、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摸底互联网金融总体情况,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异常事件和可疑网站

  用好技术手段

【17部门出台政策联手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相关文章:

1.房屋租赁税专项整治开始

2.宁夏出台政策鼓励乡村创新创业

3.2017年山东各地出台创业补贴政策

4.2017年河北出台最新就业创业政策

5.2017年广州出台创业扶持补贴政策

6.全民创业政策先行,江西省出台多项优惠政策

7.揭阳出台政策扶持鼓励电商人才培训

8.合川:出台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

9.山东出台留学人员创业扶持的政策